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在被控告人江澤民口頭密令、授意指揮下,各級「610辦公室」操縱公、檢、法、安全、武警等機構系統性地對數以千萬計法輪功學員實行了「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群體滅絕政策。致使億萬修心向善的民眾及其家人被捲入長達十七年的浩劫之中,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並造成現在社會道德急速下滑,社會秩序混亂,經濟下滑,尤其是司法系統的混亂黑暗。
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有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下面是姜秀珍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一、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操控電視電台造謠污衊大法,我要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就和幾位同修去省政府上訪,說明大法真相。他們把我們關在體育場,當天下午就把我們送回家。
既然省政府不管,就去北京,在九九年七月二十六日我和丈夫等幾位同修進京說明大法真相,要讓世人知道法輪大法美好。到北京去證實法,被抓非法關押在北京看守所,關了一夜後,被送到雙城駐京辦,然後被雙城市政府幾位幹部(不知姓名)接回送到雙城看守所,非法關押了15天。每天吃的是窩窩頭、帶小蟲和泥的白菜湯,上廁所也在屋裏的一個馬桶。後來由哥哥擔保交了飯費,我才被放回。
九九年十一月份,我再次和同修進京上訪,由雙城公安局姜世輝在北京駐京辦接回,送到雙城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我身上二百零四元錢被姜世輝拿走。當時看守所很小的屋子裏有幾十個大法弟子關在一起,每天晚上睡的都是板鋪、地上擠的滿滿的像裝豆包一樣。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半月,突然有一天十幾位大法弟子被叫出去,我也是其中一個。
當時外邊正刮著大風,雪花飛舞天氣很冷,我穿了一雙不順腳不跟腳的拖鞋被獄警塞進汽車送到哈爾濱第二看守所迫害。在那裏每天早晨五點起床上廁所,平時上廁所得請示,如果帶班不同意就不能去,就得憋著,有的同修憋的大便乾燥十多天便不出來,睡覺一個挨一個側身立著翻不了身,擠的喘不過氣,翻身大家一起才能翻,我們大法弟子受著非人的待遇。
在那裏大約四十五天又被拉回送雙城新民街道辦公室洗腦班迫害,由城鎮一個叫劉麗華的和幾個人負責做轉化。當時我們不配合他們,進行絕食反迫害,他們怕我們出現危險就陸陸續續把我們放回了家,我被劉麗華勒索了六百七十元錢才被放回。
二、無端被綁架關押、勞教等迫害
二零零零年元旦,公安局長張國富、那玉民、王勝利等一幫人突然闖入我家綁架了我,把我關進了原市政府的一間房子裏,由張國富、金婉智、老趙頭審問我,讓我承認跟誰傳送大法資料,跟誰接頭等等,還讓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我當時告訴他們:「甚麼也改變不了我修煉法輪大法的心!」我沒有配合他們,他們就把我送進了哈爾濱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半月後,又將我非法勞教一年送到萬家勞教所進行迫害。
