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便返回了家。回家後想起此事,覺的應該和母親同修切磋一下。因此就寫了一封信給母親。把自己的想法寫了出來,認為她們不應該看別人,應該首先找自己。看自己在這件事上有甚麼要去的心,應該無條件找自己。此時覺的自己應該提醒她們,這是為同修負責。可突然間,師父的法打入了我的腦中:「我經常講,倆個人在遇到矛盾的時候你們都要互相看一看自己。不但你們倆個雙方發生矛盾要看一看自己,就是旁觀者能看到這個問題你都應該想一想自己,我說那在提高當中才是突飛猛進的。」[1]
是的,我怎麼就忘了找自己呢?母親和B同修所反映出來的怨心,自以為是的心,覺的修得比同修好的心,不平衡的心,背後議論同修──不修口等等的人心,不都是給我看的嗎?我看到的這些心不正是自己沒修去的人心嗎?同修是一面鏡子。師父說:「他們怎麼樣能把看到的對方如何如何,反過來看自己就好了。」[2]我一下子警醒了,向內找是無條件的找自己。外面的一切環境都是用來修自己的。
我似乎突然明白了修煉的內涵。以前的我也會說向內找,可遇到事上總是眼睛盯著別人,還以為自己看得準,看得對。也時常表現出好為人師,侃侃而談指出別人的執著心。現在想來,作為修煉十幾年的老學員了,自己根本就不會修。也就是根本沒修自己。以前也會背師父的法,把看到的對方如何反過來看自己的法,可就是返不回來。總是用法去衡量別人。
悟到這些後,我馬上又起草了一封給母親的信。把我在這次事件中所悟到的法理和母親交流。母親也悟到了無條件向內找的法理,第二天就打來電話告訴我在這件事中也找到了自己的執著心。也認識到自己以前向內找都是有條件的,就是先看別人的執著,用法先衡量別人,然後才是自己。
通過這件事也明白了,無論大事小事都要先找自己,時刻記住修煉就是修自己,一切的外部環境都是修自己的。時刻記住「無條件」修自己。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新加坡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和時間的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