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天津市政法委、「610」的操控利誘下,在張高麗、趙飛的指使下,公檢法沆瀣一氣依然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公安國保大隊警察肆意綁架、拘捕構陷無辜,檢察院官員瀆職枉法非法起訴,政法委、「610」操縱法院蓄意錯用法律冤判。
(一)2015年迫害基本情況統計
根據明慧網報導所做的統計,二零一五年(截至二零一六年一月十日明慧網報導)天津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共計475人(771人次),其中:綁架抄家373人次;非法拘留 188人次;騷擾121人次;非法庭審37人次;非法批捕25人;被冤判20人次(其中1人一審、二審);迫害致死3人,被綁架騷擾後流離失所3人;綁架騷擾後失蹤1人;向法輪功學員或家屬以取保候審、索賄的方式勒索了二十五萬七千六百元人民幣。
由於中共網絡封鎖導致信息不暢,實際發生的迫害遠遠不止於此,更多的迫害細節沒有得以曝光。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監獄中的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情況,由於中共禁止或阻礙家屬、律師會面而難以曝光出來。所以本文統計為不完全統計。
註﹕
1.2015年度被迫害的統計數字包括:2014年度被非法拘捕關押的19人(32人次)的被非法庭審、判刑;2015年度被迫害致死的3人以及2015年度被綁架、騷擾的453人(736人次)。
2.被迫害人次高於人數的情況是,有的學員經歷了被綁架抄家、非法拘留、非法批捕、非法庭審、非法判刑等多種(次)被迫害類型而分別統計的結果。例如:2015年有1人經歷了6種(次)被迫害;8人經歷了5種(次)被迫害;12人經歷了4種(次)被迫害;22人經歷了3種(次)被迫害等。
二零一五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集中發生在三月、八月和十一月份,共計358人次,佔比全年迫害總數的46%。
二零一五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遍及全市十七個區縣,尤其是武清區、寧河縣、河西區最為嚴重,共計250人次,佔比全市迫害總數的32%。
二零一五年中共天津市中級法院及各區縣法院,枉法冤判天津市法輪功學員共計20人次(包括一人二審),其中男性:6人,女性:13人。年齡最長者77歲,最小的30歲。分布在本市七個區縣,最長刑期7年6個月,平均刑期3.65年/人。共計有29名(37人次)法輪功學員被天津各區縣法院非法庭審。
非法判刑法院 | 人數 | 名單 | 冤判刑期 |
薊縣法院 | 6人 | 陳瑞琴 | 非法判刑4.5年 |
孔玉翠 | 非法判刑4.5年 | ||
郝淑豔 | 非法判刑3年 | ||
劉素琴 | 非法判刑3.5年 | ||
朱桂蘭 | 非法判刑3年 | ||
王淑麗 | 非法判刑3年 | ||
南開區法院 | 3人 | 崔希芬 | 非法判刑4.5年 |
熊輝豐 | 非法判刑7.5年 | ||
史富華 | 非法判刑4.5年 | ||
塘沽區法院 | 3人 | 王桂榮 | 非法判刑3年 |
王樹林 | 非法判刑7.5年 | ||
冉官權 | 非法判刑3.5年 | ||
寧河縣法院 | 2人 | 孫建躍 | 非法判刑4年 |
黃鳳蓮丈夫(不修煉法輪功) | 非法判刑0.5年 | ||
滄州運河區法院 | 2人 | 劉立新 | 非法判刑1年5個月 |
趙翔 | 非法判刑1年5個月 | ||
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 | 1人 | 冉官權 | 二審維持原判 |
津南區法院 | 1人 | 董文彩 | 非法判刑3年 |
寶坻區法院 | 1人 | 王文果 | 非法判刑4年 |
北京市朝陽區法院 | 1人 | 郭寶花 | 非法判刑3年 |
