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將法輪功學員綁架到精神病院「治療」
精神病院是專門收治患有精神分裂類疾病的專科醫院,而醫院本應是治病救人的地方,但是在這場中共對法輪功的殘酷打壓迫害中,「610」(類似文化大革命中的「中央文革小組」,法西斯「蓋世太保」組織)和公安部門卻把精神病院用來作為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間地獄。被人們稱為「白衣天使」的一些醫護人員也參與到這場迫害的罪惡之中,完全喪失了人善良的本性,徹底違背了醫護人員的基本職業道德和做人的基本準則。其中案例:
案例1、中國有色金屬昆明供銷公司職工徐燕被綁架到精神病院
徐燕,女,年齡未知,中國有色金屬昆明供銷公司職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打壓法輪功開始,在謊言欺騙下,徐燕一時糊塗交出了大法書。當她醒悟後向單位領導表示要堅持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時,單位領導許某就說她是精神病,要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她到昆明盤龍國保大隊想向警察講明真相,但想不到的是國保大隊長邱雲昆不由分說,叫來了三個警察強行將她綁架到昆明市精神病院,並強迫她丈夫交了四千元的住院費。
酷刑演示:注射不明藥物 |
在精神病院,徐燕飽受肉體和精神折磨,惡人每天要對她強行打針注射藥物,每次打針都有四、五個醫護人員按住她的四肢,直到注射完畢;並且每天三、四次,每次一大把的灌藥,灌完藥後要檢查口中沒有藥渣才離開,往往每次打針和灌藥後她都會出現劇烈的噁心、嘔吐,常常使她吃不了東西。由於醫生每天都給她注射和服用大量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使她整天迷迷糊糊的昏睡。
案例2、昆明高速公路收費員張晶豔被單位610夥同公安綁架到精神病院
張晶豔,女,四十多歲,二零零三年三月從勞教所被釋放回家不久的張晶豔被單位610人員:副經理汪洪、指導員李朝鮮三番五次的找「談話」,威逼她「轉化」,由於她堅持信仰,單位就讓其下崗失業,只發生活費。丈夫在單位的高壓下,請來了一些親戚住在家裏看著她,同時單位還派了幾名職工二十四小時對她進行監控。為抵制單位隨意侵犯人權、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違法行為,二零零三年七月,張晶豔準備離家出走,單位610人員李朝鮮、汪洪、曹得輝等人和其丈夫配合公安警察將她劫持,強行推進警車,把她送進了雲南省精神病院。
在精神病院,主治醫師張洪喜、孟某某要她放棄修煉法輪功,她不從,他們就強迫她服「博樂新膠囊」和一種黃色藥片(藥名不清),每次服藥時護士都要守在旁邊,直到服藥後,張口檢查完才肯離開。每次服藥後,張晶豔都出現了昏睡、胃痛、嘔吐、全身骨頭疼痛、四肢麻木和情緒急躁、恐懼等症狀,他們還不斷的給她抽血「化驗」。一個多月中,在張晶豔不斷的強烈要求和抵制下,醫院才讓出了院,這次住院費花了八千多元。
案例3、雲南省中醫院退休主治醫師王啟慧被騙至昆明市精神病院
王啟慧,女,七十多歲,雲南省中醫院退休主治醫師。自九九年七二零以來由於堅持對法輪功的信仰,無故受到單位610、公安警察的監控,每到節假日和所謂敏感日子就被單位保衛科看守起來。二零零二年不法之徒還將王啟慧騙到昆明市精神病院接受所謂的「治療」,遭到了殘酷的精神和肉體折磨。
案例4、昆明德和罐頭廠工人余瓊華被非法拘留後再被劫持到精神病院
余瓊華,五十一歲,昆明德和罐頭廠工人。二零一九年五月五日晚騎自行車外出時摔傷,路人看到後報警。五華區月牙塘派出所警察來了之後,發現她包裏有法輪功真相資料,不但沒有將她送醫院救治,反而將她非法關押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五月六日,一個女警送拘留通知書給余瓊華的父母,還威脅老人說;你姑娘要被判三、四年。嚇得老父親幾天都吃不下東西。
余瓊華的父母都是高齡老人,老父親已九十二歲高齡,母親七十九歲,一直和余瓊華相依為命,余瓊華被非法拘留,兩老人無人照管。老母親和家人多次到月牙塘派出所要求警察放人。五月十一日月牙塘派出所的警察叫家人到月牙塘派出所去接余瓊華。家人到派出所接人時,警察不准直接把人接回家。要家人給他們一個台階下,先把人送到精神病院住上一個星期,然後再從精神病院把她接回家。家人說:我家的人又沒有病,去住甚麼精神病院?警察說:如果不送去醫院,就再把她帶回看守所繼續關押。家人沒有辦法被迫同意住院,最後三個警察強行把余瓊華送到精神病院住院。
二、強行使用抗精神病藥物
被非法判刑關押在省一監和女二監的法輪功學員,獄警為了創造「轉化」率的政績,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監獄除了對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採取「禁閉」、「嚴管」、坐小凳子以及各種體罰、酷刑,還會強行注射或者在食物、水中摻拌抗精神病藥物,妄圖通過藥物進行神經干預來達到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目的。
被監獄使用藥物後,法輪功學員通常出現:昏睡、胃痛、嘔吐、四肢麻木和情緒急躁、恐懼、精神萎靡不振、意識淡漠、反應遲鈍、記憶力下降等症狀。可以看出這是使用了抗精神類藥物後藥物的副作用症狀。作為精神病病人,使用抗精神病藥物是通過阻斷中腦-邊緣-皮質DA通路D2受體,發揮抗精神病作用,達到暫時緩解精神病病人的症狀,但是其具有明顯的副作用。作為正常人,如果使用了這些藥物,會影響到人的神經系統、運動系統、消化系統、心血管系統、內分泌等系統,會破壞中樞神經,導致各種不良反應,甚至造成臟器衰竭死亡。
