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以法為師 自覺維護大法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二月三日】前幾天聽說了兩件事,我覺得很重要,必須得寫出來。就是有的地區的同修把師父《對澳洲學員講法》抄寫成文字,傳給獄中的同修,說是為了讓獄中同修也能學到師父在澳洲的講法。同修啊,無論你的出發點和目地是甚麼,怎麼好,你的行為是在亂法啊!

師父在《精進要旨》〈驚醒〉一篇中殷切的告訴我們:「弟子們切記,所有法輪大法的經書都是我講出來的法,都是我親自修訂整理的,以後任何人都不能再從我的講法錄音中摘寫或整理文字材料了,無論以甚麼藉口都是亂法啊,包括所謂的講話與文字差異上的對照等等。」

法是指導我們行為的準則,師父一再告誡我們以法為師,那麼我們在做這些事的時候,為甚麼就不聽師父的話呢?這是一個小問題嗎?還有個別的地區,一直到現在還保留和流傳師父在貴州地區的講法錄音。在這裏不客氣的問一句,你還是師父的弟子嗎?為甚麼就不聽師父的話呢?是甚麼心促使你非得要這麼做呢?

師父在一九九九年二月美國西部法會講法中就已經明白的告訴我們:「《轉法輪》是一部系統的能使人圓滿的一部大法、天機。而我講法,除了和《轉法輪》相似的我公開發行的濟南講法、大連講法和廣州講法錄像帶之外,其它各地的講法那只是講的單一的、不同境界的或針對不同地區學員的情況講的,並不帶有普遍性。很多人抱著執著心,想得這個,想求那個,好像只有這樣才能修的過癮。都是執著。你們不踏踏實實的修,你們是在浪費自己的時間。」

請個別有這種現象地區的同修放下個人的執著,嚴格以法為師,維護大法。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