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學大法 看淡利益
一九九九年二月十七日,大年三十,我新婚半個月,回婆家過新年。在婆婆家看到寶書《轉法輪》。看到書中「佛法」兩個字,就感覺很震撼,知道這是修煉。當看到師父法像時,就覺的怎麼這麼熟悉,這麼親切,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於是,如飢似渴的看完了這本書。豁然間明白了好多問題,人生觀和世界觀發生了巨大的改變。
我請了一本《轉法輪》帶回家,天天拜讀。身心發生了巨大的改變。
我們結婚住在丈夫單位的宿舍裏,沒有自己的房子。結婚前,婆婆曾說過把他們種的糧食賣掉後給我們買房子。但糧款下來後,婆婆把所有的錢都給了我的大伯哥。大伯哥結婚有房子,而且還開了一家冰淇淋店,有相當不錯的收入。而我當時沒有工作,只有丈夫一個人上班,而且半年開不出工資,手頭相當拮据。我心裏有點不舒服,可是一想起師父讓我們放棄對名利的追求,漸漸的心裏平衡了。
半年後,我又面臨著一個選擇:是繼續住在單位的宿舍裏,還是自己租房子住?住宿舍水、電、煤氣都不用花錢,吃飯到單位食堂吃,只記帳不交現金,待丈夫開工資時從工資裏面扣;如果自己租房子,手裏根本沒有錢,就得借錢。在這裏除了丈夫家人以外,我沒有認識的人,上哪裏借錢呢?去大伯哥家借點錢吧,可我剛一說明來意,大伯嫂和大姑姐就說:「白住的房子不住,你傻呀?水、電、氣都不花錢,這一年最少省一千元錢!」
是啊!當時丈夫的工資才三百多元,一千元是三個月的工資啊,這對我們來說是鉅款!我非常痛苦,因為不修煉的人根本不能理解我為甚麼有便宜不佔,自己沒錢還要借錢租房子?經過幾天痛苦的折磨,我修煉意識戰勝了私心,決心出去租房子住。
修煉總會有奇蹟出現。當我下定決心要租房子住的時候,在找房子的期間,把結婚之前手裏壓的小百貨甩賣出去了,賣了800元。沒幾天我就找到一個房子,一年的房費正好800元!這個價格在當時是比較便宜的。師父說:「如果你真能做到的話,你發現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1] 我對這句話有了深切體會。
拒絕誘惑
九九年「七﹒二零」後,迫於壓力,我和丈夫背井離鄉來到了城裏打工。從家裏出來時,從朋友那裏借了三百元錢。那時丈夫一人上班,一個月五百元工資,房費就四百元。兩個人能吃上一碗二塊錢的拉麵都感覺非常幸福。
一天我在去找工作的路上撿到了一個手提包,裏面有一個牛皮紙信封上寫著:2600元。包裏還有名片和一個電話號碼冊。一數信封裏真有2600元錢。這些錢對我們來說太有誘惑力了。但我想我是修煉人,得把這錢還給失主,我要給名片上的人打電話,但我們沒有手機。丈夫說明天到單位給失主打個電話。丈夫把包拿到單位。第二天,丈夫說電話沒有打通。這筆錢那天沒有還回去。我心裏非常難過,我覺的自己沒有達到修煉人的標準。
在這件事情過後不久,我又看到一個錢包,裏面裝的滿滿的錢,得有幾千元。但是我沒有撿,因為我想起古人的道德標準是:「路不拾遺」,而不是「拾金不昧」。這一次我沒有被利益引誘,闖過了一關。
傾己所有幫公婆
一年後,我和丈夫都有了穩定的工作,我們在單位按大法要求做事,都得到領導的認可和同事的尊敬。我倆的工資是單位同事的兩倍或三倍。我們省吃儉用,節約下來一萬元錢準備買房子。
一天公公打電話給我們,說家裏大伯哥運糧賠了,而且還在外面拈花惹草,把高利貸借來的錢都折騰沒了。欠的錢數嚇人,高達30多萬元!債主來要錢,並且揚言,沒錢就抓人。
公公一夜之間急白了頭,不得已把婆婆的工資卡讓債主拿走了。我知道後,和丈夫商量把我們存的一萬元給公婆吧。丈夫對大伯哥非常生氣,執意不給。我對他說:「甚麼是兄弟呀,甚麼是手足呢?就是關鍵的時刻對他不離不棄,你不幫誰幫啊!」丈夫被我感動了,把錢郵回了家。
接下來的幾年中,我們春天給家裏寄錢種地,秋天給家裏寄錢收割。我們只留下一點點吃飯的錢。我的行為感動了公婆,他們逢人就說,我娶了一個好兒媳婦,老天給我的福氣啊!
