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3日,劉越紅被北京海澱區甘家口派出所使用卑鄙的手段非法抓捕。先是居委會兩人敲門:「快到五一了,說說搞衛生的事。」劉越紅一開門,馬上闖進來七、八個人把她按住,跟著就搜東西。當時抄走200多份書和真相資料。
到派出所後,當天又被轉到海澱區看守所。過了幾天,派出所的人謊稱給劉越紅檢查身體,向她丈夫索要檢查費用。劉越紅丈夫到派出所後,有一個叫趙軍的警察拿出搜查證說要搜查,又抄走200多份書和資料。當時抓人時也有這個趙軍(可能是「610」人員)。劉越紅被非法勞教兩年。
6月初,劉越紅被關押到北京調遣處。7月14日,被轉到馬三家女子勞教所。在馬三家勞教所,先是由邪悟人員趙永華、宛淑珍做所謂的「轉化」,苑淑珍還讓劉越紅站了四天。後來就成立了嚴管隊、特管隊。劉越紅一直被關押在嚴管隊,每天強迫背「三十條」、唱邪黨歌、練步,做不好隨時可能被上刑、被毒打和被電棍電,而且打得很嚴重。其中,張連英、朗東月、劉豔琴、王效雲、劉桂芳、張印英與蘇微的胳膊、腿、腰部都被打傷,但仍被逼迫練步。
惡警還強迫劉越紅看污衊法輪功的光盤,把門窗都關上,把聲音放到特別大。
2009年11月3日,劉越紅被轉到「強轉專案組」。其中一個姓潘的隊長(警號2178142)和一位姓趙的給她做「轉化」,持續了8天時間。在此期間,劉越紅遭受到各種折磨,包括罰站、跪、「坐飛機」、不讓喝水、吃飯、上廁所,用膠帶把腿纏上,強迫盤腿,警察張環(張環警號:2108455)看著。惡警逼迫劉越紅寫「三書」,劉越紅寫下:堅決修煉法輪功,堅決跟李洪志師父走。張環又給劉越紅家人打電話,脅迫家人做所謂的「轉化」。她的丈夫怕受牽連以離婚要挾。11月11日,惡警給劉越紅戴上手銬。姓潘的警察拿著寫好的三書,強行按上手印。然後就讓劉越紅回到五分隊。
註﹕苑淑珍(原撫順法輪功輔導站站長)被強行洗腦後轉化,全家遷到瀋陽。在馬三家成為編外警察,專職做「轉化」。
趙永華,情況同苑淑珍相似,專職心理諮詢,專職「轉化」法輪功學員,灌輸邪黨歪理,採用威逼、引誘、加期、嚴懲等各種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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