非法庭審法院 | 人次 | 名單 |
塘沽區法院 | 5人 | 宋惠嬋 王昌壽 趙月琴 陸學容 冉官權 |
東麗區法院 | 4人 | 周向陽 李珊珊 李文剛 劉海賓 |
紅橋區法院 | 4人次 | 呂煜清 王連紅 鄧小芬 |
河西區法院 | 3人次 | 趙月花 |
薊縣法院 | 3人次 | 王淑麗 孔玉翠 |
大港區法院 | 2人次 | 李英 |
南開區法院 | 2人次 | 熊輝豐 |
寧河縣法院 | 2人 | 孫建躍 莫偉秋 |
滄州市運河區法院 | 2人 | 劉立新 趙翔 |
北辰區法院 | 1人 | 曹士春 |
北京市朝陽區法院 | 1人 | 郭寶花 |
河北區法院 | 1人 | 李建敏 |
津南區法院 | 1人 | 董文彩 |
武清區法院 | 1人 | 姚士蘭 |
西青區法院 | 1人 | 潘慧芬 |
法院名稱不詳 | 4人次 | 趙麗萍 劉歡 |
(二)天津3.2大綁架
從中共「兩會」前的三月二日開始,在天津市公安局局長趙飛的指使下,天津市610辦公室、公安國保大隊有計劃有預謀的集中綁架法輪功學員。僅三月二日至三月四日,統計到的就有涉及全市八個區內的三十七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被綁架抄家、入戶騷擾,而從公安內部傳出消息,至少有六、七十人被抓。其中二十人被非法拘留,已確認有八人後被非法批捕並非法庭審,一人被綁架時已出現嚴重病狀,被野蠻綁架後十九天後去世。參與天津三月二日綁架的涉及天津市610辦公室、天津市公安局各區的國保大隊及下屬的十幾個派出所約一、兩百人。
案例1. 野蠻綁架 暴力傷人
宋惠嬋,女,天津濱海新區塘沽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在她父母家被當地警察野蠻綁架,至今已在被非法拘禁十個月之久。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胡家園派出所副所長黃繼剛、塘沽國保支隊長韓勇、王治國等近二十名警察闖進宋惠嬋的父母家,在不出示搜查證、逮捕證,不報姓名,更不說出任何理由的情況下,綁架了正在照看孫子的宋惠嬋,兩歲多的孩子嚇得嚎啕大哭。警察到處錄像、 搜查。
宋惠嬋八十三歲的老母親怕驚嚇著兩歲大的重孫子,不讓警察進小屋,被警察將左手食指和中指之間撕裂一寸多長的大口子,鮮血流了一地,老太太痛得坐在地上眼淚直流。警察趁機衝進房間把電腦主機、U盤、手機和鑰匙等搶走。
當宋惠嬋的父親質問他們為甚麼抓人,警察的答覆是「她還煉法輪功。」她父親說:「煉法輪功也沒有做犯法的事,為甚麼要抓她?」韓勇說:「我們找她到派出所問話,沒有事就回來。」善良的老人當時信以為真,因為覺得自家人問心無愧,沒有想到警察會欺瞞誆騙。
隨即他們又強行押著宋慧嬋到她兒子家,在沒有通知她兒子和兒媳的情況下,把她兒子和兒媳兩台電腦搶走,至今不還。
當宋慧嬋兒子得知母親遭綁架後,下班去找國保支隊問詢情況,問他母親的去向和抄家為甚麼不通知本人時,警察態度蠻橫不告訴,發生了爭吵,當時三個警察把她兒子按壓在地上威脅要銬起來拘留。
到了三月五日,家人以送衣服為由才打聽到宋惠嬋已於綁架當日被關押到天津濱海新區第一看守所。而且,無論是實施綁架的塘沽國保支隊,還是參與的胡家園和新村派出所都不給任何書面文件和抓捕理由,到三月十六日家人被口頭告知宋惠嬋已被刑事拘留,還是沒有任何法律書面文件。
直到一個看門的警察說宋慧嬋已被批捕,家屬仍然是沒看到任何文字的東西,也沒有得到正式通知。後來得知,宋慧嬋已於六月二日被綁架到武清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上午,宋惠嬋在濱海新區法院遭非法庭審,北京佳法律師事務所張律師為宋惠嬋做了無罪辯護。公訴人無力回應,法庭合議庭擇日宣判。
案例2. 良善婦女被構陷 多次非法庭審
三月二日上午,河西區東海派出所片警佟建國,帶領身著便裝的國保大隊的七八個人和居委會人員闖入法輪功學員趙月花的家裏,開始抄家並拍照,聲稱這是市裏的統一行動。當時趙月花不在家,她的丈夫請他們出去,這夥人不走,說要等著趙月花回來。他們邊拍照邊指著電腦打印機等物品問趙月花的丈夫,是誰為趙月花提供這些東西,她都與誰聯繫等問題。這夥人一直等到下午一點鐘,趙月花一回家就將她綁架到派出所,當晚趙月花便被送到河西區看守所非法拘留。