一次我接到一個陌生人的電話,他問我是不是「某某媳婦?」我問他是誰,他說是我丈夫的小舅,他一直誇我懂事,明事理,是他們家裏最孝順的孩子。我按照「真、善、忍」大法的指導去努力做一個修煉的人時,家人對我非常尊敬和喜愛,也樹立了在家族裏的威信!
面對傷害 寬容對待
二零零八年九月份,我的嫂子也修煉大法,因為講真相被抓走,並被非法判刑三年。我去關押嫂子的監獄看望嫂子。警察也試圖抓我。這讓家裏所有的人都承擔著巨大的壓力,壓得喘不過氣來。丈夫因我去看嫂子給他帶來巨大的壓力,執意要和我離婚,而當時孩子只有三歲多。他讓大伯嫂來家裏把孩子接走。婆婆、公公都給我打電話,並勸我,「再不你就和××先離婚,過段時間再復婚吧!」人性的自私,在這時都暴露出來了。他們怕我牽連他的兒子,忘記了我曾是他們最孝順、最懂事的「好兒媳」了!
經過幾天的冷靜與沉澱,我決定找丈夫聊聊。丈夫情緒非常低落,我卻和他開著玩笑說:「高興點,吃散夥飯了!」我們雖沒有離婚,但婆家人對我的背叛卻深深的傷害了我。感覺到情的不可靠!在大半年的時間裏,我不斷的用師尊講的法理平息一陣陣湧上來的怨恨。去理解他們當時所承受的壓力。慢慢的我原諒了他們!
過年回婆家時,我坦誠的對婆婆說:「媽,我生你氣了!因為你們傷害了我,但是現在我能說出來,是因為我不生氣了!」婆婆流著淚說,當時是出於無奈!因為他們也知道,像我這樣通情達理的媳婦不好找。這時我對「真、善、忍」中的「忍」字有了更深一層的理解,那就是洪大的慈悲,能夠設身處地的為別人著想,原諒、包容那些傷害你的人。
無理要求 坦然接受
今年過年,公公試探性的問丈夫一年有多少的收入,丈夫說大約十萬元。十萬元在市裏其實只是普通收入,因為要還房貸、養車、供孩子上學,一年下來沒有積蓄。
大年三十那天上午,婆婆嚷嚷著讓我們給買房子,不給買不行,並且說,憑甚麼不給買啊!大吵大鬧,把我丈夫氣哭了,婆婆也哭了!她還躺在炕上不起來吃飯。大家悶悶的過了一天。
初一早上,我看婆婆還一臉的不高興,我就哄她:「媽,別生氣了,他不是你兒子嗎?要不我幫你打他兩下,咱出出氣!」婆婆被我逗笑了。我向丈夫使眼色,於是丈夫說:「別生氣了,給你買房子!你找吧,有合適的就買,今年就給你買。」
婆婆一聽高興了,起來吃飯了。我們沒有存款,而且還有九萬元的房貸沒有還。如果再買一個大約十五萬元左右的房子,就有二十多萬的債。當天晚上,我心裏有些不平:憑甚麼讓我們買房子啊,大伯哥住的樓房,當年我們就給出了一部份錢,而且這個房子應該公婆住,大伯哥卻住進去了。現在又讓我們給買房子,這不等於讓我給大伯哥買房子嗎?!
我又反覆的問自己,有甚麼不平衡的?我是大法弟子,師父讓我們放淡名利,告訴我們孝敬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修煉這麼多年了,這點事還放不下,不是白修了嗎?於是我和丈夫說,咱可以給他們買房子,但是實情應該告訴他們,我們手裏沒有錢,是借錢給他們買。但丈夫態度非常不好:「告訴他們有甚麼用!?」
我心裏想,我既為你父母著想,同時也讓他們了解實情,這有甚麼不對?你用這種態度對待我!感覺很委屈。但轉念一想,告不告訴,事該辦不還得辦嘛,何必計較呢!心也就平靜下來了。
修煉以來,每當我遇到大大小小這類事時,我都會想起師父。師父讓我們「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2]。我離這個境界還有差距,但即使這樣,我已體會到凡事能做到放下自己先替別人著想,其實內心是最快樂的。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6/1602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