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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關於法輪功的2005年人權報告與工作備忘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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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8月17日】田俊龍,45歲,吉林省伊通縣五一鄉馬家屯人。2002年末,田俊龍因散發法輪大法資料被抓,送到葦子溝勞教所。三個月後,他被轉到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在兩個勞教所裏,他被酷刑折磨。因生命垂危,勞教所於2003年9月1日將他送回家中。田俊龍於2003年9月21日離開人世。

盧丙森,39歲,家住黑龍江大慶市讓胡路區菜庫樓小區。2002年10月,盧丙森因散發法輪功真象資料被抓。他被判勞教二年,關在大慶勞教所。2003年10月20日下午,盧丙森被折磨得不省人事,被送入大慶市人民醫院急診科搶救。2003年10月21日,盧丙森去世。

閆海,37歲,法輪功學員,河北省張家口懷來縣土木鄉土木村農民。2002年10月30日,閆海因為修煉法輪功在家裏被狼山派出所警察抓捕。在懷來縣看守所,他的精神和身體受到了極大的摧殘。為了讓他放棄修煉法輪大法,他被洗腦。2003年11月14日,閆海身體極度虛弱,被轉到張家口十三里看守所繼續關押。2003年11月22日他被送到張家口二五一醫院,24日,閆海去世。11月27日,閆海家裏人到二五一醫院看遺體時,十幾個警察看著,沒有讓閆海家人單獨與遺體在一起。

張長明,50歲,黑龍江省七台河市法輪功學員。張長明被抓後被送到佳木斯勞教所。他在勞教所裏被打得奄奄一息。他被送到醫院搶救,醫院看到他已瀕死而拒收。張長明被送回家,到家中即去世。

聯合控訴

在2004年10月15日給中國政府的信中,特派專員與「法外處決、即審即決和任意處決問題」特派專員,「宗教和信仰自由問題」特派專員,「法官和律師的獨立性問題」特派專員,「言論自由權」特派專員,「保障身體和精神健康權」特派專員,及「暴力侵害婦女問題」特派專員聯合表示關注對法輪功和其他被劃為所謂「X教組織」的有組織的、系統性的迫害。在過去的五年中,特派專員們注意到了幾百起法輪功學員的人權案例。其中許多案例發給了中國政府,同時被收集在特派專員給人權委員會的報告中。特派專員們特別注意到以下案例的增多:抓捕,拘留,虐待,酷刑,拒絕提供醫療保障,性暴力,死亡和對被劃為所謂「X教組織」人員的不公正的判決,特別是對法輪功學員。特派專員們認為這些指控的案例反映出中國政府蓄意的國家政策直接針對個別組織,例如法輪功。根據收到的信息,中共中央在1999年6月10日成立了一個機構直接管理法輪功問題,這個機構通常被稱為「610辦公室」(610是指成立日期),官方稱為「國務院預防和處理迷信辦公室」。據報導這個機關接到抑制法輪功和其它「異端組織」的命令,而這個機關的經營不受法規的限制。報告表明,經過民政部的決定,法輪功正式地在1999年7月22日被取締,從那以後,一些決定,通知,章程和其它司法解釋由政府和司法當局發布,使打壓「異端組織」,包括法輪功正式合法化。另外,根據報告,在1999年6月,媒體展開了反對法輪功和法輪功修煉者大規模報導。確信,這次大規模報導的出現是因為1999年4月25日超過10,000個法輪功修煉者在北京抗議會集。進一步報告表明在2001年2月,中央委員會召集共產黨的高官開了一個中央工作會議。據報導這次會議的目的是制定計劃,要求在所有大學、國營企業和社會組織的地方「反對迷信工作小組的」幫助加強「610辦公室」和加強對法輪功的地方控制。特派專員收到的一篇分析報告表明,對法輪功修煉者的人權侵犯,包括系統的拘捕和拘留,是對這個組織成員迫害的一部份反映。多數被拘捕的人被罰重款後被釋放,但許多被拘留並且為了強迫他們正式放棄法輪功而被折磨。那些拒絕放棄法輪功的人被送到勞教所,在那裏他們經常被酷刑折磨,造成許多人死亡。特派專員特別關注中國政府只有少量法輪功修煉者被迫害的報告。對他們的指控包括「擾亂社會秩序」,「集會打亂公共秩序」,「竊取或泄漏國家秘密」或「異端組織破壞法律的實施」。根據獲得的信息,那些被迫害的人被不公正審判,許多人被判長年的坐牢。對此據報導,在1999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通知,指示所有地方法院,在審理「異端組織罪行」,特別是法輪功時,要「在黨委的領導下」「嚴厲地」處理這些案例,做好自己的政治職能。

特派專員在2004年11月30日給中國政府發出的信函中,通告中國政府他收到了對張培齊的迫害指控。張培齊,吉林省安圖縣明月鎮居民。在2004年3月20日,張培齊因為修煉法輪功被安圖縣警察局的警察拘捕。他被幾個警察(特派專員知道他們的名字)帶到海溝金礦公安分局,被拷打了七天。他受到上「老虎凳」刑的折磨,被戴上手銬和腳鐐子。警察用硬的塑料管子和塑料警棒打他的頭,腳和腿,並且扯掉他的頭髮。

