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飯
我分別被三次暴打的兩個半月和掛銬子的7天7夜,吃飯一直被勞教所控制,以不餓死為底線。但這一點對其他勞教人員是保密的,勞教所所製造的是一天三頓足量給我供飯的假相。每次把飯給我送進關押的廁所或大隊長辦公室,饅頭只掰下一小塊給我(一般一天一次,有時幾天一點不給),其餘的就倒進廁所或垃圾桶,菜被監管者吃掉。伙房改善生活送進的魚、包子等都被二大隊大隊長趙文輝在值班室截留。
掛銬子之前,我已經瘦得皮包骨了。掛銬子中的一天,我迷迷糊糊的聽到在外間的勞教所的獄醫馬大夫說:「給她這碗吃!」我直覺是裏面加了甚麼藥,拒絕吃。後來就感覺她們不知甚麼時候給我的飯加藥了,吃了飯眼見得手、胳膊發青色,感覺嘴唇很厚,頭發昏,一夜之間身體全腫脹了起來。襪子的緊口處勒進了腫起來的腿的肉裏,腳很大、很厚、變形。我感覺自己快要不行了,覺得可能過不去今天晚上了。
我就對監管我的王付琴(傳銷者,河南人,23歲)說:「她們對我下毒手了,她們可能在飯裏給我下毒了,麻煩你明天告訴侯寶琴大姐(法輪功修煉者,山東青島市,51歲),今後勞教所所有法輪功學員身上腫脹發麻、變色、發黑、發青,都是下了毒!」我就發正念往外排毒。
我的懷疑在以後的日子裏進一步得到證實。有次我定的麻花,我吃了和上次掛銬子時給我吃飯後的感覺一樣,身上發麻、發脹、渾身酥酥的。當時臉色紅潤,但幾天後臉、手、腳都變黑。那次因為同房間被監管的劉海蘭(山東德州市人,偷盜者,46歲)吃了我兩根麻花,當天身上也腫了,她的感覺和我一樣。這時我才知道:為甚麼同樣是罰站,只有法輪功學員的身上有那些反應,而其他人卻沒有的秘密。
當時據別人說,我的臉腫得像臉盆底一樣大。自己感覺嘴唇很厚,鼻孔也腫了,呼吸困難,腳上老浮著一層水,足有一扁指厚,像個盛尿的尿脬(膀胱),我的拖鞋也穿不進去了。有次警察夏麗、宋敏見到我,她們低頭看到我的腳,她倆先是一怔,臉上露出了驚訝的表情。
因為一直不消腫,她們怕我的形像被別人看到,就一直把我關在廁所、警察辦公室、大辦公室、大隊長辦公室、諮詢室等地方,不許與其他勞教人員見面。我要出關押的房間,必須在大隊人馬去幹活後,晚上是在大家都睡下後,在監管者的監督下才能出來。其實,這樣的安排在我骨瘦如柴時就開始了。其他勞教人員都在床頭掛床頭卡、胸前掛胸卡(都有照片),而因為我被迫害的這形像,勞教所從來沒敢給我照一張像,胸卡照片處也就空著,沒照片的床頭卡只在諮詢室掛了兩個月。
即便這樣,她們仍擔心別人看到,有損勞教所的「形像」,有次她們帶我從醫院回來走在樓下,趙麗麗怕別人看到我的頭歪著,竟然用力提起我手上的銬子,想強迫我把頭立起來。這情景被一個獄醫看到,問「她怎麼了?」趙麗麗說:「肌肉損傷!」
一段時間後,我身上突然之間又消腫了,有個還有點善心的警察過去看我時低聲問我:「她們給你怎麼弄的消腫了?」我這才恍然大悟,回憶起了這三天,趙麗麗說給我補血,做了兩次紅小豆湯給我喝,我就神奇地消腫了,裏面不知又加了甚麼藥。至今,我的身上一直浮腫、起紅疙瘩、出水、奇癢、疼痛難忍。
