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律師:修大法經歷的內在感動是無法用語言文字形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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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6月24日】我是在九九年四月看到中南海事件的報導後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

我目前從事法律工作。我曾在哲學和宗教中找尋真理,在法律的專業訓練中刻苦地鍛練自己的思考,渴望獲得人生的智慧,然而,當我發現這些努力和知識解決不了內心與現實世界間的根本衝突時,我曾萬念俱灰。直到學了大法,才看見自己一個身心俱疲的生命,因為找到返回生命原初歸宿的路而復甦過來,親身體驗到一個原本乾澀渺小的生命在大法的融煉中可以學得真正的智慧和開展崇高的價值,這樣一個驟然的轉變所經歷的內在感動是無法用語言文字形容的。

  學大法前,我對於社會中你爭我奪的事常覺得心煩,處理法律事務向來要求兩造公平,絕不佔法律上的便宜,有時老闆想要多得一點好處便無法理解我的態度,但是知道我耿直的個性也無言以勸,而我則認為道不同不相為謀,再多的薪水也買不動我的良知,總是抱怨人類的愚昧和貪婪,心情上很累,所以常換工作。而現在的工作是主管一個集團的法律事務,要出庭,排糾紛,審合約,處理的還是常人間利害衝突,環境更形複雜,學法後的兩個月也曾想退下來,不想再處理這些在我眼中無聊的意氣、感情或金錢糾紛,直到有一次,我上法院更善心誠懇地侃侃而談我了解的案件時,發現法院的氣氛為之轉變,親眼見到原本怒氣沖沖準備與我衝突的對造,瞬間轉為平和,使原本可能變為惡質的法律衝突以和解收場,又在幾次別人怒目相斥衝突的當頭,和諧地幫助排解了糾紛,理解到工作雖然不是修煉,但是修煉人的心性會反映在常人工作中,對常人社會也有一定的益處,再加上我也可以藉此弘法,才體會到師父安排這個環境的苦心,從此,由於學法,理解到常人所爭執的公平合理,多半出自於執著和私心,常人爭執的最後結果,不過是業力輪報所致,所以在工作以外,因為看不清因緣關係,儘量不去參與解決任何常人間的糾紛,至於在工作上,無論是誰呼天搶地把糾紛交到我手裏,我多半都能平心靜氣地處理,只督促自己做好本份,如果有的紛爭仍避免不了爭訟,我也學得可以泰然處之。

我曾經兩眼視網膜剝離,背脊也因打球受過傷,所以醫生曾一再告誡絕不可以提任何重物,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我一直謹記在心,學法前,任何人要我幫忙搬重的東西,我都解釋推辭,學法後,有一次,先生發高燒,他一個日本人在台灣除了我以外舉目無親,出了事只有我可以幫他,當時我碰巧也身體不好,又忙著工作,又要照顧他,他一直要求喝大量的礦泉水和果汁,偏偏這些東西又很重,我沒有兄弟姐妹可幫忙,父母適巧赴大陸探親,心裏想著為了照顧他,就這樣,早上六點半出門前和下班後,一批批地買回這些他要的飲料,連續三天下來,終於有一天晚上,我背脊原本有問題的地方發病出來,當晚半身疼痛動彈不得,因為我並不意外,所以坦然接受,沒想到在最痛的感覺過後,就不痛了,隔天再搬東西就跟沒事一樣,此時,我恍然大悟,因為我付出了,我的心是為人的,所以我有了將以前病灶返出來從根子上除去的機會,真是不失者不得。

記得一個週末的早上搭計程車上台北,一上車,我便默默地拿出《轉法輪》想著自己理解的法理,才下華江橋到萬華,突然間我們的車「轟」的一聲,用力地撞上前面的轎車,手上捧著書的我整個人猛地往前椅背撞去,因為撞擊,立刻眼痛腳痛,但是心裏卻很平靜,沒有任何恐懼,趕快看看自己手上的書有沒有碰壞了,結果書折了角,駕駛愣了一下才下車與前車交涉,結果發現車子前身凹陷了一塊,我在下車後發現剛才的痛楚竟然完全消失了,駕駛急忙道歉,我們則沒事地付了車錢叫了另一部車離去,還有一次在餐廳裏,侍者不小心將滾燙的茶打翻到我的腿上,當時旁邊看到的人驚呆了,我想煉功人沒事,向來鎮靜的丈夫慌張地拉著我到洗手間沖洗,我腿上竟也沒有任何紅腫起泡,完全沒事地離開餐廳。

我體悟到,當身體正在負荷消業的痛苦,又同時必須打起精神處理手邊接踵而來的一堆麻煩事時,一個修煉人堅持真善忍是多麼地重要,正念的力量是多麼地可觀,就在過關的那一刻,看到了生命又純淨了一點、昇華了一點,怎麼能不由衷地感謝師父呢,在心的容量擴充之際,立刻感受到與萬事萬物可以和諧共處的平和。

有一段時間父母對於我一有空就認真學法,很不能諒解,母親曾當我的面用大陸中央電視台的反面題材詆毀師父和大法,我總是耐心反覆地告訴她,總能安靜和祥地向她解釋,而不像修煉以前那樣大聲的辯解,母親不得不開始檢討自己,甚至戴起老花眼鏡念起《轉法輪》,父親亦不再阻攔我,有白內障久不念書的他,也念完了《論語》。

真的沒有別的路能帶我們返回那原始美好的生命了,就只有這個大法,時時觸動那不朽的正念,不論我多好,我多差,只要活著,有口氣在,還有正念,就能修;不論我多高,我多低,還在人世,就得修。我常無時無地無言地低頭感恩,感謝師父賜予大法和慈悲一切。

(根據2000年6月台灣北區法會發言稿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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