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李江山採取不正當手段謀取職位,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其中,採取不正當手段謀取職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犯罪。李江山被開除公職;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李江山,一九六三年二月生,河北沙河市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當時,李江山任河北省沙河市委常委、辦公室主任;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李江山得到中共重用和提升,曾任邢台縣副縣長、邢台市副秘書長、邢台市橋西區委副書記、區長、平鄉縣委書記、寧晉縣委書記。
李江山在任寧晉縣委書記期間,發生了「法輪功學員李志勤家屬向最高法院索賠」事件。
河北寧晉縣法輪功學員李志勤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被寧晉國保暴力致死,家屬和代理律師從二零一二年逐級申訴,每走一步步履維艱。先是趙縣法院故意刁難,拒不立案,申請賠償遭邢台中院駁回。二零一三年申訴到河北高級法院,當地國保出動大批警察綁架申訴人──李志勤的兒子李光到河北省邢台市法制中心(黑監獄洗腦班)一個多月,強制他寫不上告的保證。而河北省高院受到河北省政法委操控,不開庭、不質證,駁回申訴。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受理李志勤被暴力致死案件的兩位律師,再次向北京最高級法院遞交申訴狀,河北寧晉國保人員很快給李志勤的兒子打電話說:「還想好好過嗎?不想好好過,你就瞎折騰吧!」
李志勤先生生前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健康,勤勞善良,愛幫助別人、做生意從不佔便宜,他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卻被當地寧晉縣公安局跟蹤綁架。他被打死那年才五十一歲,一個好好的人,就這樣被活活打死了。家屬鳴冤申訴卻遭到綁架、跟蹤、威脅,公安局施壓、檢察院推諉、省高院也是立案不審案,乾脆駁回。這次北京最高院的駁回更見證了中共統治下的法院、法官以維護邪黨是從,根本沒有法制,沒有公正。
中國有句老話:欺負老實人有罪。那麼,迫害修煉「真善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是罪上之罪,李江山今天的下場是他長期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惡果。
李志勤被迫害致死經過
李志勤 |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晚十點半左右,李志勤正在一樓的房間裏睡覺,屋裏關著燈,十幾個警察突然翻牆闖進,把李志勤拽起來就打。李志勤的兒子當時在場,大喊:「你們憑甚麼打人!」上前理論,警察們揪住他頭髮把他按在了地上。李志勤戴著手銬被拖走,第二天晚上家屬被告知李志勤死亡。李志勤的屍體被公安局悄悄送到邢台殯儀館火化,說是突發心臟病死亡,可李志勤生前一直在幹體力活。李志勤家屬多年來一直想查找真相,為李志勤申冤,遭到寧晉縣公安局國保警察的威脅,家裏被蹲坑監視、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