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粵西官場震驚。劉先進自殺前一個月,剛被調任湛江市政協,茂名市檢察院檢察長職務還沒有被免除,又臨近過年,而且是劉先進兒子、兒媳結婚大喜日子的第二天早晨,他跳樓自殺。是甚麼原因引起劉先進自殺?
劉先進,男,一九五一年十月出生,廣東省廉江人,二零零二年七月至二零零五年二月,任廣東省湛江市公安局副局長,中共黨委副書記;二零零五年二月至二零一零年一月任廣東省茂名市檢察院代理檢察長、檢察長。
湛江方面對其自殺行為的公開說法:「劉先進因身體原因,感到鬱悶而尋死。對事業十分執著,事業心、責任感強」。事實是,劉先進在任湛江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參與綁架多少法輪功學員,我們先不說,就看他在二零零五年二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任茂名市檢察院檢察長的近五年期間,是怎樣配合茂名市610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就一目了然了。
茂名市檢察院分管著茂名市地區的下面六個檢察院:茂南區檢察院、化州市檢察院、高州市檢察院、信宜市檢察院、電白區檢察院和茂港區檢察院。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中,茂名地區的各個檢察院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提請法院判多少年,都得先經過茂名市檢察院檢察長劉先進的審閱、批示和簽名。
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重要邪惡手段之一,就是以莫須有罪名,將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投入冤獄,再施以酷刑「轉化」。劉先進身為檢察長,卻不能秉持正義良知,跟隨中共的迫害政策,踐踏法律,製造至少14起冤獄,甚至多人被枉判重刑。請看下面例子,劉先進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事實如下。
(1)青壯年知識分子梁錦春被兩次誣判
梁錦春,男,生於一九七三年,大學本科畢業。二零零一年,因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在二零零一年八月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茂石化「610」剝奪工職,此時他才新婚一個多月。期滿釋放後才一年多,二零零六年二月的一天半夜,一夥歹徒闖到他家非法抄走個人資料及物品,拳打腳踢,將其劫持至茂名第一看守所,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後,被茂南區法院秘密開庭(與盧洪飛同一冤案),非法判刑七年。上訴後,茂名市中級法院維持冤判,他被送廣東省陽江監獄迫害得常常肝區痛、乏力、頭暈、噁心等,身體狀況很差。由於連續的遭迫害,他妻子承受不住精神上的不斷打擊,被迫與他離了婚,造成又一個家庭的破裂。
二零一二年刑期滿回家後,為了生活,他四處找工作,由於身體在監獄被迫害得很嚴重,害怕再遭綁架,造成身體、心理壓力很大,在他唯一的兒子出生前的第七天,因肝硬化離開人世,年僅四十一歲。
(2)鄧少松,茂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十月被茂名市610綁架後,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被關押在陽江監獄迫害。
(3)朱石雄:茂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因粘貼法輪功宣傳標語,被警察非法抓捕,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後,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關押在陽江監獄迫害。
(4)李鳳娣,女,茂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八月收藏真相資料,被茂名市610綁架,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後,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年,送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5)盧洪飛,女,茂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九月被茂名市610等單位綁架後,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十五年,送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盧洪飛是茂名市中共610迫害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刑期最長的法輪功學員。
(6)張偉容,女,茂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九月被茂名市610綁架後,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7)潘名勝,男,茂名電白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茂名市「610」動用了茂南區公安局、茂西區公安局和河西派出所,共八輛警車包圍了真相資料點,他們破門而入,用暴力捆綁潘明勝。潘名勝被綁架後,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被非法判刑八年,被送到廣東省陽江監獄迫害,遭冤獄折磨致殘,身體彎曲,回到家中倍感淒涼,大姐潘鳳英(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離世,九十六歲的老母親因潘明勝被迫害坐牢悲憤離世。
(8)賀敬,女,茂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被茂名市610綁架後,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9)陳小霞,女,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五日晚七至八點在茂名市下崗(失業)街發真相資料時被邪惡綁架,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後,被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送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致精神失常。
(10)李光武,男,高州法輪功學員,一九六二年出生,高州市公路局潭頭道班班長,在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被信宜市「610」(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夥同高州市國保綁架到信宜市看守所迫害,同年十月七日,被信宜市檢察院非法起訴後,被信宜市法院非法判刑九年。在這期間李光武不斷上訴,但有理無處說,茂名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送去廣東省陽江市監獄迫害。
(11)陸安武,男,信宜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信宜市水口鎮小學教師陸安武在下課準備返家時,被警察綁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高州法輪功學員李光武。陸安武遭到信宜市檢察院非法起訴後,在信宜市法院開庭過程中,所有法官、書記員全都不敢公開表明身份及姓名。同年十月七日,陸安武被信宜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李光武被非法判刑九年。
(12)韋金剛,男,二零零九年九月張貼真相資料被綁架,被茂南區檢察院起訴後,被非法判刑五年。
(13)成麗,女,二零零九年九月被茂名610綁架後,被茂南區檢察院起訴,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也許,人們會發問:劉先進在二零一零年一月就調到湛江了,二零零九年九月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怎麼也算在他的頭上?據有關人士透露:茂名市610瞄準要迫害哪個法輪功學員,他們會採取監控、跟蹤等各種手段為綁架做準備。一旦綁架到法輪功學員後,就立即非法抄家,根據抄到的法輪功資料多少,來定罪或尋找其他的所謂「證據」實施非法起訴和判刑。在綁架法輪功學員37天內,茂名610主任會召開會議,這個610會議是由公、檢、法等部門的官員組成,公布給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判多少年,檢察院配合起訴,法院配合判多少年,這就是江澤民成立的超越法律、不講法律、毀滅中華民族良知道德的邪惡610。
在綁架法輪功學員37天內,公安局就把構陷法輪功學員的所謂「罪證」材料送到檢察院,檢察院就下對該學員的非法逮捕令,然後,檢察院就非法起訴。構陷迫害法輪功學員邪惡陰謀基本上得逞了。以後法院就是對該學員非法開庭、判刑等,然後就是把法輪功學員送黑監獄迫害。
由於劉先進身為茂名市檢察院檢察長,不能維護正義和公道,無視法律,在茂名市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扮演著可悲的角色。他給法輪功學員和家庭帶來多大的苦難啊!迫害佛法修煉、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犯有滔天大罪啊!善惡有報啊,劉先進怎麼能睡得著?最終罪業深重,無法解脫,選擇自殺。真是害己害人啊!
人做甚麼事情都得要承擔,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司人員不能以「服從上級命令」為藉口,推脫隨從中共迫害正信之罪。
如今「中共病毒」肆虐全球,人人自危,人人想求得自保,還有各種災難不斷。可是,善良的世人你們可否知道,這些看不見的病毒它們也在選擇著宿主,那些為中共邪黨死心塌地賣命的、與中共邪黨走得很近的、中共邪黨內的黨團隊成員,都是「中共病毒」和神以各種方式銷毀的目標。
我們希望,茂名市公檢法系統等政府官員,汲取劉先進的教訓,儘快醒悟,遠離中共,退出中共黨團隊一切邪惡組織,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不要給茂名地區帶來災難,誠心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這是唯一保平安的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