三月十八日上午,河西分局預審科李建國打電話誘騙趙月花家屬,說是給甚麼材料,讓下午去看守所。趙月花丈夫和大女兒去了,結果卻被分別單獨審問,企圖為趙月花羅列罪名。四月初,家屬到看守所要人,找到預審科李建國,李建國態度蠻橫,稱卷宗已送達河西區檢察院。四月三日,家屬被告知趙月花被非法批捕。在之後七個月時間裏,河西區法院三次對趙月花非法庭審。
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河西區法院非法庭審趙月花,趙月花的丈夫、兩個女兒要求旁聽,被法官郭健拒絕,稱趙月花的丈夫是證人不許進入。趙月花的丈夫聽聞極度憤怒:自己何時成了這場迫害自己親人的非法庭審的證人了。最後只有兩個女兒進了法庭。辯護律師依法律要求法庭必須有陪審員出庭,法院未能達到要求,非法庭審未成。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河西區法院再次對法輪功學員趙月花女士非法庭審,兩位律師出庭為趙月花做無罪辯護。公訴人無力回應,開庭半個小時後草草休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河西區法院第三次對法輪功學員趙月花非法庭審,兩位律師出庭為趙月花做無罪辯護。
開庭不久後,法官問趙月花有甚麼要說的,趙月花堂堂正正的回答:信仰無罪,我修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錯。
律師對公訴人提出的指控一一給予駁斥。趙月花對兩個來自河西區東海街儒林園居委會的邪黨書記楊建華、副書記張金萍當庭作偽證予以揭露。來自北京的律師還向法庭出示了西方國家對信仰和人權的尊重,及相關的法律和保護公民信仰自由尊重人權的案例,隨後兩位律師為趙月花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並且要求當庭釋放趙月花。
審判長對律師辯護中有關信仰自由、尊重人權和修煉法輪功合法的重要論述,無理狡辯、阻止。
庭審從上午九點開始進行到十一點三十分的時候,身患高血壓的趙月花已經承受不住,法官不得不宣布暫停,中午十二點半繼續庭審,持續到下午兩點半後結束。
(三)訴江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情況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北京最高法院發布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通告後,在海內外掀起控告江澤民的浪潮,至今已有二十萬法輪功學員及各界民眾參與。
從五月份底開始,天津市法輪功學員有數千人依法向最高檢、最高法郵寄了控告江澤民的訴狀,要求依法懲辦迫害元凶江澤民。這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本應受到法律保護。在江派餘孽張高麗、趙飛的指使下,不明真相的610、公安國保及下屬的一百多個派出所警察參與,大面積抓捕、拘留甚至庭審判刑訴江法輪功學員及家屬。
據不完全統計,因訴江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共計371人次,佔比全年迫害總數771人次的48%。其中:非法判刑1人(法輪功家屬),非法庭審3人,非法批捕5人,失蹤1人,流離失所1人,綁架抄家171人次,非法拘留93人,非法騷擾96人次。
因訴江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有二十個家庭中的二人、二個家庭中的三人、一個家庭中的四人被同時被綁架、騷擾,他們有的是夫妻、母子,甚至還有不修煉的家人,造成了無數家庭無法正常的工作生活。
