在天安門廣場,有警察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 答:「是!」 又問:「來幹甚麼?」 答:「來護法的。」後便被抓進了警車。年輕的警察左右開弓地打她的臉,但並不感覺疼,倒是警察自己的手打得疼得動不了,於是用另一隻手拿包砸學員。
後來媽被從南京趕去的警察押回南京,被公安局強行關進南京精神病院(現改名為南京腦科醫院)。開始時醫院拒收,但迫於政府壓力只得收下。醫生說,韓紀珍不是因為精神病住進醫院,而是因為她要煉法輪功所致!在醫院裏,她每天被強迫注射藥物或口服藥物,使她痛苦不堪,全身乏力。家人前去交涉要人,醫生說:「我們也沒有辦法。既然警察把她送進來,我們只得給她藥。不然將來她再去上訪,我們就不好交代了。」
醫院打著治病救人的幌子,把身心健康的人當做精神病,講政治,充當政府的監獄,與治病救人的宗旨背道而馳。
春節前夕,在家人的一再懇求下,準備回家過個團圓年。誰知只住了兩天,警察又強行把她關進了精神病院,理由是她仍然堅持要煉法輪功,至今仍在醫院受著非人的煎熬。真是天理不容啊。
(德州休斯頓學員 王永生 200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