在萬家勞教所,我們每天吃的是酸的倒牙的發糕,連沙子帶泥的蘿蔔、海帶湯,春天的時候有的蘿蔔都是變黑色的了還讓我們吃。更可惡的是他們每天還讓我們坐小孩坐的小板凳看電視,聽邪黨造假宣傳想轉化我們。大法弟子不配合,他們就不讓睡覺、不讓你上廁所,讓你蹲著、坐鐵椅子、蹲小號等等各種迫害。有的同修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一年我在勞教所還沒有回家,丈夫又被他們綁架勞教一年,送到長林子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二年過大年前,我剛從勞教所回來兩個月左右,就又被公安局局長張國富、那玉民等在我家附近蹲坑綁架了我,(後來聽說在我家門前已經蹲坑了一個星期左右)把我送到雙城第二看守所,非法批我勞教三年,送萬家勞教所因身體長疥不合格沒收,關押了六個月在我反迫害絕食身體很虛弱的情況下才讓家人把我接回。
三、遭綁架、洗劫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六日,原國保大隊長佟會群、站前派出所副所長李大彬、開著四輛警車,帶著一幫警察,深夜闖入我家綁架我們夫妻。當時我丈夫賈雙有想把外衣外褲穿上李大彬都不讓,強行把我們綁架到站前派出所審問,還搶走了我家人民幣二萬三千多元、電腦一台(價值三千多元)、打印機一台(價值一千多元)、全部大法書三十多本、師父法像,把我家翻得亂七八糟。在審不出甚麼的情況下把我們送到雙城第一看守所關押。
我們是好人、是最好的人,看守所號服是給壞人穿的,我堅決不穿號服,副所長耿小剛就給我戴手銬腳鐐迫害我,手銬腳鐐是連一起的,站起來腰是彎九十度的。在這樣的情況下,自己只能絕食反迫害。後來,我被他們迫害的吐血,他們怕出現危險就把我送到縣醫院,在寒冷的冬天棉鞋都沒讓我穿,只是穿著塑料拖鞋。到醫院,我走不動,李大彬薅著我的衣領子把我拖上四樓。
在醫院的當天,公安局金婉智還給耿小剛掛電話說把她拉回去,繼續迫害我。在醫院強行給打針,還要給我灌食。由於檢查有心臟病他們不敢給我灌食怕出現生命危險,他們每天四、五個警察二十四小時輪流看著我,把我的腳銬在鐵床上十天。一共非法關押了我四十多天才放回家。
四、再次被勞教迫害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雙城幾十名大法弟子被黑龍江省公安廳警察綁架,我也被綁架。(我的手機一部價值500元、mp5一個價值425元、還有一台舊自行車被搶去至今未還)。在雙城刑警隊,我們個個被提審,不報姓名的都被送到哈爾濱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不斷有人來提審,還強行給我們抽血二次,每次都抽很多,誰不抽就讓犯人按住強抽。
酷刑演示:用電棍電擊 |
非法關押三十八天後,我們被劫持到哈爾濱前進勞教所。前進勞教所這個黑窩就跟地獄一般。第一步就是背監規然後一個接一個被叫出去用電棍電、拳打腳踢、用涼水往身上澆等各種手段強行轉化,隊長劉暢還用電棍電我脖子,用手背打我臉。第二步是隊長王敏把一切權力都交給了牢頭王芳(盜竊犯),她在背後操控利用王芳迫害大法弟子,用各種手段找麻煩,如強迫寫日 記,不寫不行,如果寫真話就給撕了讓你重寫,得按照她們要求的瞎編才合格,看不上誰找個藉口就打你。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
奴工勞動有定額,歲數大的、手幹活慢的完不成任務就要拿到監室(不准別人幫助),在睡覺的床上幹到半夜或整夜,不讓休息睡覺。家裏送衣服,如果有吃的她們就說扔了或沒收了,然後就進了她們的肚子裏了。二零一三年家裏給我送鞋,裏面裝了兩個小腸就被她們沒收,進了王敏的肚子裏,然後還給我加期兩天。
