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在花,是蒙陰縣蒙陰鎮東儒來村人,丈夫叫孫丕進,在學煉法輪功前,夫妻二人患多種病,孩子身體虛弱,家境十分貧寒,生活暗淡。有幸學煉法輪功後,大人、孩子的病在不知不覺中全好了,於在花從大法中知道了做人的道理,悟懂了人生意義。她努力孝敬公婆,家庭和睦充滿了歡聲笑語。婆家人看到了於在花得法後的身心變化,有很多人走向了修煉。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大法後,於在花堅修大法,接連遭到蒙陰鎮王世鑫、公丕寶、姜懷忠、王欣等惡黨不法人員與蒙陰610類延成、房思敏、王欣(因在鎮打人出名後調610充當打手)等打手的殘酷迫害,家被搶劫一空,丈夫在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在濰坊監獄(現已出獄)。於在花被惡警王偉用腳踹折了鎖骨,曾多次被關押在洗腦班、拘留所、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歷經生死磨難。
進京上訪被刑拘、抄家
九九年農曆十一月初三,於在花和本村大法學員王付成、孫丕紅到北京上訪,證實大法,被便衣以功友的身份騙上車。後來臨沂市公安警察把她的身份證收去並把他們非法關押在臨沂駐京辦事處,後被劫持到蒙陰非法關押在二警區,當時二警區警長王志堅私吞了她五百四十元錢。兩天後把她轉到蒙陰看守所,被非法刑拘關押一個月。回家後被逼迫每星期要到二警區報到,以防他們再次到北京上訪。
在非法關押期間,蒙陰鎮邪黨政府政法委書記公丕寶(現任蒙陰縣房改辦主任)和二警區警長張志堅到她家抄家,把冰櫃、彩電及小賣部所有值錢的東西全部抄走。後來公丕寶在鎮洗腦班上說:「把於在花家抄的半袋子洗衣粉也沒留下。」
夫妻同在洗腦班遭受酷刑折磨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八日,蒙陰鎮邪黨政府通知去過北京上訪和被邪黨登記在冊的二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到蒙陰鎮邪黨政府開會。於在花到了那裏才知道所謂的開會是讓罵師父、罵大法,寫不煉法輪功的所謂「保證書」。縣政法委書記李枝葉、縣宣傳部部長類延成在大會上公開誹謗師父和大法,看著老實巴交的法輪功學員,類延成高興的說:「這些人不這不那的,好辦!」
蒙陰鎮邪黨政府讓學員早上八點去、中午十二點回家,持續了兩個月左右。這段時間正值春忙季節,孫丕進、於在花夫妻倆人都在洗腦班,耽誤了春種。
看還沒達到「轉化」學員的目地,惡徒們就開始強制這些法輪功學員整天待在蒙陰鎮邪黨政府洗腦,並實施肉體摧殘。強制學員寫揭批法輪功的材料,並讓學員表明煉還是不煉、上不上北京上訪。於在花寫道:「未煉法輪功前,患先天性頭疼,脾氣暴躁,鬧的家庭不和睦,月子裏留下了腰疼和迎風流淚並疼痛的眼病。學 法輪大法後,脾氣變好了,病也沒了。我真的不明白這麼好的功法國家為甚麼不讓學?反而犯了法,天天逼迫著聽誣蔑師父和大法的謊言,家裏地不能刨,莊稼不能種。」類延成看後氣急敗壞,說「真的不明白,這麼多天還不明白,叫你明白明白,上車庫裏呆兩天,叫她明白了再出來。」蒙陰鎮邪黨政府宣傳員姜懷忠厲聲呵斥她,罰她坐在水泥地上。
