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0月13日】(一)2001年6月的一天上午,派出所、居委會、廠保衛處一行四人來到我家說是來「看我」,當時我剛從獄中闖出來沒幾天。知道他們來者不善,是來「轉化」我的。果然片警從公文包中取出紙筆作記錄,問我甚麼時候回來的?國家取締「法輪功」你不知道嗎?當時我想到師父的話:「修煉的人畢竟不是常人,那麼本性的一面為甚麼不正法呢?(道法)」就理直氣壯的回答:我師父叫弟子修「真、善、忍」做好人,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被告上了多國法庭你們知道嗎?法輪功在國外已洪傳到了60多個國家,你們知道嗎?講清真象、救度世人是我們大法弟子的責任,言論自由是《憲法》賦予每一個公民的權利,你們這些應該抓壞人的公安迫害我這個好人達八個月之久,還把我送進勞教所,關了一年半,受盡折磨,本來煉法輪功煉好了的病又找上門來了,身體又壞了,全身發腫、肝病復發、血壓上升、視力下降、心跳過緩……,你們把我送進勞教所不說,在我生命垂危之際,黑著良心敲詐我子女3000多元錢,在綁架我的時候連我身上僅有的30元現金都搶去了,辦案提審還要我出餐費,你們的行為與土匪有甚麼區別?你們公安人員知法犯法貪贓枉法,非法迫害我們手無寸鐵的善良的法輪功弟子,這次我好不容易闖出了狼窩,你們又想把我誘入虎口,沒門!我決不會配合你們的。其實你們也是被江澤民導演的自焚假象給矇蔽了,我希望你們有個美好的未來,不要助紂為虐了!
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功我煉定了!
在強大的正念下,這幫邪惡之徒灰溜溜的走了。
(二)2001年十一前夕,公安、街辦、居委會、廠保衛處一行六人又竄到我家,還沒等他們開口,我站起來手指他們,數落他們,我利用他們怕我去北京上訪的心態,正告他們:我們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師父叫我們弟子要不斷提高心性,遇事向內找。你們放著壞人不管專門打好人,沒完沒了的騷擾與破壞我們的正常生活,為我一個人,你們來這麼多人幹甚麼?這樣迫害我只好明天上京告你們在地方閒著沒事幹,專門擾亂社會治安干擾別人的正常生活。法輪功「修內而安外」多好,你們總是唯恐天下不亂,群眾早就對你們議論紛紛了。當時街辦主任討好我說:你現在沒煉了?我說誰造謠我沒煉了?我天天煉,書記打圓場說:在家煉不出去就行了。他們一夥覺得沒趣就走了。
師父說:「正法中要正念,不要人心。」上面所講的事情只是師父叫我正念正行的一點表現,還很多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