二零一二年,隊長王敏利用牢頭和四個組長,每天監控法輪功學員,不准說話、不許走動,熱水器只供她們幾個人用,法輪功學員洗臉、洗腳、洗衣服只能用涼水,洗衣服她們可以在池子裏洗,法輪功學員不分歲數大小一律在地上蹲著洗。七十多人住一個大屋,晚上衛生間不讓用,大家在一個便桶裏大小便,弄的滿屋子臭氣。後來牢頭崔戀戀解教前說,王敏經常背後給她下命令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份,「610」 要來檢查,每個警察都找法輪功學員「談話」,問來「610」了能不能配合說污衊之詞,說自己不煉了等等。一天晚上獄警李曉宇把我叫出去問:「610」來了能不能配合?」我說:「不配合!」她說:「如果不配合就不讓你家送錢、送衣服,甚麼都不讓你家送。」我說:「無所謂!」她說:「那你就等著吧。」當晚八點半進監室睡覺時,隊長王敏把我叫到辦公室,說:「聽說你不配合?還和李曉宇叫號?」李曉宇說:「你不是說就不配合!看你能咋地?」我說:「我沒說呀!」王敏叫李曉宇走後,就給電棍充上了電,罰我把手背過去在地上蹲著,蹲了一會兒我就開始吐,因為我又吐又喘,她們就沒有電我,十點多才讓我回監室睡覺。
拳打腳踢 |
第二天早晨又把我叫出去,當時在場的還有李曉宇,王敏讓我向李曉宇道歉,我沒有道歉。然後王敏就用拳頭打我臉,把我打倒了,我起來她還打、再打倒下之後用穿著大皮鞋的腳狠踢我的肋骨,新調來的李隊長當時就嚇跑了,當時我用手一捂,發現肋骨活動,我知道肋骨斷了。王敏讓我回車間,由於我出門走的慢,王敏就拽著我說:「到醫院讓劉大夫給你檢查,看你還裝不裝?」在醫院的走廊等劉大夫開門的時候,王敏就用拳頭在我臉上猛打,打倒之後就用穿大皮鞋腳狠狠地踢我後腰,結果造成我骨盆破裂,左手小指根部骨折。就這樣,她們也不放過我,王敏還讓組長潘豔欣看著我幹活,裝活的袋子都是法輪功學員幫我拽過來的,每次掃雪都讓我出去陪著挨凍。其中讓我陪著挨凍的獄警有王敏、劉暢、李曉宇、叢志秀、許薇、張薇。
有一天往庫裏搬桌子,隊長張豔麗讓我搬,我說我搬不了,張豔麗說:「不行!怎麼搬不了?都多長時間了?(指隊長王敏打我的時間)我說:「骨頭壞了!」然後張豔麗就給王敏打電話說:「姜秀珍說她骨頭壞了。」王敏就讓張豔麗領我去衛生所檢查,當時王院長、張院長都在,王院長說:「怎麼了?」張豔麗說:「她說王敏給骨頭踢壞了!」王院長說:「那看不了!」然後又說:「透視看一下吧!我的眼睛不太好怕看不太清楚。」透視完了王院長說:「反正骨頭沒折。」後來家裏親人知道了此事找勞教所所長理論,所長盧某非常蠻橫拍桌子說沒有此事。家人說:既然沒有此事那就所外檢查,他們就是不讓。
二零一三年新年前幾天,張院長來問我怎麼回事?甚麼症狀?我就把身體出現的症狀都告訴了他,二零一三年新年後二月十九日張豔麗把我叫出去上了麵包車,當時去的有張波、院長張某、李曉宇、張豔麗、開車的是科長馬某。一直把我拉到新發醫院,進了骨科辦公室。一位老大夫問我怎麼了?我說照相看一看肋骨、骨盆、手是不是骨頭壞了,照完相讓我在大廳裏等著,不讓我在大夫辦公室等。我知道他們在耍花招,他們把片子拿到手和大夫嘀咕半天才讓我進去,然後張波說:讓大夫告訴你,大夫只說了一句話沒事兒,根本就沒有正面回答我。我說不可能。張豔麗說那有甚麼不可能的。其他人誰也沒有說一句話。在一次接見中家人去辦公室看到了照相片子和病歷,拿起來剛要看就被他們搶去。
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家人去哈爾濱司法局反映情況。後來聽說司法局的人到勞教所去了一趟,勞教所找牡丹江市放牛溝村在前進勞教所的三個勞教人員白秀娟、張翠紅、潘豔欣作假證說沒有打我。因為家人到勞教所跟他們講理,到司法局反映情況,王敏更是處處刁難我,告訴新牢頭張珍不許我買生活用品和食品,到菜園裏摘回來的菜大夥分就是不能給我,讓牢頭逼我倒便桶,牢頭說這是王敏下的命令。我只能讓自己的親嫂子替自己倒便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