第三次暴打結束後,把我關在諮詢室,也不給我提水洗漱,我身體雖已致殘不能走路,但只好自己提起桶,扶著牆,一點一點挪步想出去提點水,剛出門口,就被監管的劉玉蘭(黑龍江人,容留賣淫者,50歲)拉回來。我的形像因為被幾個勞教人員看到,他們大為吃驚。趙文輝、夏麗(新任一班隊長)惱羞成怒,規定:從此後供飯量減半。每頓一小塊饅頭(3角人民幣一個的饅頭的三分之一),一點菜湯,裏面飄著4──5片菜葉,這樣的待遇一直半年時間(允許我吃飽的時候一頓能吃兩個饅頭)。
後來送飯的慈明霞(基督教徒,山東煙台市,54歲)不知道這一規定,把一個饅頭全給了我。我剛咬了一口,慈從外面急匆匆的進來說:牛隊長(警察)接了個電話,要檢查你的飯。慈明霞就把我正在吃的飯端出去,饅頭被牛掰去一大半後剩下的摁在菜湯裏。我曾對趙文輝和教導員孫振鴻反映吃不飽,她們兩人都是相同的回答:「你不幹活吃這些也不少!」
在2010年大年的除夕之夜,二大隊的全體勞教人員在大廳開會,政委王軍和所長鐘寧發表拜年講話,那鼓掌聲開始很響亮。大過年在諮詢室吃不飽的我,就用盡最大力氣喊「法輪大法好」,因為是在隔壁,並且大廳無門,那邊聽得很清楚,接著掌聲就稀落下來了,馬上就由劉玉蘭給我送進了兩個饅頭。但掌聲似乎再也熱烈不起來,我聽到她們又講了幾句就灰溜溜的走了。直到解教前的兩個月,也許是需要我的身體給勞教所的所謂人性化管理「增光」,允許我吃飽,我才有了飽餐的權利。
洗漱
我從2008年12月25日被拘留,到第二次暴打結束的4月19日,共117天沒洗過一次澡。2009年1月22日至2009年3月18日共56天、2009年7月中旬至8月中旬的第三次暴打期間,都沒洗過一次臉、手、腳、頭,手上沒沾一點水。頭上臭的熏人,脖子、臉、手烏黑。王倩(故意傷害者,黑龍江人,22歲)進去收貨時說:「你的眉毛都是白的。」(雖是夏天,但因皮膚乾燥掉皮)
2009年10月份,我和宋秀蘭(法輪功修煉者,山東濰坊市,62歲)一起被關在警察辦公室。有一天徐勁(詐騙者,山東臨沂市,24歲,自己說是抱養者)提著半桶水(我們二人一天的用水)回來說:「我剛才被老大(趙文輝)看見了,嫌我提的多了,她讓我倒掉了一些。」又一次徐勁提水回來說:「夏麗說,你不用每天都給她們提,她們找你,你就說忘了,不用每天都洗。」有次我聽到趙文輝在廁所外間,就請示說:「我洗洗腳吧?」她陰著聲說:「你沒洗?一直沒洗?」卻不做任何答覆,扭頭走人。
2009年臘月二十八,已經兩個月沒洗頭,我要求過年洗一次。經監管人員張曉麗(賣淫者,山東威海市,22歲)請示夏麗,被批准。當時我被關在廁所,殘疾的身體可以靠在廁所牆邊的、伴隨我一年多的那塊木板上洗頭,會方便一些,但夏麗要我必須到諮詢室洗。兩名監管者把我架到諮詢室後,把小半盆水故意放在諮詢室中間,說:夏隊長說你能洗就洗,不能洗就算。讓我的身體無所依靠。我就只好坐在小凳上,把盆拖到西北角的床邊,半邊身子靠床,用腳勾床腿,左手按在盆底,右手洗了頭,但不允許洗澡。
2009年6月的一天在大辦公室,趙麗麗允許我洗澡。王倩給我打了小半盆水,我用毛巾把身體濕過,剛搓起身上的灰球,徐勁就說到時間了,把盆一掀,水在大辦公室淌了一地,我的身上掛了一身搓起的灰球。我知道:若不是警察的安排,她沒膽量把水倒在大辦公室地下。因為勞教人員幹活回到12人的宿舍,只要不睡覺就坐在自己床前的凳子上,刷牙缸、鞋、被怎麼放都很規矩,有私事必須報告經批准,上廁所前還必須先唱一首規定的歌,唱不好不許去。更不用說無緣無故的在大辦公室倒一地水。