由於警察非法拘捕法輪功學員後以取保候審押金的方式勒索,或有的家屬不甘於自己的親人被進一步迫害,給參與迫害的警察及相關部門送禮,又給無數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在社會中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因訴江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分布在本市十四個區縣,以西青區、武清區、寧河縣迫害最為嚴重,分別為64人次、61人次和48人次,佔比全市的47%。八月份、十一月綁架人數最多,分別為96人次、101人次,佔比總數的53%。
1.西青區迫害案例
二零一五年八月份,西青區610及西青分局轄區內8個派出所,集中迫害訴江法輪功學員共計45人次,綁架抄家17人,其中11人被非法拘留30~36天,8人以取保候審方式釋放,共計勒索六萬一千元,其中一人被勒索了二萬五千元,一人被非法批捕,後被非法庭審,一人因訴江被抄家騷擾後流離失所,有16人次被非法騷擾。
西青區法輪功學員潘慧芬通過郵政速遞局向最高檢察院寄出了訴江狀,幾天後,網上查詢發現該郵件被扣押在了郵局。潘慧芬去了該郵局,善意的向郵局工作人員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告訴他們郵寄信件是公民的合法權利,希望他們能夠做出正確的選擇。
八月七日,她第二次去郵局,繼續向相關人員講清控告江魔頭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合法行為。當天下午,她剛從郵局回家,就被中北鎮派出所警察從家中綁架並被非法抄家。第二天就被送到西青區看守所迫害,九月十日被西青分局非法批捕。十二月四日,西青區法院對潘慧芬進行非法庭審。
同年九月份,潘慧芬的姐姐潘惠敏又被西青分局綁架並被非法批捕。潘惠敏的老伴已經癱瘓在床很長時間了,平日裏依靠潘惠敏照顧飲食起居。西青分局的警察毫無人性的將潘惠敏拘禁在西青看守所迫害,老伴無人照料只得送進養老院度日。
2.寧河縣迫害案例
二零一五年六月份,天津市政法委書記袁桐利、寧河縣政法委書記劉寶迎及寧河縣610等部門在寧河秘密部署抓捕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在上峰的旨意下,寧河縣610夥同公安派出所警察開始抓捕法輪功學員,其瘋狂程度不亞於七二零迫害法輪功的初期。
自六月二十五日至年底,共計發生61人次(包括一名法輪功學員家屬)的被迫害,其中 31人被綁架抄家,27人被非法拘留,拘留時間 5-30天不等,6人以取保候審方式釋放,共計勒索三萬元,一人被非法批捕,後被非法庭審。
在派出所警察抓捕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法輪功學員黃鳳蓮的丈夫上前阻止警察的惡行,被警察毆打並一同綁架。警察打人的過程,被一路人用手機全程拍下來並喊到:「警察打人了!」警察見狀將路人抓捕並毆打,將手機拍下的文件刪除,並將其帶到派出所關押了一天一宿。後黃鳳蓮丈夫以「暴力襲警」的罪名被迅速非法判刑六個月並被罰款二萬元。
3.寶坻區迫害案例
天津市寶坻區牛道口鎮法輪功學員邢俊傑,六月二十九日上午十點左右在寶坻區郵局郵寄控告江澤民的訴狀時,被寶平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晚上十二點左右,警察到邢俊傑家裏對家人進行審問,並對每間屋子進行拍照。後邢俊傑被非法拘留七天。
十二月七日上午,牛道口鎮派出所警察周振輝、王強以詢問訴江為名,再次闖入法輪功學員刑俊傑家中。當時邢俊傑的妻子李靜雅在家做資料,惡警見狀就又叫來三輛警車,十幾個警察。他們搶走筆記本電腦、刻錄機、顯示器,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邢俊傑、李靜婭、邢俊傑父親(不修煉法輪功)及邢俊傑母親一家四口人都被綁架到派出所,直至當天深夜邢俊傑的父母、妻子才被放回。
十二月八日上午,警察三次到邢俊傑家,要求其父母和妻子去派出所詢問,李靜雅拒絕警察的無理要求,邢俊傑父母被警察扣留到下午四點多才回來。十二月八日傍晚,邢俊傑被劫持到寶坻區看守所。十二月九日上午,派出所給家裏送來了拘留證。
