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通過一件小事向內找和反思中,我對執著的根源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認識。
那天,看到孩子寫字姿勢不正確,我就非常生氣,嘴裏嚴厲的說著:告訴你多少遍了,抬頭、抬頭,讓你氣死了,就是管不了你自己。我越說越生氣,越說越覺的自己受到很大的傷害似的,覺的為了孩子好,她怎麼就不理呢?心感到很痛,知道自己是修煉人,但還是沒控制住。
當消了氣後,靜心去分析自己,我發現我對孩子有一顆很強的有求之心,我要求孩子保護好眼睛、保護好牙齒、學習好、聽話,一旦沒達到自己的要求,就感到生氣上火。我對孩子的要求表面是對她好,打著為她好的旗子,其實真正還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喜好,在情的帶動下,孩子好我就高興,孩子不好就不高興,最終目地是為了自己能高興,要求孩子達到自己的要求,來讓自己高興,免去對孩子的擔心和憂慮。
這種愛是自私的。孩子都有她的一生安排,都是根據她的因緣與業力報應在安排著人生道路,哪是為了我的人心而安排?哪能利用來滿足我的人心?應該尊重孩子的人生道路。接著,我又深挖了這顆有求的心。
仔細想想,執著的根源是因為我有求,對大法、對師父有求,對父母、對孩子、對丈夫、對親人、對朋友、對同修都有所要求與期許。我們求得師父給我淨化身體以解除疾病的困擾,我求師父給予圓滿以免於六道輪迴,我為了人心的滿足在這修大法,恰恰這人心的有求成為我不能在法中認識法的障礙,這根本上的執著也成為自己被舊勢力迫害的把柄。
我對父母有求,求得父母的鼓勵、認可、關心、公平,恰恰這放不下的有求才是使自己感到委屈、傷心的原因。我對丈夫有求,希望他只愛自己,事業有成,容忍自己的小脾氣。我對孩子有求,要求孩子聽話、學習好、長得好、以後能有個好的前途,等等。
人就是在這苦苦的追求中過著生活,本來想通過追求,過的更幸福,卻不會明白自己的求就是痛苦的根源,本以為是外在因素給自己造成的傷害,卻不會明白真正害自己的就是這個在人中形成的由觀念操控的假我。
當我的所要、所求得到滿足時,表現為歡喜、滿足、高興,再嚴重,就會自覺高人一等、目中無人、自高自大;當我的所要所求沒有得到滿足時,表現為:生氣、怨恨、妒嫉、爭鬥、不服、惡毒、自卑等等;當我在不知道所求能否實現時表現為:憂慮、擔心、害怕、恐懼、盼望等等。所有的執著心都是圍繞自我的所求在表現。
怎麼能根除這些執著呢?想想只有做到無所求才能根除執著。無所求,無執著;無所求,情自斷。
那麼又怎麼能做到無所求呢?我怎樣能說服自己心甘情願的放下那顆上下求索的心呢?唯一的辦法就是真正的把大法當作衡量的標準,真正的把大法擺在了第一位,真正的尊師敬法、信師信法,真正的對大法心悅誠服。當執著心很強盛時,已經是沒有把大法當作標準的表現了,那時說我把大法擺在了第一位是假的。反之,當我真正能把大法擺在第一位時,執著心已經沒有力量了。生命把大法擺在甚麼位置,就決定了自己被擺在甚麼位置上,也就是眾生對大法的認識和態度決定了自己的境界和位置。
然而,執著心的放棄不是那麼容易的,因為執著心的背後有魔的加強,有舊勢力的操控。所有的執著心都會被魔利用,以達到人心的滿足的同時成為魔利用來實現與佛對抗的一枚棋子。所以執著心的去與不去在正法修煉的今天就具有更大的意義了,本質上就是維護法還是維護魔的問題。從這一點上來說,執著心必須去掉,誰願意成為被魔利用的工具呢?