到了8月中旬,在大隊長辦公室,第三次暴打我剛結束,趙麗麗允許我洗一次頭,薛連喜(賣淫者,山東日照市,18歲,孤兒)給打了半盆水,徐勁接著把盆掀翻。第二天晚上允許我洗澡,徐勁給端了小半盆水,只許洗上身。身上搓下的灰掉在地上很厚的一層,掃起來一堆。一年半時間,從來沒允許我在洗漱間或者浴室洗過澡。我的衣服不許洗,暴打期間3個月來例假,內褲、襪子都髒得沒法穿。我找趙麗麗要買內褲,她故意刁難說:「我只給好學員買」,我穿的是勞教人員解教時她們留下的內褲和襪子,我回家時穿的是宋秀蘭穿過的內褲和拖鞋,衣服是侯寶琴的。我在勞教所穿的棉褲,髒的沒法穿了,侯寶琴趁另一個監管者出去的空隙,快速和我換穿,往下脫時身體上脫落的皮膚落在地上很厚的一層。
在我解教前兩個月,監管者換了鐘玉華(山東青州市,基督徒,53歲)、張德蓮(賣淫者,山東膠州市,47歲)。因為兩個多月沒洗頭了,我要求洗。鐘玉華給我提了一暖瓶熱水,我正在洗,夏麗進來說:「停!你們兩個剛接管不知道,不是不讓她洗,她的一切事必須打報告。」有一次,我求鐘玉華給我請示洗頭,夏麗勉強批准了,張德蓮不放心,又去請示,夏麗又說:「等我回來再說!」張德蓮馬上就把暖瓶提走了。我就用涼水洗,夏麗知道後給她們兩個扣分加刑。她們在諮詢室裏委屈的抹著淚哭,鐘玉華說真是東郭先生和狼,害我加期。到了晚上呂華麗(上訪者,山東萊陽人,53歲)又從她們二班叫來4個勞教人員一起罵我,我大聲喊「法輪大法好」,警察孫振鴻才進來制止。
2009年冬天,我趁張曉麗睡了,悄悄用水管的涼水洗頭,她被驚醒了,出去報告了夏麗,回來就把水龍頭關了,我頭上頂著一頭肥皂泡。
在我要解教的前一天,我要求洗頭。開始夏麗不答應,在等待她準備好了錄像設備的情況下,夏麗說:「洗吧,讓你乾乾淨淨的出去」。她和宋敏偷偷給我錄了像。洗頭時我一手按著盆底支撐身體,一手搓頭。有時騰出按在盆底的手,強撐身體用兩手搓。
我身體被勞教所致殘回家後,我丈夫向山東省勞教局投訴控告,省勞教局以一名姓李的副局長為組長的調查組,就以這塊錄像證明我身體沒致殘:因為我能雙手洗頭!5人組成的調查組進駐王村勞教所調查5天,結論是:陳振波在王村勞教所服刑期間不存在被人打的問題。但他們不向本人及親屬當面反饋,不給書面調查材料。
調查組是否能認真的看一下:我一隻手撐盆底的鏡頭看到了沒有?我當時爬下床的鏡頭錄了沒有?下床後拄凳子挪動身體的鏡頭錄了沒有?洗完頭後把頭用小被頂在寫字檯上,支撐身體坐在小凳上涼頭髮的鏡頭錄了沒有?我洗頭時左邊一隻水桶右邊一隻尿桶錄上了沒有?在洗完頭後馬上又給我錄了吃飯的鏡頭,因為我坐不住,胸前用一床被放在胸膛與腿之間支撐身體,這個鏡頭你們看到了沒有!為甚麼要給我錄洗頭的錄像?為甚麼讓我在諮詢室洗頭?為甚麼一年半的時間不讓我在一班宿舍住一天?為甚麼一年零三個月把我關押在廁所等沒攝像鏡頭的地方?為甚麼不放出我住在有攝像鏡頭的諮詢室那三個月的日常生活錄像?據說政委王軍曾把我在諮詢室躺著的鏡頭,拿來當作我在一班宿舍躺著,用來欺騙不熟悉環境的青島前去調查了解此事的有關人員!
