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月,三個警察將她騙到派出所,因她不放棄煉功而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在教養院她受到了非人的折磨,惡警專擊打她的胸部,致使她大口吐血和便血,原本體格健壯的她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探視的女兒見母親被折磨成這等模樣,料想難以活著回家,急得放聲大哭。即便這樣,教養院還是沒放過她,直迫害到期滿才不得不放人。
2002年11月份,居委會與派出所七、八個人又到她家砸門。她不給開,惡人便揚言要用炸藥將門炸開。最後惡人將她家窗戶撬開,將其劫持到洗腦班。為抗議邪惡的非法迫害,她當天就開始了絕食。從第二天開始,許多人找她談話,有市610辦公室的主任,公安局的甚麼主任,市政法委書記,市婦聯主任等,她抓住這個機會向他們講真相,揭露教養院殘酷地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在這個弱女子面前,殘暴的施刑者因不忍再下手了,躲到一邊哭了起來,而她修煉的決心卻紋絲不動。
在車輪式的「談話」中,那些受過高等文化教育的人對這名不足小學文化程度的普通婦女費盡了口舌,卻一個個敗下陣來,後來對她說:「這個功法是不是你的精神支柱?」她告訴他們:「如果沒有這部大法,可能我就活不到今天了。」她反問他們:「你們喜歡江姐呢還是喜歡浦志高?」他們回答說:「當然是江姐啊。」她說:「這不就對了嘛!你們怎麼非讓我去當浦志高呢?」一句話噎得那些人目瞪口呆。
給她辦洗腦班的人是吃飽了飯就對她洗腦,而她始終在絕食的抗議之中與他們講著,而且精力充沛。他們感到奇怪,就安排她去醫院檢查身體,結論是「正常」。到第九天一個610辦公室主任問她吃飯了沒有,她說沒吃,這個主任邊走邊說:「真佩服……我是真服了。」洗腦班辦了10天,她絕食了10天,結果是辦班的服了被辦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