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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北區黃繼猛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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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重慶市江北區大石壩法輪功學員黃繼猛被非法判刑三年,並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被劫持到重慶市永川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黃繼猛十多年前就已離異,家裏就他一人,於二零一七年初突然失蹤,杳無消息。數月後通過找到黃繼猛的親人(哥哥、姐姐以及姪兒)才得知他已被綁架,關押在江北區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七月上旬,親友請律師接手辯護時,法院所謂的「庭審」已過,拒絕律師與黃繼猛會面。律師和黃的親人強烈譴責中共人員無視法律:黃繼猛已被關押近半年,任何情況不得而知,大大超過法律羈押期限,他親屬有權利請律師辯護並知道被關押人員的情況和處理結果。在律師和黃的親人義正詞嚴的要求下,律師才得以同黃繼猛的會面。

經過律師同黃繼猛當面詢問了解以及其它的諮詢,才間接的獲知:黃繼猛是去年(二零一七年)二月初的一天晚上被綁架的,當時幾個人突然衝進他家裏,未出具任何手續的情況下,便進行野蠻的抄家,搜走了所有的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作為誣陷的所謂「證據」(所列出的數據為一千餘份)。

被綁架到看守所關押期間,黃繼猛對歷次所謂「審訊」不予配合。二零一七年六月中旬法院「庭審」,當庭並未宣判結果。

現在得知黃繼猛於去年八月收到被非法判刑三年的通知,並於去年十二月送到重慶市永川監獄繼續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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