緊急呼籲案件

2004年1月8日,特派專員與「言論自由權」特派專員及「暴力侵害婦女問題」特派專員聯合向中國政府發出緊急呼籲,關注崔秀珍的案例。崔秀珍,61歲,河北省石家莊深澤縣人。她因為修煉法輪功被關押在石家莊勞教所。在2001年4月8日,她被轉到河北省高陽勞教所。她絕食抗議受到的虐待,被灌人糞三次,引起嚴重腹瀉。結果,她被送到高陽縣醫院緊急治療。在被送回勞教所後,警衛繼續毒打她,並用鉗子夾她的乳頭和肉,往她的身上潑水同時用電棍電擊她,把她埋在雪裏等直到她昏過去。據悉在這封信發出的時候,她仍被關押在勞教所。

在2004年2月4日,特派專員與「宗教和信仰自由問題」特派專員,及「保障身體和精神健康權」特派專員聯合發信函給中國政府,關注如下指控:

田曉飛,40歲,遼寧省遼陽市平山區居民。因為修煉法輪功,田曉飛被判10年監刑,關押在鏵子監獄。2003年7月20日,他開始了絕食。他最近被單獨關押在一間牢房裏,有兩個犯人一天24小時寸步不離看管。晚上睡覺時,他的兩隻手被手銬銬在床上。由於每天都遭到野蠻的灌食他的健康惡化,連行走都很困難。監獄官員拒絕給他治療,並將繼續這樣做直到他的五臟六腑都徹底衰竭了或他放棄修煉法輪功。監獄還拒絕家屬探視。


2004年1月8日,聯合國監察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對有關河北省石家莊市深澤縣一位61歲的崔秀珍女士事件,給聯合國負責言論自由特別報告專員及強暴婦女特別報告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根據波文收到的指控,崔女士因為修煉法輪功而被拘留在石家莊勞教所。2001年4月8日她被轉到湖北省的高陽勞教所。她為了抗議不公待遇開始絕食而三次被灌大便,因此導致嚴重腹瀉。她因此被送到高陽縣醫院接受緊急治療。等她被送回勞教所後,惡警又不停的打她,用鉗子夾破她的奶頭,夾她的肉,同時還用電棍電擊她,用水澆她,把她埋在雪裏,直到她昏過去。據報導,目前她還被關押在勞教所。

2004年2月4日,聯合國監察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對有關下列指控,給聯合國負責言論自由特別報告專員及負責人身健康特別報告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

田曉飛,40歲,遼寧省遼陽市平山區人。因為他是一個法輪功修煉者,被判刑10年,關押在遼陽市華子監獄,從2003年7月20日起開始絕食抗議。最近他被關到三監區,並有兩個犯人一天24小時監視著他。當他睡覺的時候,他的手被銬到床上。他因為被灌食,健康情況每況愈下,走路都很困難。他得不到醫療服務,而除非他放棄修煉法輪功,或他的內臟發生毛病,他將一直得不到醫療服務。他的家人不准探望他。

曹繼光,是一位35歲,四川省鄰水縣綿布與麻布公司雇員。他因為是個法輪功學員,正在四川省廣源監獄,判刑5年。他被關在一個小室,由五個犯人整天監視著他。由於他絕食抗議監獄看守對他的酷刑,他已生命垂危。在前一次的絕食抗議,曹繼光被監獄醫生強行灌食,把一根塑料管重複的插人他的氣管來傷害他。灌食前,監獄看守用工具把他的嘴撬開,造成他口腔嚴重受傷。等他絕食抗議過後,監獄看守就把給他的食物減少一半。

2004年2月4日,聯合國監察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對有關湖北省赤壁市現年64歲的劉曉蓮之指控,給聯合國負責言論自由特別報告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根據收到的指控,她是2003年12月28日被赤壁市地方警察逮捕後失蹤。據悉,劉女士因為是個法輪功學員,曾經數次被拘留,酷刑,受到不公對待。

2004年2月26日,聯合國監察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對有關孫玉華女士事件,給聯合國無理拘捕工作小組特別報告專員主席,及負責言論自由特別報告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根據收到的指控,孫女士因為修煉法輪功,而於2004年1月14日下午兩點左右,在家裏被一群以黑龍江省呼蘭縣警察局政治安全隊隊長領頭的警察拘捕。警察帶孫女士到呼蘭縣警察局,在警察局打她,並加以酷刑。她後來被送到呼蘭縣第二拘留所,她就開始絕食抗議對她的拘留與酷刑。當她不肯放棄她的信仰時,她就被轉到呼蘭縣第一拘留所,她仍然繼續絕食抗議而被強行灌食,因而引起她的身體狀況變得很危險。孫女士的丈夫,張慶生,由於講迫害法輪功的真象,被拘留在呼蘭縣第一拘留所。呼蘭縣警察局的警察還於2004年1月14日拘捕了孫女士的女兒張慧,一個在呼蘭縣學院18歲的學生。她被詢問及酷刑了四天之後被送到哈爾濱第二拘留所。

英文原件下載-法輪功人權網站:
https://www.falunhr.org/reports/UN2005/torture_chn.pdf

英文原件下載-聯合國網站:
https://daccessdds.un.org/doc/UNDOC/GEN/G05/132/80/PDF/G0513280.pdf?OpenEl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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