監獄這種行為不但是一種違法行為,因為強迫人的身體在正常情況下使用藥物特別是抗精神藥物「治療」,已經侵犯了公民基本的生命權利;而且從醫學治療角度上來講,是屬於醫療責任事故,說白了,就是故意應用「藥物」進行殺人。其中案例: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
案例1、玉溪婦幼站主治醫師沈躍萍在女二監被三年「禁閉」、用不明藥物迫害致死
沈躍萍,女,當年四十九歲,玉溪市婦幼保健站主治醫師。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沈躍萍夫婦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沈躍萍被關押在女二監集訓監區五年期間,因拒絕所謂的「轉化」,被關了三年「禁閉」。整天面對獄警的輪番轟炸(強迫洗腦)、辱罵及喇叭放到最大音量的洗腦錄音。每天十六個小時被強迫坐在光床板上,沒有站立、行走的自由,不得洗漱、洗澡、換洗衣服,來例假也不允許用衛生巾,還隨時被「包夾」打罵或用針扎、用手擰、掐,每天強逼她吃或者在食物中投放不明藥物,精神肉體上遭到巨大的摧殘,受盡了非人的折磨,致使沈躍萍咳嗽不止達八個多月,最後導致昏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一日將她送進昆明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搶救。
家人接到監獄「沈躍萍病危」的通知趕到醫院時,沈躍萍的肺已穿孔,奄奄一息,連睜眼、說話都非常困難了。在病情沒有得到控制的情況下,監獄又強行將沈躍萍轉到條件極差的監獄管理局醫院。在家屬強烈要求下,監獄才辦理了「保外就醫」手續,家人將她送到昆明市第三醫院,終因搶救無效含冤離世。
案例2、昆明市七十三歲的王蓮芝在女二監被注射不明藥物後突然「精神失常」去世
王蓮芝老人 |
王蓮芝,女,七十三歲,昆明市退休工人。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被劫持到女二監就被關進禁閉室,王蓮芝每天十六個小時被強迫端坐在光床板或小木凳上,不准動,不准閉眼,身體稍有移動,就會被「包夾」謾罵、毆打,不准洗臉、刷牙,不准衛生用水、洗澡,不得換洗衣服等等。經過三個多月折騰,十一月十日,王蓮芝的兒子終於見到母親,此時王蓮芝雖然憔悴,但精神正常。之後女二監對王蓮芝施以不明藥物,導致其「精神失常」,身體狀況日漸惡化,整口牙齒鬆動脫落,持續劇烈頭痛,最後幾乎成了植物人。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監獄通知兒子去監獄,兒子看到母親情況說:「十幾天前母親還好好的。」警方告之市精神病院鑑定得了「精神分裂症」,並說:「你母親不吃高血壓的藥就拌在飯裏。」兒子怒責:「另外還拌有甚麼藥?」獄方不敢回答。二零零九年一月七日,家人費盡周折,將體質非常虛弱、幾乎成了植物人的王蓮芝「保外就醫」接回送到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搶救,期間老人一直處於昏睡狀態,因救治無效含冤去世。
案例3、原昆明市法輪功輔導站站長、在女二監被食物投放不明藥物
王嵐 |
王嵐,女,五十六歲,昆明市總工會退休幹部,主治醫師,原雲南昆明法輪功輔導站站長。二零零五年七月被綁架判刑四年,被關押在女二監集訓監區,由於堅持信仰,三次被關禁閉室,長期坐小凳子,集訓監區專管隊長楊歡、副隊長鄭頻還指使牢頭劉躍新、納惠仙、馬淑芳、羅忠紅、唐忠梅、楊樹蘭等人將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多次放入王嵐的飲食中,致使王嵐出現精神萎靡、神情呆滯,原本精明的她猶如一個六、七十歲的老太婆。
酷刑演示:長期坐小凳子 |
王嵐從監獄回家後,繼續遭受各級610、國保警察、派出所、社區、單位不法人員聯合騷擾,被剝奪了一切退休待遇,包括退休金。由於身心受到極度摧殘,不幸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含冤去世。
案例4、昆明市海口工人張如芬被強行灌藥後七竅流血
張如芬,女,五十多歲,昆明市海口工人。在女二監關押期間由於吃了拌有不明藥物的飯後,導致七竅流血。獄警看到她沒有死,竟說:「你命真大,沒有死掉。」後張如芬由於出現生命危險而被「保外就醫」。
案例5、文山縣王春蘭被強行注射不明藥物後精神恍惚記憶力減退
王春蘭,女,當年三十多歲,文山縣法輪功學員。由於不配合獄警的要求,被獄警王麗唆使其他犯人把她按倒在地,強行注射不明藥物,使她高燒不退,煩躁不安,精神恍惚,記憶力減退,至今她的記憶力仍然沒有恢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
這裏所舉的例子,只不過是冰山一角,但是也能從這個側面看到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是不講任何法律的,是超越一切人類道德底線的。目前這場歷經二十多年的迫害還在繼續,以上的罪惡還在發生。
在此善勸那些還在對法輪功學員幹著這些罪惡的人們,你們該收手了,「人在做,天在看」,「善惡有報」,人在世上所做的一切,最終都得要自己去承擔,你們現在唯一的出路是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將功補過,這才是你們明智的選擇!
在此也呼籲一切有良知的人們,起來參與制止這場危害人類命運的迫害,同時也是在善與惡的面前為你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