《國務院》2005年1月10日頒布的《信訪條例》第32條規定:「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經調查核實,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其它有關規定,書面答覆信訪人。」作為省級機關的山東省勞教局,難道對這一起碼的常識不懂嗎?該怎樣解釋?
剪指甲
今年5月份,我的指甲已經兩個多月沒剪,很長,我提出了剪指甲的要求。監管者報告了值班警察石偉,她說:「找你們自己隊長吧!」等到夏麗值班,我要監管者蘇秀輝(賣淫者,吉林省長春市,32歲)去請示並要剪指刀。蘇秀輝請示時看到夏麗趴在桌子上,勞教人員王寧(搶劫者,山東日照市,20歲)正在給她摘白頭髮。她頭也沒抬說:「沒時間!」8天後的下午,又是夏麗值班,我又要張德蓮去請示,夏麗說:「晚上吧!」晚上鐘玉華去請示,夏麗說:「都還沒收工,收了工再說!」等到勞教人員都收工回了宿舍,張德蓮又去請示,夏麗說:「吃了飯吧!」吃過飯後我苦苦哀求凌思芳(山東臨沂市,賣淫者,26歲)去請示,夏麗說:「洗刷完吧!」洗刷完後,我只好再次請求凌和劉常愛(山東臨沂市,賣淫者,22歲)去請示,呂華麗因為失眠,怕影響自己睡覺,就說:「敢剪!拿了剪指刀我也給你奪出來!」
我感覺好不容易得到批准,不應放過這次機會,在求不動別人的情況下,我就自己拄著凳子向外挪動,剛到門口遇到殷翠霞(山東淄博市,販毒者,44歲),她很同情,便去為我請示,得到的答覆是:「你回去吧,我親自給她送去。」殷自知沒趣,怏怏而回。我只好再求凌思芳和劉常愛,凌說:明天早上我一定想辦法給你要。第二天早晨,我終於如願以償的剪了指甲,想想上次是用牙咬著撕的,這次就算幸運了!在這恐怖的世界裏,也算得到了一絲欣慰。
通信
我被勞教的一年半時間,不允許我與家人見面。2009年1月,女兒和她淄博的兩個同學去看我,趙麗麗說:「沒有當地610的介紹信不能見」,並且還恐嚇她。丈夫2009年9月份去看我,趙麗麗說:「現在是甲流時期,省裏有規定,誰也不能進,你要見必須要省裏批准。」大弟弟去也同樣不讓見,我的父母多次要求去看,均遭拒絕。趙麗麗的理由是:沒轉化不能見。丈夫要求通一個電話,也被拒絕。我在裏面一年半時間,只許我發了一封信向家裏要錢,治療打傷的頸椎。其餘我寫給父母、丈夫、女兒、親屬、姐妹的信,一律不許發,使我斷絕和家裏的聯繫。
我丈夫2009年6月給我發了一封平信,他多次與趙麗麗電話聯繫問收到了沒有,直到8月份趙麗麗還說沒收到。我丈夫只好又發了一封同樣內容的掛號信。趙麗麗在9月份才告訴我丈夫說:「那封平信也收到了,是壓在了郵箱底下,我還和陳振波說:怎麼獨把你的信壓下了?」我回家後丈夫對我說起這件事,我回憶趙麗麗從來沒有和我說過這話。兩封同樣內容的信,我只見過第二封,僅給我5──6分鐘的時間,大體粗略的看了一遍(8頁、5000字),就被等在一邊的徐勁強行拿去:「趙二(趙麗麗)說她還沒看。」徐勁後來和我說:「你對像的信我看了N遍,在全大隊都傳遍了。」作為私人信件,也是丈夫唯一的信息,我在勞教所時一直要,她們不給。卻未經本人同意,隨意讓外人看。後來我解教要走時,要這封信,兩封同樣內容的信沒給一封,嚴重侵犯他人隱私和通信權利。我回來後聽丈夫說:在2010年4月份,給我寄去了在美國留學的女兒發在騰訊QQ上兩篇介紹自己學習、生活的日記,我一直沒看到,被他們違法扣留。
