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籍中國女企業家的遭遇
孫茜(右)參加浙商創投杯2012春季高爾夫邀請賽,獲女子「總桿季軍」 |
孫茜今年五十一歲,是北京利德曼生物化學公司創始人,二零零七年獲加拿大國籍,二零一二年和二零一六年登上胡潤中國富豪榜,身家三十五億。
雖然事業上取得成功,但由於為公司操勞過度,孫茜的身體健康嚴重透支,患上憂鬱症、肝壞死、心悸、心臟驟停等症狀,多方醫治無效。但在二零一四年學煉法輪功後,身體很快恢復健康。用她自己的話說:「花了兩百萬治不好,煉法輪功後十天康復」。
修煉後,孫茜的性情也變得更加寬容、善良、平和。以前的她信奉「寧可我負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負我」,「錯了我也不認錯」。自從修煉法輪功,她來個180度大轉彎兒。她跟小妹打電話說:「以前是姐姐做得不好,現在我做錯了啥,你可告訴我啊,我改!」此後,孫茜跟人說話常笑呵呵的。「哎呀!我又錯了,我又沒做好。」這些話常掛在嘴邊兒。
可是,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九日,孫茜被北京公安綁架至看守所,只因為她的信仰。一次,當警察辱罵法輪功時,孫茜只因回一句「法輪大法好」,警察將她推倒在地,向她臉上噴辣椒水,給她戴上不能活動的手銬(工字銬)和腳鐐。在兩個多月中,孫茜都穿同一雙襪子、同一套內衣。她被抓捕時曾準備一包換洗衣服,但至今沒見到。
孫茜的律師也被當局施加壓力:「如果你繼續做孫茜的法律代表,將吊銷你的律師執照,也吊銷你工作的律師事務所的執照。」一位官員甚至要求這名律師成為該案件的告密者。無奈之下,律師告訴孫茜家人,不會再為她工作。孫茜至今仍被關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他是控告江澤民的第一人
朱柯明 |
朱柯明一九五七年生於北京,一九九二年移民香港,曾是一位千萬富翁,經營一家有近百名員工的私人企業。一九九八年,他開始修煉法輪功,按書中「真、善、忍」的道理要求自己,很快手下員工發現老闆變了。原來的他脾氣暴躁,罵人不留情面,修煉後變的寬容起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下令迫害法輪功。朱柯明以為政府不了解情況,於是給當時中共最高權力機構寫信,把法輪功是甚麼、迫害法輪功會給國家民族帶來的危害都寫透,希望中共當局回心轉意。他給各大部門也寫了無數的信,後來還到香港寫信給各國首腦、各大新聞媒體。但是,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並沒有停止。於是,朱柯明決定控告江澤民。
從沒學過法律的他,花了三天寫出正規申訴狀,長達四萬多字,列出江澤民、曾慶紅、羅幹等人迫害法輪功等違法違憲九條罪狀,要求釋放所有無辜被關押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還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一個清白公道。
訴狀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九日經掛號信寄達中國高檢,被告江澤民、羅幹親自下令逮捕原告。九天後,警察循著申訴狀的筆跡找到朱柯明,還有與他一起控告的法輪功學員王傑。
二人被捕後,沒有審訊,只有猛烈毆打與酷刑。朱柯明在一個多月後見到王傑,一百五十多斤的體重瘦到七十多斤,那是他見王傑最後一面。王傑被打得五臟六腑俱損,受盡各種酷刑而離世。朱柯明因為香港居民的身份,中共沒將他打死,但是對他的強制洗腦迫害也無所不用其極。
朱柯明受的其中一種刑罰是整天端正的長時間坐著,不許動,眼睛只能往前看,不許眨眼;膝蓋中間夾一張紙,掉了都不行,這種刑罰可以把人的臀部坐爛。
警察揚言要讓他度日如年,讓他得精神病,但最後朱柯明都扛過來了。他回憶:「當我被七、八根電棍電的很難受的時候,我問自己:如果每天都這樣被電著,還修不修?我的答案是肯定的。」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朱柯明被綁架後,香港與美國法輪功學員曾多次努力,呼籲釋放他。美聯社、BBC、法新社、《明報》、《網上行報》、《蘋果日報》等海外媒體都曾予以報導,朱柯明的故事傳遍五湖四海。二零零六年,朱柯明被釋放。
他被警察巨額勒索
李玄剛是湖南省長沙縣果園鎮人,八十年代起從事汽車配件生意,成為當地最先富起來的人,除了自家蓋一棟小別墅外,還捐資為家鄉修建一條公路。當時的長沙縣政府將他作為典型,給予他特殊的榮譽和物質獎勵,他一度成為當地名人。
一九九六年,他得遇法輪大法開始修煉,年輕有錢的他不禁驚嘆:若不是修煉法輪大法,他可能是五毒齊全,嫖賭逍遙甚麼都會去幹,是法輪大法的法理使他明白了做人的真正意義。
在經營中,李玄剛謹記師父的教誨,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對同事和善、真誠;對下屬關心、愛護;對客戶誠信、周到,貨真價實,從不出售假冒偽劣產品,不收受任何不義之財;對競爭對手寬容、大度,不與人爭名奪利。他的行為贏得他人尊重和愛戴,以致後來在面對不法人員企圖迫害他時,工作夥伴們都十分憤慨,有的還挺身而出保護他。
一九九九年後,李玄剛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去北京上訪為大法講句公道話,遭警察殘酷毒打,後被非法判刑四年。此後又多次被綁架到洗腦班、勞教所、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四月,李玄剛再次被劫持到咸寧市天照生態農莊洗腦班。警察向李玄剛的家人敲詐勒索四十五萬元,才將他放回。咸寧市「六一零」一位姓姚的人毫不掩飾地說:「那些老太太們,我們抓了沒甚麼用,還怕搞病不好侍候,關幾天算了。我們就是要抓像你們這樣年輕又有錢的,我們赤壁窮呀。」
二零一四年三月,李玄剛再次被綁架,價值不菲的寶馬轎車被長沙警方無理扣押,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結語
面對當今社會道德滑坡、人們為掙錢而不擇手段的亂象,作為商人,怎樣能夠在做好經營的同時,出淤泥而不染,守住良知與道德,可謂是個難題。但修煉法輪功的商人們做到了,正如本文的主人公。
可是,因修煉法輪功而變得更加善良無私的他們,卻因此而被中共當局綁架關押,遭酷刑折磨,經濟上也遭受巨額損失。
因思想、信仰而入獄,這樣荒謬的事情仍然還在當今的中國大陸發生著。即便單從法律來講,《刑法》只懲罰行為,思想(信仰)並不構成犯罪。而且中國現行法律沒有一條規定法輪功是××,煉法輪功不構成違法。相反,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現在,法輪大法已傳遍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給億萬民眾帶來福音,收到各國數千項褒獎。奉勸中共當權者和公檢法人員不要再違法違憲、趕快停止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