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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農業科學研究院梁宏和妻子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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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日,山西省農業科學研究院生物技術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梁宏先生和妻子李淑意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梁宏先生在他的《刑事控告書》中說:「十六年來,我被非法關牢房、穿囚服、戴罪犯名牌、戴手銬、拍囚照、滾大板、按手印、罰站、謾罵、包夾、不讓上廁所、剝奪睡眠……老家的父母和老岳母承受精神打擊,難堪重負,老岳母在悲苦中離世。」

梁宏,男,五十二歲,山西省農業科學研究院生物技術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妻子李淑意,女,五十三歲,太原市日神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管理中心職員。一九九五年,李淑意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她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人,所有的頑疾──慢性胸膜炎、心慌胸悶、肺結核等很快痊癒了,無病一身輕。她遇事先考慮別人,變得更加善良、寬容、真誠、淡泊名利,無論在工作單位、社會、家庭中,都做一個好人,一個更好的人。

下面是梁宏先生和妻子在《刑事控告書》中講述的被中共迫害的部份事實。

一.梁宏自述被的迫害經歷

早年遭騷擾

早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太原市公安局一處四科的康智,帶一夥人來我家非法抄家,強行抄走法輪大法書籍、資料、錄音機、單放機、磁帶、法輪章、鏡框等,並非法拘禁我超過二十四小時,勒索五千元,還不給出示任何手續。

非法判刑、冤獄迫害一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本著對國家負責的態度,我和妻子去山西省委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當天下午把我送進太原市看守所,以所謂的「擾亂公共秩序」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同年八月四日,我被非法刑事拘留,至同年九月四日被取保候審。同年十一月二日我再次被非法逮捕,被非法關押在太原市公安局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五日,由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檢察院非法起訴,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我被判處一年半徒刑。由於同一案件的另一法輪功學員不服,上訴至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洗腦班迫害六個月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八日,刑滿釋放後,不允許我回家,由公安及「610」非法組織直接將我劫持到太原市「法制教育學校」(即洗腦班)迫害,直到二零零一年九月底才放我回家。

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

二零零八年奧運會前,六月十一日下午,我被綁架、抄家,將我妻子,女兒同時綁架到太原市迎澤公安分局及國保大隊,因女兒馬上要中考,半夜放回。他們把家裏所有東西翻個底朝天,也沒有搜到他們想要的法輪功的相關物品。為了捏造「證據」,他們搶走了我工作的電腦,電腦有我個人資料、項目研究工作資料、現金、我妻子工資存摺、手機、MP3、等等。

在太原市郝莊派出所,我被關在籠子裏一個月,妻子被關一個星期。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我被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由於身體條件不合格,被勞教所拒收三次,郝莊派出所警察和勞教局領導吵,到醫院找關係,強行將我送入勞教所勞教。在勞教所裏,不讓睡覺、吸毒犯包夾,長期奴役勞動,非法洗腦等,在身體、精神上都受到極大傷害。

二零零九年八月底我從勞教所回家,勞教所讓當地「610」接人。回家後,當地派出所對我重點監控,經常騷擾,搞得家人、孩子人心惶惶,害怕我再次遭到迫害。

二.李淑意自述被迫害經歷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開始,我的住宅電話被公安監聽,在宿舍區及單位被監視。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後,「610」非法組織開始對法輪功煉功群體施行監控。我們的煉功點被公安、國安的便衣監視並拍照,煉功人群被驅趕。

在我丈夫梁宏被非法關押期間,江澤民一夥通過「610」非法組織利用當地派出所和居委會人員多次黑天半夜突然來家裏敲門,讓我跟他們去一趟,要不就是在家裏騷擾,嚇得老人和孩子惶惶不可終日,在精神上和身體方面都受到嚴重摧殘。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至十七日,我被太原市迎澤公安分局及國保大隊綁架,關押在太原市郝莊派出所,戴手銬,非法抄家,搶走我家的電腦、打印機、我的第一代身份證、工資存摺等私人物品,逼迫我放棄信仰法輪佛法。

我是獨生女,父親早年過世,母親跟我們一起生活,在我們家遭到各種劫難迫害過程中,母親難以承受女兒、女婿被殘酷迫害、家庭被不斷騷擾的痛苦,精神備受打擊,我因單位工作忙經常加班,母親還要幫助我照顧年幼的孩子,身體出現嚴重的病態,雖經多方醫治,最後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含冤離世。

十六年來,江澤民一夥通過「610」非法組織利用公檢法及單位對我實施了綁架關押一次;對我丈夫梁宏非法行政拘留轉非法刑事拘留一次、非法抄家三次、強行洗腦一次,非法勞教一次、判刑一次(累計遭陷冤獄三年多)的迫害,給我和我的家人造成了巨大的身心傷害及數十萬元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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