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步入晚年後身體漸衰、疾病叢生,同時退休後在思想上存在失落感,心神不定,影響到身體健康。自一九九八年春開始修煉教人向善、祛病健身的法輪功後百病消除,放下狹隘的思想包袱,懂得了人生真諦,邁向坦蕩正道,身心受益非淺,家庭也得到了厚福。我也親眼見到其他同修因修煉獲得了神奇的效果,例如醫治無效的病人獲得新生等。而且修煉人道德素質飛快的提高,也促進了精神文明建設,有利於社會穩定。可是如此利國利民的好功法竟遭到江XX空前瘋狂的打壓,他違反憲法、濫用職權對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造謠中傷,對廣大煉功人實行慘無人道的迫害。就連我這年過古稀、曾為中國革命和建設出生入死、艱苦奮鬥幾十年並多次立功受獎的老幹部也難逃他的毒手,竟橫遭迫害,事實簡述如下:
對我非法監管限制自由,以高壓手段迫我寫「檢討」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在江澤民親自指揮操縱下,全國鋪天蓋地連篇累牘的假新聞大造輿論、誹謗法輪功,動用國家機器瘋狂鎮壓。連我們這個不大的企業也派了國家安全局的人來坐鎮,夥同單位黨委書記等人以停發養老金等相威脅,逼迫我寫「檢討」,並逼迫交出大法書籍、講法錄音帶、煉功錄音帶、講法光碟等資料。我違心地寫了「檢討」。但事後他們仍不放過我,一直對我進行非法監視,還規定我如到外地要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三番五次找我盤問,特別過年、過節或有重大會議時就不斷打電話來騷擾,令人不得安寧。
公安對我非法抄家搜查四次、搜身一次
第一次是二零零一年元月中旬的一天,兩名公安在單位保衛幹部帶領下闖入我家搜查,未搜出任何東西空手而去;第二次是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三名公安和單位保衛幹部又闖入我家搜查,把《法輪大法》、《洪吟》等書及有關資料搶走;第三次是二零零二年五月九日上午,四、五個公安和單位保衛幹部又強行搜家,翻箱倒櫃搜走《轉法輪》和講真相光碟兩張及真相資料、講法錄音帶等;下午又到我家雜物房搜去《論語》掛圖一幅,這是第四次。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我從市收容教育所非法關押被釋放時,來領我的政法幹部和公安對我搜身、搜查行李包,抄去手抄資料多份及電話號碼記錄本,給我生活帶來諸多不便。
公安非法拘留我一次15天,並以辦洗腦班為名,非法將我關押在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三次,共293天。第一次是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月至二月二十四日共計十六天;第二次是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九日至十二月六日共計六十九天;第三次是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四日至十二月十七日共計二百零八天,關押的依據只是我表態要堅持煉法輪功。二零零二年五月初因我給一位幹部看法輪功真相資料,就被扣上「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於五月九日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期間與犯罪份子近二十人同住在約二十平方米的小房內,吃、睡、拉、洗全在裏面。每天被逼迫幹活二十個小時以上,監管人員經常施暴,犯人動輒挨打受罵。我的電子表和家屬送來的新涼鞋被非法扣下。非法拘留十五天期滿後因我不妥協不得釋放,又轉至市公安收容教育所非法關押了二百零八天。在那兒關押是不講期限的,它們想關多久就關多久。
在市公安收容教育所,平日裏吃的是冬瓜湯或紅薯葉煮的湯,加上飯錢每天伙食大約有兩三元錢吧,但每天卻收取二十五元的費用。我三次被關收容所共二百九十三天共計被勒索七千三百二十五元。
同時單位因我煉法輪功受到高壓,採取株連手段扣發了二零零二年發給每位離休幹部的六百元的補助費。並以我不放棄真善忍信仰為名扣上「站到與人民為敵一邊」之罪名,給予開除黨籍的處分。處分文件上報各領導機關、下發各基層單位,企圖「從政治上搞臭」。
我因長期被非法關押,給家人和遠在外地的老同學、老戰友及親朋好友帶來苦難,為我於古稀之年竟遭迫害操碎了心,他(她)們中有的不顧年歲已高,不辭勞苦,不遠千里前來探望,為營救我免遭迫害而奔走。
我的受害事實只是江澤民迫害大法弟子罪行的冰山一角。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和大法弟子人神共怒,為了維護公理、國法,必須將他繩之以法,把他送上審判台以平民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