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當全面地講清真相,講清我們是甚麼,而不僅僅是被迫害的事實。我們還應當考慮以聽眾容易接受的方式去洪法。作為發給行人、非政府組織及政府機構的印刷材料,受害者被摧殘致傷的大照片(尤其是女人赤裸的背部)還算合適,可是在街道慶祝活動或集市上,這些材料是否得體呢?他們展現出大法的威嚴了嗎?
我們展現出的是英雄還是受害者?是希望還是絕望?
無助和絕望是一般的人的觀念。這些我們從媒體報導中已經司空見慣。很多的新聞報導都非常糟糕,只把焦點放在描寫災難和受害者上,在這種描述中,我們顯得那麼痛苦無助和絕望。媒體的所謂「流血事件作為頭版新聞」的策略使人們感到沒有指望,這是誤入歧途,正好中了邪惡的下懷。然而,我們傳播的大法的信息是鼓舞人心,振奮人心的,因為大法為人類指明了走出泥潭的道路。
積極的形像是有威力的。
讓我們想想那些我們熟悉的有威力的積極正面形像:二戰時美國士兵在艾歐.吉瑪升起國旗的塑像;1989年在天安門廣場隻身攔坦克的民運人士;艾琳.剛澤爾斯逃離古巴後在海上為生存而拼搏的形像。讓我們展現出大法弟子在殘暴的迫害面前,最有威嚴的勇敢堅毅的形像----大法弟子在天安門廣場展開橫幅的形像,覃永潔站立行走的形像(覃永潔是在中國勞教所慘遭獄卒烙傷,後來逃到美國的大法弟子)。我們還有在世界各地步行者的照片,以及我們所有大法學員通過各種途徑向公眾講清真相的圖片。這些圖片能夠體現出這是繼甘地之後最大的非暴力但同時也是非政治的運動,是捍衛世界正義的運動。
丹尼.謝克特(Danny Schechter)的紀錄片「法輪功,真實的故事(二)」中,也有酷刑虐待的圖片和報導,可是學員們的英雄氣概光芒萬丈,貫穿全片:在北京召開的秘密記者招待會;學員們在國會前公開發表聲明;影片末尾穿紅衣服的小男孩;引用將法輪功稱作是亞洲最重大的精神運動的評論,等等等等。
我們可以製作學員打橫幅(在波士頓等地和在北京天安門廣場),發傳單,在國會前發表聲明,召開記者招待會,燭光守夜的展板,展板上同時有適當的迫害圖片與之並列放在一起,例如天安門前警察毆打學員的圖片。在顯眼的位置寫上真、善、忍。圖片本身就已明確告訴了大家:「這就是我們所做的,以及我們為甚麼要這樣做,您也可以加入。」圖片解說詞可以是:「如果您在中國煉功,您會被逮捕甚至更糟。」
另一種值得參考的形像:一個學員作頭前抱輪的大型圖象,重疊放在天安門廣場上,將廣場的代表建築顯現在她的兩臂之間。我想用警察在鎮壓中的各種醜態的小圖片放在她的腳下,解說詞是:「在天安門廣場捍衛真理(或講清真相),(或維護真、善、忍)。」這樣的展板可以用一組圖片很快地做成。圖片中的學員只是一個代表,不是現實中的景象,所以可以任選一個學員。
這樣的展板將會是「SOS,緊急援救在中國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圖象表述,但展示出的卻是全新的形像。我們在人們心目中的印象將會是一群在嚴峻的迫害面前勇敢無畏地,不知疲倦地捍衛真、善、忍的人---是值得大家學習的英雄,而不是值得大家同情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