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20以後,我家沒過上幾天的安穩日子。公安局、鎮政府、村委會的人三天五日到我家騷擾、威脅和恐嚇,揚言說:「如再練,就抓人、罰款和拘留。」99年7月末的一天晚上半夜11點多,副鎮長和村書記,突然闖入我家。因是夜深人靜,突然進來二個人,丈夫、女兒和我都被嚇得直哆嗦。它倆連聲說:「奉上邊的命令,看你家是否半夜練功。」還說:「如果你們繼續練就抓人,要是說不練了,我們再也不找你們了」。丈夫說:「這幾天村委會的人到我家來好幾次了,干擾我們過不好日子,每天擔驚受怕。如果你們不找我們了,我就不煉了。」丈夫相信了它們的鬼話,可我還是擔心它們會來騷擾。果然,沒過幾天,村委會惡徒又到我家騷擾,逼著我丈夫交出大法書。丈夫說:「沒有書,交甚麼。」丈夫沒有交給它們書。第二天,村委會的人又把我騙到離我家7里遠的村委會,逼我寫保證。這次鎮的書記和幹部來了10多個,其中一個姓張的說:「上邊有規定,如果誰繼續練法輪功,將來就是孩子考上大學也不讓上,當兵也不行。你會影響孩子的未來。」鎮書記還說:「如不寫保證,就抓走當典型。」惡徒還向我保證說:「如果你簽了名,我們保證不找你了。」我明白大法好,修煉「真、善、忍」沒有錯,電視、廣播和報紙對法輪功的攻擊都是造謠和栽贓陷害。可我架不住它們這樣的壓力,加上心裏害怕和惦記丈夫和孩子,又想到以後的日子不受騷擾,順從它們違心地在保證書上簽了我和女兒的名字。這是我有生以來做的一件最大的錯事。
我以為這場魔難就算過去了,以後它們不會再來干擾我家了。沒想到它們說的全是謊言和欺騙。2000年到2001年期間,鎮政府和村委會的人到我家騷擾過3次。它們還是讓我簽名寫保證。我問它們:「你們已經保證過,我們簽了名就不再找我們了,為甚麼還三番五次來干擾?」它們說:「是江澤民下令要嚴打法輪功,你找它去吧。」它們還威脅說:「如果不簽名,就送你們上鎮裏辦的洗腦班。」由於害怕受到進一步的迫害,我和丈夫每次都違心地簽了名。我們當地沒有順從它們簽名和寫保證的大法弟子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被綁架到洗腦班、罰款和拘留。
2001年6月3日,正是農忙季節,我和丈夫都在地裏幹活,家裏沒人,門上了鎖。縣公安局和鎮派出所的5、6個警察闖入我家,把門撬開,進屋把東西翻得亂七八糟,將我珍藏的法輪功書籍和價值300多元的錄音機及一對精美的荷花燈裝上了警車。然後又到我們承包的田地裏,二話沒說,把我們夫妻推上警車。一個警察說:「我們是縣公安局的,你家我們翻過了,書和錄音機我們有權搜走。找你們了解個情況。你寫過『法輪大法好』的標語嗎?」我說:「沒寫過。」它又問:「你還練法輪功嗎?」我說:「沒練。」它又問:「法輪大法好不好?」我說:「好。」另一警察接著我的話說:「讓你說好,這回你可有地方呆了。」警察又問我丈夫:「法輪大法好不好?」丈夫嚇壞了,急著說:「我早就不練了。」它們又問:「你說,法輪大法好不好?」丈夫說:「挺好。」它們開著警車把我們拉到我家門前。女兒看見父母被抓,哭喊著爸爸、媽媽。最後,我們還是被送到縣公安局關了一宿。
第二天,給我們夫妻每人一張「治安管理處罰裁決書」,上面寫著:擾亂社會治安,拘留15天。我對它們說:「我們在自家地裏幹活,擾亂誰了,你們把我們拘留?再說我丈夫都不練了,還拘留!」一個警察說:「練一天也練了,練兩天也練了,想抖摟乾淨,沒門兒。」就這樣,我和丈夫被拘留15天。我就像過了15年。我惦記家裏的承包地沒人鏟、趟,馬、羊沒人餵、放,尤其是更惦記女兒,真是憂心如焚。終於熬到了15天。親屬來接我們夫妻回家。可公安局政保科不讓放我們,趁機敲詐我的親屬們,說交5千元才放人。親屬們沒辦法,東湊西借,才湊了2千元。政保科的人還對我們親屬說:「我們了解過了,她家日子過得挺好,有兩匹馬,還有好幾十隻羊和摩托車,拿這點兒不算啥。行了,兩千就兩千吧,再拿310元伙食費就放人。」這次政保科勒索了我們2310元。由於這一年,我家的地沒有得到及時鏟、趟,造成糧食大量減產。加上公安局敲詐兩千多元錢,家庭經濟一下緊張起來。
