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志華老太太,遵化市東舊寨鎮溫莊村人,在修煉法輪功前由於家庭貧困,為三千元醫藥費發愁,也在此時,大法弘傳到溫莊村,她被丈夫送到煉功點,修煉法輪大法後疾病全無。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溫志華因為「起訴江澤民」被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她家人被迫交了九百元伙食費、一千元罰款。溫志華因不簽所謂的「轉化書」被不明真相的兒子推打。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溫志華在東舊寨集市上講真相時遭人惡告,被東舊寨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劫持到遵化市拘留所,幾個警察拽著她的手要給她抽了血,中午時,東舊寨派出所警察非法抄了她的家,家裏老伴受到很大的驚嚇。下午時溫志華身體出現不適,警察勒索家人三千元錢,才在晚上讓溫莊村村長和溫志華的女兒把她接回家。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東舊寨派出所警察拿一張遵化市檢察院傳喚證到溫志華家,因她沒在家,次日又到她家,溫志華不給開門,一個警察翻牆進入把門打開,溫志華說:你們這是私闖民宅。檢察院的人讓溫志華在傳喚證簽字,還說給她請了律師,都被溫志華拒絕。他們臨走時還揚言說你不簽字別後悔。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上午十點左右,遵化公安局、610人員夥同東舊寨派出所,將溫志華綁架,非法關押在唐山看守所。看守所讓溫志華向家人索要二千元錢,家人送錢時沒見到她本人,直到十二月中旬,家屬去看守所探望時,被告知,溫志華已被非法判刑兩年,送往石家莊女子監獄,所謂的罪名是「起訴江澤民」。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0/1/15/1821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