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楚雄十四冶四公司住宅區的法輪功學員馬桂華,被公司保衛科的肖然琳問及控告江澤民情況,並以威脅的口吻說:「你這樣做是想把自己的退休工資搞沒了」等。並接連說出了楚雄地區控告江澤民十九人的名字,認為「十九人能推起甚麼大浪」。馬桂華對肖然琳及一同前來兩名保衛科退休管理會的人員講述了自己訴江的理由,把真相按事實說清,最後對他們說:「你們明白了這些,處在我的角度你們也會像我一樣控告的。」說完自己回家了。
二零一五年九月中旬一天,楚雄十四冶四公司的法輪功學員蔡淑華,在外地出差時接到丈夫的電話,要求離婚,原因是蔡淑華控告江澤民,丈夫受到威脅,怕蔡淑華被綁架而影響家庭和孩子。蔡淑華理智面對丈夫提出的條件,平靜地面對父子倆講明情況,又向單位保衛科講明自己訴江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要求保衛科不得驚擾威脅家屬,有甚麼不明白的找她談就行。現在她一家又恢復了往日的平靜和睦。
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上午,楚雄州大姚縣法輪功學員海永芬,被闖進家門的大姚縣公安局、「六一零」辦、金碧派出所、村委會等五人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兩本,並問訴江情況,還記下全家人的電話號碼,並要求中午到金碧派出所一趟。中午,海永芬及女兒到金碧派出所,警察以威脅的口吻說:「你這樣做是想把自己的退休工資搞沒了,你女兒的戶口在浙江還未轉回大姚。」並追問是否認識大姚的其他法輪功學員,有否聯繫,大法書籍是哪裏來的等。海永芬對警察講述了自己訴江的理由,並把法輪功真相告訴在場的所有人員。最後當警察要她簽字時,海永芬說:「我不會配合你們簽字的,我還要回家帶孩子。」說完就和女兒一起回家了。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楚雄州大姚縣73歲的法輪功學員李瓊蘭,被闖上門的大姚縣公安局、「六一零」辦、國保大隊、金碧派出所、村委會等十多人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五本,《明慧週刊》一百多本,警察還追問訴江情況、資料來源、當地法輪功學員等。李瓊蘭老人對在場的人員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後,全身疾病不治而癒的真相事實。最後警察非法罰款兩千元後放回家。
二零一五年九月三日,楚雄州大姚縣五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段懷蘭,被闖進家門的大姚縣公安局、「六一零」辦、國保大隊、金碧派出所、村委會等七人騷擾,並問及訴江情況,這些人還威脅說:「你家這裏是重點監控對像。」段懷蘭告訴在場的人員自己訴江合法,並講了法輪功真相。最後所有人員沒再說甚麼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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