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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淮安市張永珍被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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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江蘇淮安市盱眙縣盱城鎮五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張永珍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現被非法關押在南京女子監獄四監區。張永珍被判刑及後期上訴的事情經過,家屬沒有得到任何通知,也毫不知情,是親戚找人打聽才知道的。

二零一六年九月四日晚上,張永珍和她的丈夫葉宇紅以及姐姐張佐業(六十六歲),在夜裏十二點後,被盱眙縣國保大隊綁架、並抄家。國保人員劫走他們的打印機二個、台式電腦一台、筆記本二部、光盤若干等私人財物。三人被非法關押在盱眙十里營派出所,姐姐張佐業於九月五日晚被放回家,但仍被監控。

九月五日晚,警察告知家人,張永珍、葉宇紅夫婦被拘留,所謂理由是他們修煉法輪功。九月六日,盱眙國保大隊警察叫張永珍、葉宇紅夫婦的女兒去簽署關於父母被刑拘的同意書,女兒拒絕。同日,葉宇紅被劫持盱眙拘留所,張永珍被劫持到淮安拘留所。一個月後,葉玉紅被保釋。

二零一七年四月,盱眙縣法院對張永珍非法開庭,張永珍向在場的公檢法人員講述關於法輪功的事實真相。在法庭上,張永珍承認自己所散發的數百份資料,但堅決否認自己有罪和×教的說法,並懇請在場所有的法官、檢察官、邪警等認真看看收集的資料,勸導他們看清真相。

二零一七年九月,張永珍被非法判刑四年。張永珍上訴,被維持冤判。張永珍被非法拘留在淮安市看守所直至二零一八年一月,現被非法關押在南京女子監獄四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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