十二月十四日上午,邢俊傑妻子李靜雅去牛道口派出所要人,給派出所工作人員講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功不違法,並正告他們不要追隨江澤民對大法與大法弟子行惡。
過程中,惡警周連明、張志軍不但不聽,還口出狂言,污衊法輪功與法輪功創始人,並叫來寶坻區國保人員對其進行威脅恐嚇,出示傳喚證叫其簽字,李靜雅不予理睬,以身體不適離開。當日下午派出所數次打電話騷擾。
十二月二十一日,牛道口派出所警察以訴江為由再次將邢俊傑父母綁架到派出所,惡警威脅恐嚇其父母簽字按手印,並說如不配合就拘留,遭到邢俊傑父母的嚴詞拒絕。邢俊傑的父親邢士長(不修煉法輪功)被非法拘留5天,其母親因體檢不合格才放回家。
李靜婭在邢俊傑被非法拘禁期間不斷遭到國保警察王文俊等的騷擾,因李靜婭身懷有孕,警察要求她辦取保候審,交一萬元押金,並威脅說如不交,對本人和邢俊傑都不利,李靜婭沒有配合警察的無理要求,並正告他們,法輪功學員的行為不違法,不要給江澤民當替罪羊,並要求警察釋放邢俊傑。
邢俊傑至今仍然被非法關押在寶坻區看守所迫害。
(四)2015年有三名法輪功學員在迫害中離世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天津塘沽國保支隊李振民帶領新港派出所警察到法輪功學員王慧珍家中非法抄家,他們翻箱倒櫃,搶走電腦、多部手機以及法輪功書籍、光盤等,連牆上年畫、剪紙、門外對聯都被撕掉搶走,並將王慧珍連拖帶拽強行將其綁架至塘沽戒毒所迫害。王慧珍在被非法抄家前,已出現病狀,但警察仍對其進行野蠻抄家。在警察非法審訊期間,王慧珍拒絕回答問題,警察仍在筆錄中對王慧珍羅織罪名。後來王慧珍出現病情惡化,警察才叫家人接回。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王慧珍被迫害離世。
劉元傑女士,七十九歲,生前是航天部八三五八研究所的高級工程師,曾為中國的飛航導彈領域做出了傑出的貢獻,多次獲得航天部的二等功、三等功等殊榮,在航天部及研究所享有很高的聲譽。修煉之前,劉元傑女士患有多種疾病,最為嚴重的是心臟病,身邊常備有「速效救心丸」之類的藥物,心動過速時可達每分鐘二百次。在她修煉法輪功後不久,她的心臟病就完全好了,不需要服用任何藥物了。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後,由於她丈夫熊輝豐先生是煉功點的輔導員,她家就成了邪惡迫害的重點。多年來遭遇多次被非法抄家,丈夫熊先生被非法勞教二年六個月,她和兒子被綁架到了洗腦班迫害。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熊先生再一次被南開分局綁架抄家,羈押在南開看守所迫害。多年來反覆的被迫害,加之惡警的恐嚇威脅,特別是這次對年近八旬的熊輝豐先生的再次綁架,嚴重的傷害了劉元傑女士的身心,她的身體日漸消瘦,精神狀態也越來越差,最終沒能等到熊先生回家的那天,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日去世。
張金忠,男,五十八歲,曾被冤判四年,在天津第一監獄被包夾犯人毆打致瘋,後又被非法勞教二年。由於多年來邪惡的迫害,張金忠被單位無故開除。他沒有任何經濟來源,只得自食其力,擺攤維修電動車以維持生活。因中共長期恐怖迫害的環境,和被非法關押期間的摧殘和傷害,張金忠身心難以徹底恢復健康,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離世。
(五)中共法院假借法律非法庭審、誣判法輪功學員
案例1. 寧河好青年被非法冤判
天津市寧河縣法輪功學員孫建躍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遭寧河縣法院非法庭審。這位十五歲起就屢遭中共警察綁架的青年人,在庭上堂堂正正地說:「國家憲法規定人民有信仰自由,我在行使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信仰無罪。」
