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把我抓到派出所,我一路和他們講真相。晚9點多鐘,在派出所問完筆錄,把我扣在一間房裏。師父說:「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精進要旨(二)》)我想既然師父把功能和神通都給我們打開了,我就應該用。我定一定心,自言自語說:你們覺得這手銬子怎麼厲害,要我說就是泥做的,在大法弟子身上不起作用,說著抬手向下一摔,就聽「喀」一下開了大半,又摔了一下就都下來了。當時一陣熱流通遍全身,我想是師父在加持我,我應該走出去。大約在晚上12點多鐘他們吃完飯回來,進屋一個民警,他說:「四哥,是你呀。」我一看是我們村的人,就說:「今晚怎麼是你看我,如果我今天走了,你會不會受處分?」他說:「剛在我手裏跑一個,你再走了,我就得回家吃去了。」晚上他睡著了。我的手銬子又開了,我就在屋裏來回走,走到他床前,他一驚,你怎麼過來了?因為他把我扣在牆邊了。我說:「我的手銬子開了,為了不給你找麻煩,我沒走。」
天快亮了,他叫來一個人說:「那個手銬子不好使,換一個。」就又把我扣上了。這回我坐在那認真的從法理上悟到,不應該配合邪惡,我們大法弟子修心性,按「真善忍」做好人,對社會、對世人有益無害,他們迫害好人是不會有好下場的,迫害大法弟子更是有罪的,會遭惡報的。善惡有報是天理。如果我不走,那不加大了他們的罪嗎?將來無法償還,所以我決定走。新換的手銬又被我打開了。我來了一個念頭:師父的法像在我剛進來的一個屋子裏,我要把法像取回來。牆上有一個電閘,把門打開,要從這裏想辦法到那個屋去。我剛一碰電閘,幾個屋的電都停了。警察來了,見我在整電,罵我一頓,問我手銬怎麼又開了。我說:它在我們煉功人身上不起作用。他們又把我用第三個手銬子扣上。我跟他們說:「我要和鄉領導談話,派出所所長也行。」他們說:「沒人和你談。」我說:「不談也行,我告訴你們,你們犯法了,既犯黨紀、又犯國法。我是共產黨員,你們不分是非,把我抓來,你們把黨章、憲法都拿來,我犯哪條哪款。」一個管紀律的黨委說:「我明天就開除你黨籍。」我說:「你現在開除也晚了,你都關我十多個小時了,你已經犯法了。」張國林(黨群書記)說:「你一個人兩個信仰。」我說:「怎麼叫兩個信仰,我當時信的是為人民服務,學雷鋒做好事,和煉法輪功沒有矛盾。連國務院都說:『有人說共產黨員、共青團員不許煉功純屬造謠。』這是《人民日報》1999年6月15日發表的。」當時曲鄉長和別人說:「他這番話還真氣人,你還沒法治他。」
最後書記(鄉一把手)說:「你別說了,你沾上法輪功我就抓,你沒辦法。」這時已下午3點左右,要往雙城市看守所送我。扣我的小警察說:「這老頭,有點功能,我扣他幾次都開了。」另一個書記說:「你把這個打開,我就放你。」我說:「你們說話不算數。(後來我才悟到這句話說的不對,這不把常人定到那了嗎?能放,這一念也不能放了。)我們修煉人身上是有功能的。」他們說:「那讓我們看一看。」在鄉幹部和民警20多人、近30人面前,在師父的加持下,我又一次輕鬆的把手銬子打開了。當時這些人真給震住了。
可是常人的嘴就是說了不算,回過味來說:「那隻手還沒開呢?」我說:「你們真無恥,你把我扣在甚麼上我打開一個不也可以走嗎?」說著我就把左手抬起來拿著下來的這隻手銬子一拉,那隻手銬子也下來了。這時我看著他們每一個人的表情,他們都不得不由驚訝轉向對大法的敬佩。我雖當時沒有被放回來,可我也非常欣慰,至少又給了這些生命一個重新認識大法的機會。
在去雙城看守所的路上,小警察對我體貼照顧,抓我的何三說:「這回我真服你們大法了。」當時我想:為甚麼來看守所呢?我是來救度眾生的,還是來被迫害呢?又一想,既來了,就和接觸到的人講真相。6點鐘進看守所,當時那些刑事犯對大法和師父有些不敬。三號監6個犯人,12個大法弟子。我們畢竟是大法弟子,正一切不正的,所以也沒受到大的刁難。晚上休息時,有位67歲姓那的同修說:「我是從被窩裏被抓來的,咱們絕食出去,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我當時建議大家還是先和這裏的常人講真相,包括這裏的獄警講真相。然後我們就走。
第二天是3月1日,我們幾個大法弟子就開始和刑事犯、警察講真相。頭幾天還能聽到獄警的叫罵聲、對大法不敬的言語。後來漸漸少了,最後就沒有警察說髒話了。我們用大法弟子的正念都給糾正了。後來在我回來時,5個犯人沒有一個說大法不好的。一個刑事犯說回去一定要煉法輪功。特別是有一位同修,講真相一天也不住口,而且有一定的說服力,對甚麼樣的比較頑固的人都能講透,被提前兩天放回家。進來頭幾天,他們不讓我們煉功,後來也不管了。
看守所從國保科借調來的人負責給法輪功學員照相,一個領頭的說:「就寫『法輪功』,不能寫×教,過幾天說不準誰對誰錯呢。」有個青年說:「跟你們出來多知道不少東西,原來法輪功這麼好。」15天以後我堂堂正正的被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