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江岸區法院於四月七日非法庭審李市紅。家人覺得對李市紅抓捕、起訴的過程中,執法者在犯法:江岸區公安分局是將宋文繡綁架後並從其口袋裏搶走其家大門鑰匙,在既沒有辦理搜查證,也沒有當事人在場的情況下,私闖民宅,非法抄家抓走了宋文繡的女兒李市紅;起訴書中有多點不符合事實之處,公安偽造證據,涉嫌妨礙司法公正;丹水池派出所的余繼明、萬保珠(女)等在違法抄家過程中致使家中一千二百元現金丟失,家人到派出所多次報案,至今丹水池派出所不立案。
四月三十日,吳碧琳女士作為見證當時非法抄家抓人的見證人,與另兩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一起陪同李市紅的母親宋文繡去法院,就是希望當面澄清這些事實。不曾想,法官吳珊榕竟找來江岸區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機構的胡紹斌和江岸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羅林,胡紹斌讓羅林通知後湖派出所警察把吳碧琳、宋文繡、孫靜屏、黃靜四位年過六旬的老人強行拖上警車拉到後湖派出所院內,鎖於車內,在車窗緊閉的情況下,在太陽下暴曬,不給吃喝,也不讓上廁所,一直關到下午四點多。隨後,她們被非法送到江岸區諶家磯洗腦班迫害。車開到洗腦班時,四位婆婆拒絕下車,公安人員強行將她們每人分別拽進一個小房間。當時黃靜一直喊著「信仰無罪,控告無罪」,結果遭到洗腦班的保安人員的毆打。
黃靜在洗腦班被非法關押二十多天後,出現身體強烈不適的反應,送到武漢161醫院檢查:血壓110/170、心律130/分,表現為缺鐵性心臟症狀。醫生告訴洗腦班人員,這種情況隨時隨地都有生命危險,他們怕承擔責任,向「六一零」彙報,最後才將人放回。回去後社區主任要求黃靜每隔二、三天必須到他那兒去一次,為抵制這種非法打擊檢舉人的迫害行為,黃靜在身體未恢復的情況下,被迫離家出走。吳碧琳、宋文繡也是在洗腦班關押二十多天身體狀況出現危險時,當局怕承擔責任才將人放出。而孫靜屏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至今。
六月十八日,黃靜的丈夫接連收到社區、公安打來的電話、短信,要找黃靜追究關於上回遞控告信的情況,導致黃靜一直有家不能回。
六月十八日,宋文繡在家中也被警察找去追問上次遞交的控告信是誰寫的,誰牽頭去法院遞控告信的,宋婆婆對他們的這種公然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做法拒絕回答。
六月十九日早上,吳碧琳外出時被武漢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當天晚上,武漢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又到吳碧琳家進行非法抄家。據知情人透露,這次綁架事件與吳碧琳四月三十日陪同法輪功學員李市紅的母親宋文繡到江岸區法院為李市紅冤案遞交控告信一事有關,此次綁架、抄家事件是當局想羅織罪名,利用抄家栽贓陷害吳碧琳。
六月二十九日晚上八點左右,一群警察開著兩輛警車到黃靜家氣勢洶洶地敲門,預謀抓人,門沒喊開,警察竟將黃靜家的電源切斷。
從以上情況來看,目前發生的針對法輪功學員吳碧琳、宋文繡、孫靜屏、黃靜的迫害是當局有目的地打擊報復控告人,司法人員公然踐踏法律,執法犯法,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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