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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伊春市賈淑傑自述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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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我叫賈淑傑,女,出生於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一日。今年六十七歲。家住黑龍江省伊春市南岔區。退休前在南岔區商業局做營業員。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我有幸走進法輪功修煉的隊伍。因為當時自己身體有胃病,動脈硬化,心肌缺血、心絞痛、腦血栓的前兆,吃藥、打針都不見效。修煉法輪功三天全身無病一身輕,沒修煉前體重只有八十七斤,修煉後體重達到一百一十斤,精力充沛。今年我六十七歲,別人見到我都說我像五十多歲。就問我「你是怎麼保養的」,我就很自豪的告訴他:「那是因為我修煉法輪功了」。

當時走進大法修煉就是想祛病健身,通過修煉之後我才知道這是一部多麼好的功法,是一塊淨土。讓人修「真、善、忍」做一個超常的好人,先他後我,處處為別人著想,遇事向內找,是一個和平、善良的團體,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也可以說如果全中國人都來修煉法輪功,那麼國家就不用警察了,社會治安也好了,也不需要動用那麼多精力去反腐了。

九九年七二零之後,南岔聯合派出所所長宋彥華把我們找到派出所給我們開會。讓我們寫保證書,當時在恐怖威脅驅使下,我違心地寫了保證書。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七日下午一點左右,南岔公安局六一零和政保科韓震東,王宇輝,包街民警於天偉和王姓警察四人沒著裝,沒出示任何證件,到我家抄家。當時就我一人在家。抄走一台收錄機,大法書一本,煉功帶兩本,師父新經文一本。然後給我綁架到公安局,讓我坐在鐵椅子上,雙腳用鐵環扣上,帶了一隻手銬讓我在鐵椅上坐了一天一宿。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韓振東和王宇輝審我一天,我甚麼也沒說。在晚間要下班之前,六一零主任李學民來對我說:「大嫂,看見才知道是你,看名字還真不知道是你,你就承認了吧!那印章是你刻的,別人都說是你刻的了。你說完就回家吧,別再這遭這皮肉之苦了。你家大哥和我媳婦都來找我了。」然後他就走了。王宇輝就過來做筆錄。做完筆錄已是晚間十一點左右了。王說:「李學民已下班回家了,你就在這委屈半宿吧!

第二天早八點以後,王宇輝來和我說「咱倆還得繼續談呢。」我說「談甚麼呢?甚麼也沒有了,再談十天半個月也就這些。你們願給送哪就送哪。」

最後以擾亂社會治安拘留半個月,只因我用橡皮刻個「普天同慶」,交了400元伙食費,勒索五千元(一年後被我丈夫要回來了)。

二零零二年十月份南岔政法委,六一零在聯合辦事處給我四人辦洗腦班,半個月每天都給我們放誹謗法輪功的錄像。政法委參與人有吳喜庫、莊書記、六一零有李學民,其他人員都是各單位抽的人員。

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南岔公安局新調來一名局長叫張喜軍,十月二十七日開始綁架法輪功學員,我在當天晚間被迫離家,流離失所二年。在這期間六一零王宇輝不斷找我兒子,說讓我回家投案自首,從寬處理。就是在進行騷擾、恐嚇、威脅和欺騙。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南岔反邪教(中共是邪教)大隊和國保大隊四人早八點多鐘沒著裝,沒出示任何證件,到我家非法抄家,然後給我綁架到公安局,迫害我,讓我在牆角站著,有個警察讓我蹲著,我不配合他,他把我摁那蹲著,另一個六一零叫宋愛群的局長拽著我的大衣領戳我,王宇輝用手點著我的腦門審我,「你說不說。」我甚麼也沒說。

到了下午四點多,警察帶我去醫院檢查身體,沒有任何拘留票據,給我送到伊春市拘留所,拘留半個月。十一月九日早八點多鐘,南岔公安局由宋愛群帶隊四人到伊春拘留所提審我,沒有任何提審票據。韓福軍和那個小個的警察給我戴上黑頭罩,把我雙手銬上手銬;然後兩個警察架著我的胳膊把我拖走,用警車把我拉到審訊室,讓我坐在鐵椅子上,雙腳用鐵環扣上審我,威脅我說你把手伸過來這鐵環壓下去你的胳膊就得碎。南岔四個警察與伊春市拘留所管教李雲朋串通迫害我。在下午四點左右,把我送回拘留所。在門外宋愛群說給她黑頭罩和手銬摘下去,怕進到屋裏被人看見他們對我行惡。那時的我沒有了人的尊嚴。

回到拘留所上樓協警小白問我,「怎麼一天才回來啊?」我不解的問小白,「南岔來四個警察為甚麼給我戴黑頭罩?」小白說:「你殺人了唄。」這時我才明白只有殺人犯才戴黑頭罩。

第二天宋管教上班,我問宋管教:「我在你們這拘留,我的人身安全不受你們保護嗎?提審時不是在你們拘留所屋內嗎?為甚麼李雲朋讓他們給我帶走,而且還給我戴黑頭罩、手銬、腳扣子坐在鐵椅上?」宋管教說「昨天提審你了?今天交接班時沒有提審票子呀!李管教沒說提審你呀!」這就是六一零和國保大隊對我的迫害經過。只因我給大法弟子買了一台電腦就被迫害誣陷。警察勒索我一千元,伙食費五百元。參與迫害者有7人。

在被迫害的這十六年中,我們過的是提心吊膽的日子,面臨著隨時有被抄家、被綁架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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