孫建躍和母親馬翠賢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在向民眾講法輪大法真相時遭人惡告,先後被綁架關押在寧河及西青看守所。之後,寧河縣公安局、檢察院將孫建躍構陷到法院。
五月十八日對孫建躍的所謂庭審,實際上就是公檢法不法人員以法律為幌子,合謀走過場而已。據悉,當庭還出現荒唐一幕:審判長宣布開庭後,竟發現孫建躍沒在現場,才匆忙將孫建躍帶入現場。
兩位律師李維達、麼民富在法庭上為孫建躍做了有理有據的辯護。在非法庭審過程中,公訴人李曉媛不止一次誣蔑法輪功,被律師當庭指正,李曉媛還蠻橫說:「我說是邪教就是邪教。」律師質問:「你說是邪教,請問你的法律依據是甚麼?」 李曉媛被問得啞口無言。
公訴人還一度轉移話題,指著坐在一旁的孫建躍的母親,說她就是煉法輪功的,並且煉了十幾年了,她就是證據。孫母當即駁斥公訴人的這種論證是極其荒謬,可笑至極。
整個庭審過程,公訴人被律師、孫建躍,還有孫母質問的無言以對,場面極其尷尬。最後律師提出:「信仰屬思想範疇,刑法治有行之罪,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應追究其前任黨魁(江澤民)的罪行,因我的當事人不構成犯罪,應立即無條件釋放。
整個非法庭審持續約一小時二十分鐘。審判長宣布合議後擇日開庭。
六月中旬,寧河縣法院在沒開庭的情況下,將孫建躍非法判刑四年,孫本人不服判決,已經向天津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案例2. 中國航天專家被非法冤判七年半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天津南開區法院非法冤判中國航天事業功臣、法輪功學員熊輝豐老人七年六個月刑期,熊老本人即刻提交了上訴書。
直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熊老的家人在與律師電話溝通中才得知此消息,而且始終沒有收到來自南開法院的判決書。
現年七十七歲的熊輝豐老人,退休前曾任航天部八三五八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中國宇航學會的理事,是享受國家特殊津貼的專家。
自上世紀六十年代初我國航天事業發展的初始階段,熊輝豐工程師就全身心的投入到航天科學研究當中,可以說熊老畢生的精力都貢獻給了航天事業,曾因科研工作的傑出成就而獲得一九八五年度《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三等獎》、一九九三年度《光華科技基金二等獎》等殊榮,在航天部及研究所享有很高的聲譽。
一九九五年底,熊輝豐開始修煉法輪功,不但身體更加健康了,工作中更是開拓了思路、視角,使得科研工作更加順暢了。熊工事事嚴格要求自己,工作上盡心盡力,處處做表率,全所上下提到熊工時都是豎起大拇指稱讚。
熊輝豐老人不僅在工作上家庭中時時事事按照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而在大法中修煉出來的慈悲善念更是對推動社會向正向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熊輝豐被非法拘禁後,家人在收拾熊老書櫃時發現了二十五封來自河南省、湖北省受助學生、家長、希望小學校方及上級機關的信件,還有二十多份《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頒發的捐贈卡。從上述資料中得知,自一九九五年開始,熊老開始向《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捐款,資助貧困地區的孩子們完成本應接受國家義務教育的小學學業。
由於熊老之前從未向任何人提及此事,甚至有的信件都未曾開封過,所以熊老捐助善款的實際金額及此種善行持續時間,我們不得而知。根據這僅存的二十五封來信統計,兩省至少有二十二個孩子受到過熊老的資助。從河南省固始縣段集鄉教育管理站的來信中看到,該鄉就有十三個孩子曾經受助於熊輝豐先生。從孩子們用那稚嫩質樸的語言向熊伯伯彙報學習成績,以及家長充滿感激之情的祝福「好人一生平安」中,我們感受到的是來自普通民眾對熊輝豐先生這位法輪功修煉者善念善行的感恩之情。