勞役
我剛進勞教所的2009年1月,勞教人員每天早晨5:30起床,洗刷3分鐘,幹到晚上10點,中間吃飯時間5分鐘,上廁所2分鐘,有人說大便沒拉完就喊叫了,只好把大便掰斷,趕緊提起褲子回去奴役勞動。一天勞役16個小時,有時為趕工期,通宵加班,第二天不休息。直至2009年10月份,因為應付檢查,改為8小時,但僅幾天工夫,又恢復到12個小時。經常為應付檢查,在檢查組來之前,把隊伍從車間拉回來,檢查組剛走,馬上又拉回去。致使老年人腰椎受損,大部份年輕人手指變形。因所生產的電子產品有毒,六成以上的人員皮膚過敏長疙瘩、癢癢,有氣管炎的鐘玉華喘不動氣,臉腫。
第二次暴打之後,我的脊椎頸椎被打傷。頭象按在彈簧上一樣挺不住,不是向左歪,就是向右歪。向左歪時必須用手才能托起來,走路用手托著。吃飯時頭耷拉在肩上,上下牙對不齊。並且因為手麻不聽使喚,嘴只好固定在一個地方,吃完饅頭再吃菜。平常我就讓頭向右歪(因為痛苦輕一些)。肩膀和頭之間開始用一卷衛生紙撐著,後來趙麗麗給我一個方便袋讓我把衛生紙裝起來,再後來方便袋碎了,我就用李倩(安徽人,吸毒者,24歲)給我的一個布兜裝,這樣歪著頭近一年,直到躺下起不來。這期間夏麗竟然兩次把我的布兜從脖子上拽下來扔地下,依然逼迫我做勞役。
有一次,政委王軍來看我,我說:「王政委,你看我的身體都這樣了,她們還要我早晨4點幹到晚上兩點」。王軍說:「你是不是沒完成工作量?」並且假惺惺的批准我可以把兩隻腳放在凳子上,實際上是要我儘快血液回流消腫,銷毀罪證。
後來在我半身麻木、行動不便的情況下,仍派人監督強迫我勞動,不幹就打。我左手不聽使喚,就只得用牙咬住線球配合右手幹活,完不成工作量就派人監督加班到晚12點甚至到2點,這樣幹了兩個月,後來周身骨頭疼,並時常暈倒(都是向右歪)。開始活動是自己用手拄著凳子挪動,後來就由兩個人架著移動,因為左腿麻,左腳就隨身體拖拉在地上。最後躺下起不來了,在木板上躺了5個月,解教時被夏麗、李秀雲等4名警察用毛毯抬出勞教所大門。
檢舉
勞教所信誓旦旦的對外宣稱有完善的檢舉、舉報、控告、監督制度和設施,勞教人員可以隨時舉報一切違法違紀犯罪行為。但王村勞教所的勞教人員都清楚,那是騙人的鬼話。
二大隊在諮詢室前設有一個檢舉箱,據說在隔離門外設有檢察院、紀檢的檢舉箱,但勞教人員絕對沒機會走近它。因為裏面限制個人的一切活動,上廁所都是集體排隊,個別鬧肚子的去廁所也要有人監督陪同。因為檢舉渠道不暢,勞教人員宋秀蘭,就在週記上把本班故意傷害犯孫立橫行霸道、為非作歹的行徑(其實是警察縱容唆使),向大隊反映,趙文輝看到後大罵宋秀蘭是國際警察,管得太寬了,並指使人捏造事實嫁禍於她,以此為理由把她嚴管看押起來,以防止她把情況投入信箱,這樣嚴管8個月,直到解教。
