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前的我
一九九四年~九九七年,當時我在社區居委會當惡黨書記、主任時,主管環境衛生工作。一九九七年五月的一天傍晚,我在社區巡檢衛生情況,發現一戶住家門前堆放裝修垃圾。進房間看見一位駝背老太和一位中年男子(聽說是老太的姪兒),我說:「這門前的垃圾是不是你家的?」他們說是。我用命令的語氣說:「你們把它拉走。」老太說:「我們沒辦法拉走。」我二話沒說罰一百元。老太說:「我沒錢,我退休金都不夠我吃飯。」我說:「不行,就要罰。」這時她姪兒拿出一百元給了我。這一百元不費勁的裝進了我的腰包。第二天用單位的錢雇保潔員把垃圾運走了,這就是當時的我。
後來我在一個大型企業工作,單位經濟效益、醫療都非常好。在醫療費改革前,各大醫院、診所、藥店無論開甚麼藥,只要有收據,我都可以報銷。我的身體十分不好,藥吃的多開的也多,這樣一來,用我的名義,一個人就可以管全家甚至親朋好友沒有看病條件的人。因此我的兩個孩子從出生一直到我一九九八年三月四日開始修煉大法前,只要有個頭疼腦熱、小災小病都用我開的藥。從而我也成了個「半個醫生」了,甚麼病吃甚麼藥全懂。尤其是一九九三年六月我從原單位退休跟隨丈夫調到丈夫家鄉的城市定居,而我的一切人事關係還在原單位,這樣我就更有條件了,更是天高皇帝遠。我用我的名字給孩子開藥、看病,當時孩子年輕很少有病,就給婆婆開西洋參補身子,還用藥費買理療器,再加上我自己用藥,給單位一年花去不少錢。這就是以前的我。
再一個就是炒股。當時我工資才四百元錢,孩子沒工作,我就在股市買股票炒股。錢不多精力耗的很大,在股市大賭場賺股民的錢,羊毛出在羊身上誰都知道。真像師父講的「為錢而生,為勢而斃,為蠅頭小利而樂而憂」〔1〕
修煉後的我
聽了師尊講法錄音和學了師尊的《轉法輪》這本寶書,我的心那個震撼啊!是用語言表達不出來的。對照大法,我想啊!我以前哪做的不好、不符合法的要求?一下想起來了當居委會主任時罰駝背老太一百元錢私裝腰包。真覺得汗顏,臉都發燒,立即決定退還給人家。
那天晚上我去了老太家,進門我就說:「大姐,對不起!還您一百元錢。」她不解的問:「甚麼一百元錢啊!」事隔十幾個月了,老太都想不起來了,這時她姪兒也過來了。我說:「十幾個月前你家門前堆放的裝修垃圾,我罰您一百元錢,是您姪兒拿的錢,想起來了吧?」老太說:「罰了就罰了吧!為甚麼要還呢?」我說:「我修煉法輪大法了,我是大法弟子,我們按『真、善、忍』要求做好人,不能佔別人的便宜。」老太和她姪兒齊聲說:「法輪功這麼好啊!」把錢還給了老太,我的心要多輕鬆有多輕鬆。這就是修煉大法以後的我。
再找自己就是用自己的醫療費從中得利、方便家人。從一九九八年三月四日修煉後,我就和家人說:「從現在開始我的醫療費不能再動用,有病自己掏錢看。」特別是我女兒從二零零五年五月得了一種病,全市各大醫院檢查治療,無濟於事,一直折騰到至今也沒完全治好,幾年來花去了四、五萬元錢,都是用我和老伴積攢的退休金給女兒治病(女兒沒工作)。期間,有一次女兒說:「媽,用你的醫療卡,寫你的名字,你單位可以報銷,不然的話,花去這麼多錢,我們生活怎麼辦呢?」我說:「不行,別想動單位一分錢。」女兒問:「為甚麼?」我說:「我是大法弟子,要按照師尊要求去做。」我老伴在旁邊一句話沒說,只是看著我,我看見女兒含著眼淚默默的看著我。他們雖然沒說甚麼,但從他們眼神、面目表情沒有不滿和怨恨的情緒。他們心裏一定在想:「法輪大法好,大法弟子太正了。」
就這樣我修煉了十四年,師尊給我淨化了身體,我無病一身輕,沒再花過單位一分錢醫療費,為國家節約了多少錢啊!雖然我家境不寬裕,但我很幸福,心裏很坦然。這就是得法以後的我。
通過學法,認識到了炒股也是不符合法的要求,我就到股市把錢全部取出來。櫃台工作人員說:「阿姨,你這是原始股,很賺錢的,別人想買還買不到呢。」我說:「我是大法弟子,不能賺股民的錢,我必須取出來。」這樣我把錢取出來,反而更覺的心裏無憂無慮了。
我知道我做的離師尊的要求還差的很遠,但我深知大法弟子不能做不好,而且應該做的更好!我一定牢記師尊的教導:「其實你們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為我為私的基礎上的,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所以你們今後做甚麼說甚麼也得為別人,以至為後人著想啊!為大法的永世不變著想啊!〔2〕
註﹕
〔1〕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悟〉
〔2〕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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