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熊輝豐因拒絕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曾於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勞教兩年六個月。被非法勞教期間,王頂堤派出所警察還不斷的上門騷擾他的家人,使一家人無法正常生活。同年,王頂堤派出所警察又將其的老伴、兒子綁架到洗腦班,逼迫二人放棄修煉。老伴劉元傑女士因受到過度驚嚇而心臟病發作倒在地上,警察才不得不把劉元傑女士送回家,而熊老的兒子則被關進洗腦班一個月。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公安南開分局、王頂堤派出所再次將熊先生綁架,劫持至南開區看守所。九月九日,公安南開分局非法批捕了熊輝豐老人,同年十月二十一日,南開檢察院向南開法院提起公訴。
在被非法關押一年時間後,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南開法院非法庭審了熊輝豐。法庭上,熊輝豐義正詞嚴地為自己辯護「沒有任何一個法律規定法輪功是×教」,認為自己的行為不構成任何犯罪,並給庭上所有的人員講述法輪功的真相。
熊輝豐的辯護律師為熊老做了無罪辯護。該律師指出了「該案偵查取證違法,事實不清。同時認為法輪功是一種宗教,沒有對社會造成任何危害,該案適用法律(刑法三百條)錯誤,故應依法宣告被告人無罪。」熊輝豐自我辯護和律師的無罪辯護,使得公訴人和法官無言以對,非法庭審不了了之。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南開法院對熊輝豐第二次庭審。為了阻止熊輝豐和律師做無罪辯護,南開法院僅在開庭前一天才通知律師,以致律師聯繫不到家屬,致使開庭時熊輝豐的家人都沒有到場,庭審十幾分鐘就匆匆收場了。兩週後就直接將判決書送至南開看守所。
(六)發生在看守所、監獄裏的迫害
1. 天津女子監獄惡警毆打王景香
二零一五年六月初,法輪功學員王景香的家屬在天津市女子監獄四大隊接見時,發現她身體很虛弱,出現高血壓症狀。作為信仰「真善忍」的修煉人,王景香在監牢裏煉功,遭到獄警和包夾的毆打,身體青一塊,紫一塊,而且獄警不讓她睡覺。獄方還威脅家屬:以後出現甚麼後果,自己負責。
王景香,家住天津市東麗區,今年五十九歲。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在東麗商貿城被新立派出所警察綁架,同年八月十二日被秘密開庭。後來家屬得知,王景香在看守所已經被迫害得半身不遂,家屬去看守所詢問王景香身體狀況,看守所管教居然撒謊說人沒事。在家屬一再要求下,看守所給家屬看了一段錄像,看到的是王景香背影,人非常虛弱,需要扶著牆才能緩慢的行走。
之後不久,王景香從天津市東麗區看守所被轉押到天津女子監獄。當時,她被迫害的很嚴重,身體出現腦梗和糖尿病症狀,走路都需要人攙扶。王景香剛到監獄不穿監獄服,惡警們還動手打她的頭,幾個惡警強逼的給她穿上。
自二零零一年起,王景香數次被綁架,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被非法勞教,在板橋女子勞教所,獄警在她的飯中放不明藥物,致使王景香精神失常,一度失去記憶力,在此後的十年中,又四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2. 看守所內冤判身患重症的老太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天津薊縣東二營鄉六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孔玉翠在上倉大集講真相,被上倉派出所綁架到薊縣看守所。在薊縣看守所關押期間血壓持續高達220以上。孔玉翠在薊縣非法關押期間多次出現危險送醫院治療。