在這期間,大法學員不斷的向洗腦班的工作人員講述自己身心受益的情況。工作人員知道大法好只是為了工作不得不幹,最後蒙陰鎮邪黨政府人員寧願到農村下鄉也不願做法輪大法學員的「轉化」。他們說:別說「轉化」他們了,咱也得煉了。
農曆三月十六日,蒙陰鎮邪黨政府把堅修法輪大法的學員帶到茶棚非法關押,開始封閉式管理,不再讓學員回家。農曆三月十七日下午於在花要回家給公爹過生日,惡徒公丕寶說:「你們這些煉法輪功的不要父母、不要兒女,不寫保證書不能回家。」公丕寶不讓她回家給公爹過生日反而倒打一耙,誣蔑法輪大法學員 不要父母、不要兒女,一副醜態嘴臉暴露無遺。
在茶棚,他們夫妻和其他學員遭受了蒙陰鎮邪黨政府的酷刑折磨:烈日下暴曬,坐在水泥地面上扳腳趾尖、手觸著地九十度大彎腰、長時間罰站、暴打等等。
農曆四月初,蒙陰鎮邪黨政府書記王世鑫用偽善的語言讓學員「轉化」,於在花向他講了大法的真相,王世鑫笑呵呵的走了。到了下午打手王欣把大法學員劉兆蓮叫到辦公 室,打了她兩個耳光並罵道:「顯能,誰讓你嘻嘻哈哈的和書記說話來。書記批評我們工作沒做好。」後來王欣知道打錯了,又把於在花叫去想打她,被她制止。
有一次王欣拉著一根四稜子紅松木棍,氣哼哼的吆喝大法學員到屋裏去。把於在花和孫丕進、孫丕宏、劉兆蓮、張艾軍輪著毒打了五、六遍,每個大法學員的臀部都被砸的 紫黑,王欣墊著手巾都震的胳膊疼。他好奇的問學員:「我都震的胳膊疼,你們怎麼還不轉化?」學員善意的告訴王欣:「你打人做了壞事,遭了報應,所以胳膊疼。」王欣也感到震撼,說:「我以後可不打你們了。」隨後蒙陰鎮邪黨政府政法委書記公丕寶來唱白臉,偽善的說:「這些小青年都不願看著你們了,寫個不煉了,也不要你們錢了,快回家吧。」學員們一致表示:「我們只是做個好人,要求無條件釋放。」
在蒙陰鎮邪黨政府王世鑫、政法委書記公丕寶的策劃下,找了社會上的十八、九個痞子,輪番毒打大法學員。被毒打最嚴重的是孫丕進。孫丕進被兩個人打倒在地,兩個痞子腳踩著孫丕進的頭,手摁著孫丕進的身子不讓他起來,毒打、折騰他,胳膊上被毒打的起了一個雞蛋般大小的硬包。
惡人姜懷忠耍流氓手段,把孫丕進、劉兆蓮誘騙出去。不一會兒,就對她們說:「都睡覺吧,不看著你們了。」其他學員發現不見孫丕進、劉兆蓮回來,便去找,發現 他倆被姜懷忠鎖在一間屋裏。次日早晨,姜懷忠把門打開,姜懷忠說:「你們想的怎麼樣了?大伯頭和弟媳婦在一間屋裏一晚上,甚麼事做不出來?」於在花對姜懷忠 說:「你這個小孩年紀輕輕的怎麼做這種耍流氓的事呢?」後來姜懷忠又偷著把師父的照片放在學員坐的紙片下面,讓學員無意當中坐在師父照片上。於在花及時發 現,識破了他的詭計。姜懷忠仍不死心,和另一名姓張的工作人員把孫丕進架起來硬往師父法像上坐,接著又去架於在花,被她嚴厲訓斥,最終姜懷忠只好作罷。有一次,姜懷忠讓大法學員把錢都掏出來(約一百元左右),說是保存著,實際上被他們拿去喝羊肉湯了。
農曆六月初一,於在花被非法關押到蒙陰縣職業中專「610」。一天晚上,當時的蒙陰縣政法委書記李枝葉和公安局姓劉的一個科長(近60 歲),讓一個小打手喝上酒後輪番毒打大法學員,於在花第一個被打。當時她被逼迫蹲在臭水溝裏,在臭水溝裏毒打了她一陣後,把她弄上溝來,用腳猛踢她的頭、頸, 然後用穿著皮鞋的腳踩著她的頭、脖子來回搓,直打得她鼻、口、耳朵出血。此後她眼睛流淚睜不開;臉腫得像胖娃娃,半月後才消腫。李枝葉和當時的「610」 頭目類延成不承認是打的,說是關押時間長缺乏陽光造成的。一週之後於在花開始眼痛,房思民讓中醫院大夫吳迪驗傷,然後把她放回家。