搶劫犯王瑋(團夥搶劫犯,山東日照市人,23歲)在監管我期間搶去我30元錢、扣留270元,徐勁因為親眼所見,給我做證,趙麗麗竟然因此給徐勁加刑3天。我向趙文輝、趙麗麗、夏麗反映,都不管。我就寫了對王瑋的起訴書,請示趙麗麗:要求投入檢察院信箱。趙說:「我給你問問吧」,一去不復返,我便無權投入信箱。一直到20多天後王瑋解教的第二天,才看到趙麗麗回來上班。有一次勞教所統一安排寫檢舉舉報材料,我又寫了王瑋搶劫我錢包的情況,上交後一直不見結果,直到過了7──8天後王瑋上午解教走了,下午劉桂珍專門去跟我說:「你早幹甚麼來?王瑋解教了你才寫?」我說:「這個材料不是收起來7──8天了」(班裏班長統一收的)?因為這件事,和我同住警察辦公室的宋秀蘭支持我,她便被趙文輝與夏麗關進廁所一個月。
我猜測:因為勞教所縱容培養王瑋打人,使她成了一個十分凶殘的打手,深得趙文輝寵愛。如果處理她,王瑋這樣的人一定會翻臉,勞教所許多打殘、打死人的內幕將昭之於天下,所以包庇王瑋就是包庇自己。但勞教所就敢肯定王瑋甚至李瑋、張瑋、趙瑋們永遠不開口嗎?
因為我被打致殘的事在明慧網多次曝光,大約是2009年10月中旬,一名女胖檢察官來到關押我的警察辦公室,找我調查情況,那時我的頭歪在右面,肩膀上墊著一包衛生紙,但仍在姜麗霞(吸毒者,山東蓬萊市人,22歲,抱養者)和孫丹丹(吸毒者,黑龍江人,21歲,父母離異)的監督下強迫勞動。她問我:「你的脖子怎麼的?」我說:「被孫丹丹打的!」她問了我20多分鐘,我把遭受暴打的過程詳細說了一遍。在我說到掛銬子7天7夜時,她插話問我:「是連續的嗎」?我回答「是」!又問我「是誰銬的你?」我說4個人,並指著一直在門外偷聽的夏麗和宋敏說:「其中有她們兩個」!夏麗和宋敏馬上說:「是上面叫掛的!」當時監管我的姜麗霞在屋裏走來走去,檢察官厲聲說:「誰給你權利到處亂走?怎麼這麼自由?」當天晚上就聽到趙文輝在電話上對誰大發雷霆(意思):「你為甚麼不看好門,讓檢察院進來了!」(據說政委王軍曾欺騙青島610為正常檢查)此後檢察院方面再沒有消息。
檢察官走後的10多天,讓我住進了諮詢室,勞教所一名姓劉的紀檢書記和一名警察找我談話。我說了很多,他們兩個記錄的很少。最後簽字時我看到他的記錄是:「我的脊椎、頸椎被打傷了,醫生說沒事。」我說:「我甚麼時候這麼說的」?他又改成了「隊長說沒事」,我拒絕簽字,他威脅說:「你不簽字我們就不管了,就是你不配合。你簽了字我們還可以再調查」,就這樣逼我簽了字,但他們並沒有履行諾言「再調查」。
在我解教的同一天上午,一名姓邢的紀檢警察與另一名警察和我談話,問我:「是不是沒有罵你的?」我說:「有!」她們兩個就不問這問題了,也不記錄。又問我:「是不是沒有拿電棍警棒嚇唬你的?」我說:「沒有。」但簽字時我看到這一欄的內容大意是:「沒違規使用警械!」後來我才知道,掛銬子7天7夜固定在窗櫺上就屬違規使用警械。她們偷換概念又一次欺騙了我!
