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玲女士,是河北東光縣南霞口鎮北肖村人,當年還不會煉法輪功,她被非法勞教後,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勞教所裏,她卻成為一名真正的法輪功學員,難以醫治的肺結核、淋巴結核都不知不覺好了。
下面是高金玲自述她修煉法輪功及堅持修煉受酷刑折磨的部份情況:
我曾經患有肺結核,病發症狀就是吐血,說明病情很嚴重;還患有淋巴結核,致使脖頸淋巴處向外流黃水,我渾身沒有勁,走路都站立不穩而摔跟頭。我的母親和我的妹妹都修煉法輪功,身心都非常健康,這是我知道的,她們都告訴我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所以我也想修煉法輪功。那時我在黑龍江省五常市居住。
在妹妹教我煉功十天左右,我還沒學會動作,大法的書還沒有看一遍。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五常市前進派出所所長康某帶人以查身份證為名到我家,看到我桌上有一本《轉法輪》的書,就把我綁架到派出所。一個年輕警察讓我罵法輪功師父,因為我不罵就給我上了背銬,並抬我的胳膊,讓我無法承受,還打我耳光。他們又第二次去我家非法查抄,發現有法輪功真相資料,結果把我非法關進五常市拘留所。
酷刑演示:背銬 |
在拘留所,十多人擠在不到十平方米的小木板床上,睡覺時不但要側著身子,而且還得上下錯開躺著,不然根本就容不下,吃喝拉撒都在裏面,無水洗漱,臭氣熏天。
家人通過找關係想讓我出來,警察的條件是:你就說是法輪功學員花二百元錢,僱用你發資料,你只要承認就可以放人。
警察提審我時,用話誘導我這樣說。我當時被病痛折磨的很痛苦,想修煉法輪功來祛病健身,所以我就不能做對不起法輪功的事,不然真是對不起自己的良心。我就說:這是沒有的事,法輪功沒有僱用我發資料,我不能給人家法輪功栽贓。結果,警察氣急敗壞的把記錄筆一劃,憤憤的離去。
拘留所裏非法關押了很多法輪功學員,有機會她們就教我背師父的經文,更使我覺得法輪功就是好。
結果我被非法勞教三年。被非法拘留七十多天後,把我綁架到臭名昭著的萬家勞教所。我離開拘留所走時,我光著腳、都沒有鞋穿,穿了一雙無人要的棉鞋走的。
我為了免於被非法勞教,我就喊:我有肺結核病,你們不能勞教我。可是通過醫院檢查,說我的肺乾乾淨淨的,我的嚴重肺結核好了。聽到這個結果,我真是悲喜交加。
進了萬家勞教所,我被關押在攻堅的十二大隊,先被隔離一個月,被關在一個幾平米的小號裏,不斷的換人輪流對我灌輸歪理邪說,就是天天有人誘導讓我寫「保證書」。再後來天天坐小凳子,從早上五點一直坐到晚上十點,讓我看誣陷栽贓法輪功的電視,也就是給人洗腦。
沒有人身自由,使我精神上遭受了極大的痛苦。北方天氣寒冷,家人千里迢迢送來棉衣,郭大隊長卻不給我。丈夫忍受不了牽連迫害,在我到勞教所不過八天,就找我辦理了離婚手續。迫害使我失去家庭,精神受到嚴重傷害,使我無家無業,與此同時家人心理和精神也都受到極大的傷害。
幾個月後,我沒有寫不煉功的「保證書」,就把我轉到七大隊。七大隊是個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的魔窟,裏面都是兇惡的男獄警,法輪功學員分別被弄到小號裏,頂子上面有個滑輪是用來吊打的。我的雙手被獄警孫慶戴上手銬,吊繩繫著手銬上將我吊起來,腳尖剛能蹭地。開始用電棍電我的臉、手,蘭火苗老長,我身體就開始搖擺,他們達不到目的,又換更長更粗的大電棍,蘭火苗就更長了,又是一通亂電。手銬深深的卡進我的肉裏。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 |
在七大隊挨打、挨罵、扒光衣服被搜身,是家常便飯,有時還被強制蹲十多小時。大隊長張波,為了搞政績,指令獄警天天逼著我們宣誓、決裂甚麼的,不聽他們的,被打耳光,小號裏不時傳來被酷刑折磨後撕心裂肺的痛苦聲音。
再後來就是被逼做奴工,被迫幹十多種苦力勞動,每天甚至被迫幹十七個小時的奴力,直到被釋放。最邪惡的是,每個法輪功學員家屬去接見,都得被迫踩法輪功師父法像才讓過去,這是嚴重的犯法。
控告狀中陳述,以上雖然提到對我行惡的人,但在此暫不追究他們的責任,給他們悔過的機會。但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我的合法權利,請求最高檢察院,對給我個人和家庭造成極大傷害的迫害元凶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立案偵查,將惡首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