惡警王偉三腳踹折了她的鎖骨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三日,公安「610」李某(四十多歲,大眼睛,平頭)和另一名惡警突然闖到於在花家中,對她說到村大隊問點事。她跟著到了大隊,二話沒說就被綁架到警車上,直接劫持到二警區。在二警區,惡警王偉等刑訊逼供,她才知道被人惡意舉報。因不配合非法審訊,惡警王偉用腳踹她,三腳踹折了她的鎖骨,劇烈疼痛。最後惡警王偉惡狠狠的說:「於在花,你不用不承認,以後有你好受的時候,三電棍就把你電出來了。」
九天後她被轉到縣「610」,當時感到頭疼。縣「610」頭目類延成說:「你不用疼,拉你梁頭就不疼了。」然後強制讓她雙手舉起,臉貼在牆上站著,站了兩早晨。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三日(農曆)她被無條件釋放回家。這次她被縣「610」非法關押了十九天。
再次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三年
為捍衛真理,二零零零年臘月十二日,她和學員張艾軍到北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他們打開寫著「法輪大法好」的橫幅,隨即被惡警非法抓捕。她和張艾軍被關押在天安門廣場拘留所,張艾軍被惡警用橡皮棍毒打,臉部浮腫。臘月十七日蒙陰鎮東儒來村書記孫丕全、蒙陰鎮姜某把二人劫持回蒙陰,關押在二警區。臘月十八日,他們被送到蒙陰縣看守所。二零零一年新年在蒙陰縣看守所度過。二零零一年正月十七日,蒙陰鎮東儒來村書記孫丕全和 二警區警長張志堅把她送回家。這次在蒙陰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二十八天。
二零零一年正月十九日,蒙陰鎮邪黨政府政法委書記公丕寶到於在花娘家找她,沒找到。正月二十二日,蒙陰鎮邪黨政府宣傳委員姜懷忠等來到她家,讓她收拾收拾到「610」,她趁上廁所的機會走脫。
二零零一年正月二十二日晚上,蒙陰鎮邪黨政府政法委書記公丕寶、宣傳委員姜懷忠等翻牆跳進院裏,毒打孫丕進,把孫丕進打的直吆喝。惡徒怕鄰居聽見,把孫丕進帶到蒙陰北環路毒打,脅迫他到親戚家找於在花,孫丕進趁惡徒不注意時走脫。
二零零一年三月中旬,於在花回到家中。蒙陰二警區惡警張志堅和孫付利來到她家中,對她說:「這不是在家嗎?有點事到大隊裏走一趟。」於在花說:「有事在家裏說,不上大隊。」惡警張志堅說:「一點小事,一會就回來,不信讓你女兒跟著。」到了村大隊,惡警張志堅二話沒說,從腰裏掏出手銬把她雙手銬上,直接把她送到山東省 第一女子勞教所。年幼的女兒眼睜睜看著於在花被帶走,惡警張志堅為達到他邪惡的目地絲毫不顧及對她女兒的傷害。因被迫害的身體不好,勞教所拒收。十三天後蒙陰公安局不得不把她接回。
丈夫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二日,由於做大法橫幅被人舉報,蒙陰二警區惡警張志堅等人又要抓捕她和丈夫,幸虧一位好心人給她捎信:「警察要抓你,正向你家來,趕緊走。」她和丈夫順利走脫。惡警張志堅等人非法抄家,抄走一本大法書,家中被抄的亂七八糟。從此她們夫妻開始流離失所。年幼的女兒由七十多歲的老人撫養。