死裏逃生
今年2月4日(去年的陰曆臘月二十一),離過年還有10天的時候,我親歷了被關在我對門的山東省臨朐縣冶源鎮法輪功學員張成美,在進去的一個多月時間裏,便被活活打死的過程(我已經在明慧網寫了文章做證)。有人可能會問我:你這麼「頑固不化」,怎麼沒被打死?我分析有以下原因:
(一)我被打致殘,生命垂危的情況,多次在明慧網曝光,出來後聽說有10多篇,並且「國際追查迫害法輪功組織」在今年4月1日專門為我發過一篇追查通告。就連吸毒人員都表示:出去後給你上網。曾說:「如果俺媽被人打這個樣,我非和她們拼了不行。」
在勞教所時監管者王倩和徐勁都向我透露:「你的事在外面上網了,隊長們的名都在上面。」(監管者每天都要向警察彙報我的情況,她二人是在彙報時聽警察們討論對我的措施和對策時知道的)徐勁還告訴我,趙文輝和趙麗麗還就對我是「繼續打」還是「不再打」的問題產生了爭論和分歧。後來聽丈夫說那可能是網絡上對河南省商丘市趙振海的被害人14年死而復生、躲貓貓死、喝白開水死等事件炒得最厲害的時候,上面說對監獄、勞教所刑訊逼供、故意傷害致使不正常死亡將追究責任。這些使得勞教所不得不有所顧忌。
(二)我的家庭成員都關心我的情況,經常打電話、寫信了解我的身體狀況,給勞教所造成一定的心理壓力。
(三)我的丈夫在政府機關工作近30年了,有一些人脈關係,懂一些政策法規,知道內部的運行規則,維權能走進門、找對人,而不是像夏麗自欺欺人所說:「你對像的手再長也伸不到這裏!」這使她們不敢貿然對我下毒手。
(四)我的女兒在美國留學,她的姑姑在美國的家庭成員,屬白人社會中的上流社會人士,其丈夫和公爹分別是不同國際學術組織的會員。如果我被打死在勞教所,可能會要比一般人多給勞教所增加在國際上的這層麻煩。
(五)我丈夫的家庭在農村是一個大家族,只本家及兄弟姐妹家庭中的成年男女就一百幾十人。他們有的曾要求前去看望,因我丈夫說明勞教所不允許看,他們才罷休。這些底細警察宋麗娟、勞教所安排的勞教人員都以閒聊的方式了解過我,不過當時是說者無意,聽者有心。從被勞教所打死者的情況看,多數是工人、農民、家族小、在勞教期間無人關心過問者,特別是已經離婚的。
基於此,趙文輝曾在電話中用極陰沉、蠻橫、霸道的口氣對我丈夫說:「這種情況對家庭損失很大,一般都離婚了。」趙麗麗也在電話中旁敲側擊的動員我丈夫離婚,以試探口氣,但我丈夫一笑置之,並在給我的信中明確表態:「我不會和你離婚」。在這種情況下,她們綜合平衡得失,認為因打死我而減少的出獄非轉化率數,在她們的總轉化率中只不過是個很小的百分點,與其換取的政治(升官)資本和經濟(金錢)獎勵(有人說她們奧運會期間轉化有功,每人月總收入萬元),還遠不及惹來的麻煩,得不償失,所以已經伸出的黑手又縮回了一半。
這期間二大隊幾乎每個警察都對我說過:「就你傻,你回家願意怎麼學就怎麼學,願意怎麼練就怎麼練」,不斷的軟硬兼施。據說:進了二大隊,沒有不轉化、出來的(趙文輝曾電話告知我丈夫我將被加刑幾個月)。我的不配合,打破了王村勞教所優秀得力幹將趙文輝、趙麗麗的轉化妄想。
做惡心必虛,欠債須償還。欠條撕不毀,企圖搞模糊。這是王村勞教所在我身上打的如意算盤!在打死我不成,又怕我帶一張能說話的嘴出來,揭露她們罪行的情況下,她們就力圖送我進精神病院,以便使一個精神病人說的話無人相信。趙麗麗電話中對我的丈夫和我爸爸,都借用別人的口氣說過我患有精神病,應送精神病院,但未得我家人允許,她們的陰謀未得逞。在我回家之後,當地610辦公室的一名主任還問過我丈夫:陳振波神經是不是有問題?被我丈夫堅決的予以否定。可以斷定,這都是勞教所經過深思熟慮後,做出的後續安排。同時,我的記憶力嚴重受損、失憶,應當是她們在我解教之前,為破壞我的記憶力而用藥物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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