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零一五年以前,我總是孤身一人找機會出門發真相資料,講真相救人。晚上與同修配合悄悄出去貼真相標語,不乾膠;及時摘除邪黨毒害世人的橫幅等。那時我心裏從來沒有「怕」,也不曾有被抓之念,只是一心做好當時該做的事,總能平安去,安全回。
到二零一五年,我悟到要走出這固定的助師正法方式後,就主動找單身女同修A配合做證實法的事,目地是把救眾生的事做大、做遠、做廣泛。同修與我配合極為默契。我特意買一輛新電動車,前邊裝一大車筐真相資料,後邊載上同修A,她再抱上一大包資料。每天出門到我縣二十里地以內的各個村莊去講真相救人(太遠了車沒電回不來)。
做完本縣範圍內村莊後,又到我縣周邊鄰縣近距離的農村去做。很多農村大法弟子少,百姓見的真相資料也少,我們到了那裏,人們都接光盤、真相冊子。有的地方見我們去了,紛紛搶要。我倆告訴他們要珍惜手中的東西,它是救人的,看明白了得福報。發完真相資料後講「三退」保平安。有時隨發資料隨講三退。
到遠一點的農村,人生地不熟,常常走街串巷中,無法按原路返回,可是走著走著卻有了出路,出乎意料的又回歸到回家的大道上,真是「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倆悟到,這都是師父的慈悲保護與指引。師父時時都在我們身邊啊!
二零一五年九月的一天,我去同修B家拿光盤,準備去發,可是覺的差不多農村都做過一遍了,不知再去甚麼地方了,就問同修B,我倆今天去甚麼村莊好呢?(走自己的路何必向外求),同修B告訴了。於是同修A帶上我騎著她的電動車就去了那個村莊。一路上她說孫子當兵了,捨不得他走,孫子是她一手帶大的……(動了情,人心出來了)快進那村莊了,才想起發正念排除干擾。在村莊一個南北街道上發了不少光盤,還在街出口的小賣部處講退三四個黨員老頭,在別處講退兩個黨員。我倆一合計,短短約二十多分鐘,收穫不小心裏很高興(歡喜心),離開這條街轉了一圈,又從街的另一頭轉回到同一條街。這時麻煩來了,一個五十多歲的矮胖男人來到我們講真相的地方,走到電車前冷不防拔下車鑰匙不給了,好說歹說也不給,同修A推車走了,我跟在車後,這個男人打手機給縣公安局、該鎮派出所及村剛上任的村書記。這村書記開汽車截住我,還讓─人看住我,把車橫在路中心。同修早警覺了,行動快,走了。我走不了,索性站在那兒,心裏背法:「一個心不動,能制萬動。」[1]
一會兒該鎮派出所一警察和一個鎮政府人員把我帶上警車送到該派出所。這是上午十點多鐘。一路上我給車上的倆人講大法真相,那警察不吱聲,可鎮政府的那個人罵了我一路,看來他被邪惡謊言毒害至深,可憐至極。我坐那派出所的沙發上給所裏一個工作人員和開警車的那個警察講善惡有報的事,講美國前總統艾森豪威爾善心救車壞無助受凍的兩個老人,自己躲過被槍殺得福報的故事,他倆靜靜聽著。後來那派出所長問我甚麼,我都不吱聲。到下午五點鐘他們把我帶到縣公安局辦手續,聽說關拘留所六天(最輕的),然後對我做幾項體檢,我發一真念警察所用電腦全壞掉,果然他們幾個房間的電腦都打不開,只好帶我去做別的檢查,到中醫院做體檢,我發一念:請師父幫助,讓我血壓高180汞柱。果然測血壓時高壓160,派出所所長把看守所值班人,指導員叫到一邊說了好半天,看守所才勉強收下我(血壓高160在拒收之列)。我發願三天內走出拘留所。
同修A走脫後回到家通知附近的大法弟子發正念解體對我的迫害,打真相電話給派出所,公安局及拘留所負責人,國際方面的一些大法同修也參與營救,打電話給辦案派出所所長、副所長,有力震懾了邪惡。
我在裏面給後我一天進去的告狀(上訪)專業女戶主,四十多歲的王某某講真相,辦了退隊,她每年告本鄉政府幹部,她連年被拘留,身體極差,病很多。我善意勸她修煉法輪大法,會有神保護,身體會好起來道德高尚,心懷寬廣,仁義厚道,得福報,她答應出去就煉法輪功。
我還在放風時間給拘留所長講我為何修煉大法不怕長達十六年之多的殘酷打壓迫害的原因,法輪功(法輪大法)使人心向善身體健康,道德高尚,改善人際關係,使社會穩定(結合自身去病強體之實事)。他默默聽著。
在進去第二天上午十一點,我找到拘留所長,說頭暈,頭疼,放我出去,所長當時就給我測了血壓還是高壓160,他立即給辦案派出所所長打手機電話,說:「她(指我)血壓一直很高,讓她出去吧。」在拘留所,派出所及公安局三方同意後十二點時,兒子接到電話開自家轎車接我回到家。
我深深知道,這裏有大法弟子整體發正念除惡,打真相電話要求放人的不懈努力,大法弟子整體的強大威力。更實實在在體悟到在難中師父一直慈悲保護著弟子,加持我的正念,我才能堂堂正正走出拘留所。魔難後,深刻體會到發正念能震懾邪惡,清除邪惡,真的應該認真對待,反思自己,明白了應去掉幹事心,容易被人和事帶動的心,去掉麻痺大意掉以輕心的不善思考的壞習慣。學法背法,真正從法理上提高認識,提高心性、提高悟性才最重要。
得法修煉大法二十年了,所經歷的風風雨雨、苦辣酸甜真的可寫一本書。在這裏僅寫出近幾年來的修煉大法的點滴心得體會,不當之處,敬請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後的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