二零零三年二月初十,孫丕進帶著真相資料、磁帶在新泰被查出,隨即被綁架。後轉到蒙陰看守所遭毒打,最後被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在濰坊監獄繼續遭受迫害。
歷經生死闖魔窟
二零零四年正月初十,於在花和大法學員王付成在蒙陰鎮西窪租的房屋內正釘著大法書,蒙陰二警區惡警孫付利帶著一群惡警闖入她們租的房內,把她和王付成綁架到二警區。王付成被毒打的休克,臉上還有被抽打的四、五道手印。
約二零零四年正月十四,蒙陰看守 所的惡警像拉死狗般把她從監室拖到前面的辦公室,然後把她送往到中醫院檢查身體。縣「610」頭目類延成在醫院等著她,他說:「讓她裝死,非給她灌食不可。」大夫給於在花做了心電圖,她仍然極度難受。一名中醫院大夫說:「她不嘔吐,裝的!」類延成說便開始用針頭扎於在花的腿,邊紮邊 說:「叫你裝,叫你裝!」縣「610」惡人類延成、房思敏說:「於在花,你想死吧,想死就讓你死在這張床上。張德珍死在這張床上,孫某某也死在這張床上……」最後把她拖出去,送到縣「610」。
在縣「610」,於在花頭疼,吃不下飯,身體極度虛弱。約在二零零四年正月十五那天,惡人又給她拍片,她試圖走脫,結果被抓住。回到縣「610」後,縣「610」頭目類延成用橡皮棍在她背上、胳膊、大腿、臉各抽打一下,臉上接著變成紫青色。
又過了幾天,於在花被拉到縣中醫院注射了不明藥物。其他病人好奇說:「怎麼戴著手銬打針?」縣「610」惡人房思敏說:「她煉法輪功煉邪了,得了病治不起,她男人煉法輪功煉的判了刑。」於在花說:「這是害我,有病讓家人治,還用得著你們!」縣「610」惡人房思敏說:「別吆喝了,快走。」縣「610」惡人王欣說於在花把他上了惡人榜,就趁機報復,用手銬銬住她的手向外拖。上車後,王欣繼續毒打她。一個小打手用手銬狠命猛砸她的頭,打的她渾身麻木。回到縣「610」 她再也不能動了。
一天縣「610」惡人李寶元來到關閉她的室內說:「針也打了,躺了這麼長時間了,該說話了。」他看於在花的樣子實在不行了就走 了。大約五天後,他讓縣醫院的大夫給於在花全面查體,縣醫院的大夫查體後作了鑑定:「小腿萎縮,再這樣下去全身癱瘓。」惡人仍不死心,想從她家裏訛錢,又讓她躺了十天才讓她婆婆接回家。
回家後,蒙陰縣法院惡人時常到她家騷擾。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五日,法院和縣「610」惡人企圖再次綁架她,送往濟南勞改隊。趁他們翻東西時,於在花未來得及穿衣服匆忙走脫,從此被迫流離失所。為了追捕於在花,惡徒們耍盡花樣,利用特務的伎倆,多次冒充法輪功學員到她婆家、娘家行騙,企圖找到於在花的下落加害與她,最後被識破騙術而未能得逞。就這樣,於在花在外流離失所了整整十一年。期間,她無法回家安心勞作生活,無法正常關心孩子上學,無法對老人盡孝道。
長期的顛簸流離之難,艱苦的生活條件,加上對親人的思念擔心,導致她在今年大約七月份患上全身浮腫疾病,醫院給出了病危通知後,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不幸含冤離世。
歷經苦難的於在花走了,給親朋留下的是無限悲痛和深沉思念。這是中共迫害政策下造成的又一個冤案和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