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煉過程中,放下利益之心是很重要的一關,自己也看到很多同修寫的在過關時沒有守住,得到了一點利益,後來又通過某種方式失去了這個不該得的。這個是最起碼的,首先要放下常人之心──利益之心。
但是如果我們已經放下了這些利益之心,那麼我們面對不公正的對待,或者是無理的要求,我們就不應該一味的認為還是去我的利益之心,一味的承認接受。
自己在修煉過程中也曾經被非法判刑,出獄後,也是找工作謀生,打過工,做過小生意,但是都不是很順,我想這裏面有我做的不足,更有舊勢力的干擾──對大法弟子經濟上的截斷。
如果是我個人生活,那沒有甚麼,都能夠過得去,但是我們知道在正法修煉期間,我們還要肩負著證實法、講真相救眾生的使命,而恰恰經濟條件的窘迫,有的時候,很難讓周圍的親朋好友從正面來了解真相,看到大法的美好。所以自己內心很苦,也經常發正念否定舊勢力的安排。
我想我掙錢有一個好的收入並不是為了自己吃好喝好,並不是為了個人生活的好一些,我是真心的希望通過自己正常的工作有一個好的收入,真的希望周圍的人看到大法的美好,打下一個基礎,讓周圍的人進一步了解真相。
最窘迫的時候,我有四年沒有收入,那個時候內心真的是很苦,雖然三件事也一直在做,生活也能夠過得去,但是我覺的自己走到極端上去了,但是又找不到工作,我大學畢業,我想找個保安、倉庫保管員都沒有回應,那時簡歷投了幾十個,就是沒有回應,那時我心裏真的苦惱,怎麼會這樣呢?我知道是舊勢力的安排,也知道發正念,但是問題一直沒有解決。
去年我報了一個職位,本來是毫不相干的專業,也不懂,反正是硬著頭皮去吧,不管甚麼活,我都要先幹起來。試用期工資三千元一個月,試用期滿,當時領我幹活的說要和老闆說給我月薪三千五百元,當時我就覺的不對,因為當時就和這個主管講好了,讓他給我報試用期滿月薪四千元,可是結果他就報三千五百元,我認為這個不正常,還是舊勢力的安排在搗亂,所以我就直接和老闆說我能拿得起這個活,希望月薪四千元。結果老闆同意了。
我想這個不應該逆來順受,應該否定主管的安排,我的能力和付出對得起這個月薪四千元。結果我成功了。
兩個月後,我又掌握了一項技能,工作就比較忙,我手頭這兩個活都是帶有技術含量的,還要吃苦,所以我就直接和老闆講,我說現在我做這麼多事情,從這個月起,你得給我加薪到月薪五千元,過了兩天老闆同意了。我想自己應該爭取,在這個行業,應該拿到這麼多。
因為老闆很信任我,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讓我做,連工資都讓我做,到了今年我的技能是越來越成熟了,我就和老闆說,我說我的能力和原來的主管不相上下,而且我比他還忙,我的工作應該和他靠齊,而原來主管的工資是年薪十萬。而且過年期間,還有另外一個老闆讓我去他的公司,年薪八萬,獎金另算;我說想走,原來的老闆不讓,我就沒有堅持,就還是在原來的公司做。
我想我提出的要求並不過份,因為我掌握的技能在這個行業裏應該得到這樣的報酬,而且有別的老闆請我已經是一個驗證,這個不是不好說話的問題,也不是把錢看重看輕的問題,正常的常人社會就是這樣的,你多勞多得,你懂的多,做的多,付出的多,就應該多得到。
過了半個月,老闆終於同意我的工資和原來的主管靠齊,我想自己悟的是對的,而且在這個過程中親朋好友看到自己有了相對好的收入,看到自己認認真真的工作,也改變了他們以往的一些誤解。
說實在話,自己並沒有因收入的增加而為自己多花一點錢,生活還是和原來幾乎一樣。但是親朋好友看到了我的變化,看到了正面的情況,他們也為我高興。我想這個就是自己不斷努力、不斷爭取的真正意義所在。
我有的時候想從月薪三千元到年薪近十萬,用了不到一年的時間,我想是不是和老闆提漲工資的頻率太高了,後來我想,沒有甚麼,就是應該這樣。理上沒有錯,相應的付出就應該有相應的收入。
我看到有些大法弟子一提到錢的事情,好像就不太好意思,感覺經常在放下利益之心這方面找(當然放下利益之心是首先應該做到的),我就覺的有點彆扭;有的時候明明知道對方在利用大法弟子的善良,那為甚麼要接受?我們是不執著於錢,但是這個錢是大法資源,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給別人的,如果別人利用大法弟子的善良而佔用、浪費了大法資源,那麼那個利用大法弟子善良的人是不是也是在造業呢?我想不止是造業了,在這個特殊的正法時期那是犯了大罪了,如果是這樣,我們為甚麼要讓眾生造業、犯罪?
作為大法弟子,你能說你的錢你想怎麼支配就怎麼支配嗎?個人覺的不能這樣的,因為你是大法弟子,你的一切都是師父給的,所以大法弟子的錢一定要用在正處。大法弟子所言所行一定要圍繞著證實法、救度眾生,因為那是我們當時共同的誓約。
以上是自己的一點認識,不當之處請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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