2001年年末,我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又被拘留15天。2002年1月末,正是春節期間,縣公安局、鎮派出所和市公安局及市和鄉派出所,先後3次抄家,掠走了家裏生活用品鉗子、剪刀和女兒的書包等。女兒三次受到驚嚇。
2002年春4月份,鎮派出所副所長又一次闖到我家進行騷擾,對我說:「現在上邊有令,搞嚴打,專整法輪功,一切為整法輪功開道。如果你還練,就抓你。」我說:「煉。你們整這些好人有啥用,咋不管壞人呢。」惡警說:「你找江澤民去,我這是工作,沒辦法。你練吧,等挨收拾吧。」又罵罵咧咧地嘟囔著,「江澤民這個老禿蓋子也是的,開始讓練,人家都練了,它又不讓練了,害得我們別的案子辦不了,整起法輪功沒頭了。」說完氣沖沖地走了。
2002年4月的一天,女兒說身體不舒服,便睡著了。這時派出所所長、副所長又一次闖進我家抓我。女兒被驚醒,嚇得不知如何是好。我被抓走了。這次是我離開女兒最長的一段時間,她又一次心靈受到摧殘。我被非法拘留15天。在拘留期間,市公安局4個刑警把我從拘留所監室提出審問,問我:「為甚麼被拘留?」我說:「不知道。」一個惡警上前打了我一個耳光。我的臉被打得火辣辣的疼。它邊打邊說:「讓你不知道,一會兒你就知道了。一會兒把你扔到籠子裏去。」說完,連推帶擁,將我推上小汽車。我不知被拉出多遠,車在一座小樓前停下來。我被推上了3樓。4個刑警互相嘀咕了幾句後,輪番地審問我4個多小時。它們有的大聲訓斥,有的態度假裝緩和,還有一個用煙頭熏我的鼻子,嗆得我頭暈眼流淚。一支煙燒沒了,再點一支煙接著熏。折磨我4個多小時後,又送回拘留所。在拘留所裏,我每天都惦記著我女兒,不知道她的身體情況,盼著15天後放我,好能見到她。15天到了,我又被非法關進610辦的洗腦班。那裏有20多名大法弟子。他們有的是被抓來的,有的是被騙來的,有的是從拘留所和看守所劫持來的。洗腦班裏我們要坐板凳9到10小時,被強迫看由610、警察放的誹謗大法和我們師父的錄像、影碟片。之後,讓我們寫「思想彙報」,如果誰寫得不符合它們,必然招來警察的打罵。
惡警有時不讓我們吃飽飯,有時一天不讓上廁所。610頭子說:「你們誰想走出洗腦班,必須揭批法輪功。而且每人每天必須交10元錢,否則別想出班。」我們被監控著,完全失去人身自由。9月7日,突然我家來人說我女兒病重,求610頭子放我回家,照顧孩子。惡徒說:「不寫保證,不能回家。」我堅決地說:「保證不寫,我還必須回家。」於是我收拾衣物,準備要走,警察堵著門不讓我出來。在另一間屋子,惡徒逼著我家人替我寫了保證,又勒索500元,才放我回去。
我在洗腦班被迫害了4個月,丈夫一人在家忙得不可開交,還承受親人離開的痛苦。當見到女兒時,我驚呆了,她瘦得我都認不出來了。因我三次被抓,家又三次被抄,女兒多次受到驚嚇和精神刺激,長期思念母親,得不到母親的關懷和照顧,使病情急劇惡化了。我和丈夫帶著女兒四處投醫,她終因錯過治療的好時機,沒有辦法治癒了。女兒勸我說:「媽媽,不能怪你,是江澤民害了我。如果它不鎮壓法輪功,你也會在家陪我,早點兒帶我去醫院,我今天不會這樣了。」2003年春,女兒離開了人世。我失去女兒的痛苦,無法用語言表達。是江澤民害死了我女兒,是它毀了我們和睦幸福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