為了達到非法判刑又不承擔責任的目的,幾天時間薊縣國保就把孔玉翠推到檢察院,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檢察院又把孔玉翠推到法院,法院在看守所強行開庭,只准律師一人進去,開庭時不准家屬旁聽,說是怕孔玉翠看見家人激動出現生命危險。
家屬強烈要求旁聽,並且要求到法院開庭。法庭庭長對家屬說:「到法院開庭出了危險你負責任,你敢寫保證嗎?」可見孔玉翠的身體狀況非常嚴重,應該立即送進醫院進行人道主義治療,法院不但不送醫院治療也不准許家人帶回家治療,反而開庭進一步迫害。
開庭後被非法枉判四年半,孔玉翠不服判決直接提出上訴,家屬為孔玉翠請了律師辯護。然而天津中院在不通知家屬、不通知律師的情況下不走任何上訴程序直接把孔玉翠投入監獄迫害。
(七)民眾覺醒 不得人心的迫害終將結束
隨著十七年來法輪功學員不斷的向各界民眾講清法輪功的真相,越來越多的人包括公檢法的工作人員,明白了法輪功學員是一群善良的好人,看清了中共的邪惡本質,不願繼續參與迫害好人的事情,即使不得不幹也是敷衍了事,更有的人明白真相後棄惡從善,做出了明智的選擇。
1.派出所看管的警察「三退」了
一位法輪功大姐因訴江被綁架到了派出所,由幾個小警察看管她。她善意的向他們講法輪功如何教人做好人,中共邪黨如何敗壞人的道德,只有退出邪黨組織才能保命等。警察們默默的聽著,不斷的點頭,最後有幾個人做了「三退」。旁邊一個警察小聲的對他同事說,聽說上面又拍下來指標了,還得去抓幾個(法輪功),誰樂意幹那缺德的事啊,咱還是躲著點吧。第二天這位大姐被釋放回家了。
2.明真相的檢察官「不批准逮捕」了
另一位老年法輪功學員也是因為訴江被綁架並關進了看守所裏迫害。非法拘禁期間,當地國保大隊警察因其「態度不好」而揚言要重判她。被關押到第三十五天時,檢察院到看守所提審該學員。當她看到兩個三十多歲的年輕檢察官坐在對面時,沒有考慮自己是否會被非法批捕,想到的是如何能救這兩個年輕人,不要讓他們成為中共的陪葬品,心裏不由得慈悲之心油然而生。再看那兩個人的面部表情由僵硬呆板變得柔和生動起來,一個檢察官當問到從大法弟子家中搜到的法輪功創始人的掛像時,脫口而出:「您家裏李洪志大師的像片是哪裏來的?」話一出口,他自己也怔了一下。這位老年法輪功學員會心的笑了笑說:「你說對了,是李洪志大師。」接著就給他們講真相。第二天,該法輪功學員因檢察院「不批准逮捕」被釋放回家了。
3. 上門騷擾的警察「我們也沒辦法,法輪功好就在家裏煉吧」
許多派出所的警察對於上門核實訴江的情況很不情願,只是出於無奈敷衍了事罷了。法輪功學員對於上門核查的警察都是出於善意給其講法輪功的真相,講人權惡棍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對中國社會的法制、公義和道德的踐踏,給中華民族帶來的沉重災難。很多法輪功學員以自身修煉法輪功後發生的巨大變化,來證實法輪功是對社會、家庭及個人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最好功法,並奉勸警察不要助紂為虐,要為自己的未來著想。警察們大多都是無可奈何的說,沒辦法,都是上面讓幹的。法輪功這麼好,你們就在家裏煉吧。還有的說,以後政府不管了,我也煉法輪功。
自古以來迫害善良好人的都沒有好結果。如今,邪惡已是惶惶不安,中共的迫害難以為繼。目前國內已有二十多萬法輪功學員和家人控告元凶江澤民,更有世界各地一百多萬人聲援訴江,這是天意使然,民心所向,也是給眾生再一次得救的機會。在此再次奉勸那些仍然參與迫害的人,不要再執迷不悟,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趕快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為自己的將來做出明智的選擇。惡人惡報的例子已屢見不鮮,不要讓他們的今天成為你們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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