執著心的存在也是導致自己身體不舒服的原因,因為執著心屬於魔性,是魔所喜歡的。執著心是一種物質,這種物質就是魔藏身之處,想一想當人在生氣、妒嫉、怨恨時身體立刻就會不舒服,自己的執著招來了靈體導致了不舒服,而人的向外找卻會說讓誰誰氣的、上火了等等。這也就是為甚麼要做個好人才能少造業,也就明白了對別人好就是對自己好,害人實則害己的道理。從這一點上說,執著心必須去掉。
執著追求的目地是維護自己在常人中的利益,是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為了這個目地在挖空心思、絞盡腦汁。可是真實情況是我能維護得了嗎?往往事與願違,心想事不成。原因是任何人都在大法的衡量中,都在根據每個人的業力與德在進行輪報,人的想法是不被認可的,事情從來都沒有按照人的想法在發生、結果。看清了這一點那還苦苦追求甚麼呢?人都應該去服從神對每個人的衡量,臣服於大法,根本就不配有自己的要求,那都是對法的不敬。從這一點上說,我們也應該放下所求,坦然接受和理解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更應該明白,如果不是修煉大法,自己要還的業債多的比天高,應該感恩師父、尊敬師父。
所有的執著心都是像粘在身上的塵土,它絕非是真實的自己,真實的自己是符合大法的。當我們在去執著心時感到痛苦,其實那是執著心不想被去掉在苦苦掙扎的表現,連這種痛苦的感覺都是被強加的,目地就是讓我們繼續抱著執著;當執著滿足時那種歡喜的感覺同樣是被強加的,目地還是讓我們享受執著、沉迷於執著。從先天的本性這點上來說,我們就是要清洗乾淨自己,徹底清除執著。
有求就是想要、就是慾望,它給了人驅動力,因為慾望、因為有求,人才動了起來。師父說:「執著心產生於人的慾望,其特點是目標或者目地帶有明顯的侷限性,比較明確、具體,其本人還往往認識不到。」[1]我們都認為是自己在求、在想、在盼望,其實它和「情」一樣都不是我們真實的自己,必須發正念清除。當慾望、有求再冒頭時,要明白它又來害我了,又想操縱我,此時就看定力如何了,堅定正念不放鬆就能把它壓下去,清除掉。從這點看必須清除慾望和有求。
我對自己說,放下那顆有求的心吧,就聽師父的安排,該還的情願的去還,不去抗爭,把自己用法來衡量。放下那顆不安分、害怕失去的心吧,勇敢的去走師父安排的道路,勇敢的面對一切。
作為母親,放下對孩子的有求吧,放下那顆不服的心吧,她該是甚麼樣就是甚麼樣的,我的執著根本就改變不了她的命運,把她放心的交給師父安排吧。
當我試著這樣去做的時候,我發現我輕鬆了、坦然了、踏實了。當執著心冒頭時,我立刻就用正法理來要求自己,堅定正念不給執著心表現的機會,我就是相信師父講的,我就要用大法來衡量,誰也別阻擋。
放下那顆有求的心吧。師父告訴我們:「作為一個修煉人,就得在常人的環境中修煉自己,魔煉自己,逐漸的把執著心、各種慾望去掉。」[2]
師父明示:「人往往認為自己追求的東西都是好的,其實在高層次上看,都是為了滿足在常人中那點既得利益。宗教中講:你錢再多,官再大也就是幾十年,生帶不來,死帶不去。這個功為甚麼這麼珍貴呢?就是因為它直接長在你的元神身上,生帶的來,死帶的去,而且它直接決定你的果位,所以就不好修。也就是說,你捨棄的是不好的東西,這樣才能夠使你返本歸真。」[2]
真正屬於生命的就是在正法中是否能真正的得救,是否能返出把大法擺在第一位的本性,是否能以維護大法為最終的目地。任何人的所有遭遇都在彰顯著善惡有報的天理,凡事皆有因緣,想改變果報就要讓自己同化大法,以大法作為衡量一切的標準。
不再去爭鬥、妒嫉、怨恨、不平……不再被這雙眼睛所見的表象所迷惑,不再去執著這個自我,放下所有的有求。堅信師父、堅定正念,在矛盾衝突中去嘗試著第一念就以大法為標準去衡量要求自己,不給執著表現的機會,一次做不好,下次做好,一定會做好。只要有一次做好,就會帶來非常大的變化,因為發現按照大法衡量並不難,就會更加有信心。放下曾經以自己的觀念為衡量標準,真正的用大法來衡量自己,我相信會越做越好。
這是我最近的體悟,與同修交流,同時也是理順自己。讓我們重溫師父的法:「生無所求 死不惜留 蕩盡妄念 佛不難修」[3]。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法輪功》〈第三章 修煉心性〉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3]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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