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雲南宜良縣教師呂慧芝遭中共迫害經歷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宜良縣教師呂慧芝因修煉法輪功,二零一六年七月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呂慧芝結束冤獄回家,這期間被開除公職。二零一九年八月被撤銷教師資格證書。

呂慧芝,女,一九六三年二月生,昆明市宜良縣人,有三十五年教齡,一級教師,優秀班主任,屬於宜良縣匡遠街道辦事處中心學校在職在編教師,因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九月被調至山區教學一年。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呂慧芝到宜良生態公園發放真相資料時被綁架、被構陷,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罰金五千元。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呂慧芝被開除公職,取消工資待遇。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呂慧芝結束冤獄回家。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呂慧芝被撤銷教師資格證書。

一、被綁架、抄家、非法審訊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下午兩點左右,呂慧芝拿了幾本法輪功真相資料到宜良生態公園發放。發完後,就在樹下看《明慧週刊》,正要回家時,突然來了四、五個警察,搶過她的包,把她綁架到一輛麵包車上,帶到蓬萊派出所審訊室,搶走了她衣袋裏的家門鑰匙,強迫她坐在老虎凳上,照相。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宜良國保大隊一個段姓的警察拿著呂慧芝的縣城住所家門鑰匙去抄家。因當時家裏沒人,呂慧芝放在皮包裏的十張十元面值的真相幣、手機被抄走。家裏被翻得亂七八糟。下午他們又來到呂慧芝鄉下住所,由南羊街辦事處治保主任邱進福帶領國保警察和南羊派出所警察,找到呂慧芝母親家。問她母親是否拿著呂慧芝家門鑰匙,要她母親打開呂慧芝家的房門。警察從呂慧芝家中搶走了大法師父法像、還有《轉法輪》、《精進要旨》、《洪吟》、新經文等書籍13本。《明慧週刊》、《明白》等報刊39冊、傳單24份、光盤16張、儲存有修煉心得體會的U盤4個、SD卡4張、印章7枚、10元真相幣共一千元、電腦主機一台、打印機一台。

在蓬萊派出所審訊室裏,宜良國保警察和610人員對呂慧芝進行非法審訊,一直追問她書是哪裏來的?真相幣的小印章是哪裏來的?你家裏的打印機為甚麼不打印真相資料?還問她為甚麼不訴江?還問她你家裏還有桶自噴漆,是用來幹甚麼的?還說我們沒有去辦公室把你抓走吧?

呂慧芝一直在給警察講真相,換班的警察來了,有一個警察交代下一班警察,不要跟她講話,跟她講話你就犯法了。夜裏來了個女警察,睡在長條凳上值班,旁邊還有一個長條凳,呂慧芝要求從老虎凳上下來睡覺,他們不准。一直在老虎凳上到第二天下午,由國保一個姓段的警察和幾個不知名的警察帶到宜良縣公安局內取指紋、按手印,後又帶呂慧芝到醫院體檢。並說你的身體沒有甚麼問題。然後就連夜送到昆明市看守所。

二、在看守所遭迫害事實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夜間,呂慧芝被關進了昆明看守所內2-10過渡監房,獄警叫讀報員(牢頭)讓呂慧芝脫光衣服、褲子檢查,做三個下蹲。然後讓她擠在十多個人的大板中間睡覺,因為兩天沒睡覺。呂慧芝覺得頭暈。早上七點,呂慧芝又被叫起來。因為才進去的人沒有錢,沒有辦法購買衛生紙、牙膏、牙刷、洗衣粉等基本生活用品。原本按照規定,過渡監室有公共的衛生紙等生活用品,給新進來的人使用。但牢頭不給呂慧芝衛生紙,藉口是呂慧芝不背監規。

呂慧芝在2-10監房二十多天後,就被關到2-7監房。主管這個監房的獄警是陸讚,獄警交代牢頭,監視所有人不許和法輪功學員說話,不許談論法輪功,不許法輪功學員講真相,不許煉功。昆明市看守所在押人員洗頭、洗澡,只能洗冷水。大冬天也只能洗冷水。房頂有太陽能,小風池裏有熱水管,但就是不讓用熱水。每個監室都貼有一張菜譜,但都是做假,為了迎合上級的檢查,其實每天吃的都是水煮蓮花白。

在看守所,每天要做十二個小時左右的奴工,如做各種聖誕彩燈。只要一有上級檢查,就把做彩燈的材料藏起來。如被問到是否幹活?要回答不幹。因為看守所按規定是不允許幹活的。但是昆明市看守所每個監室都有勞動定額,如果完不成就要集體被罰,如不准看電視、不准買小食品、不准買加菜。幹活、吃飯慢一點的,都被牢頭罵的狗血噴頭。個人完不成勞動定額,就被罰晚上值班(共計四個小時)。晚上睡不了覺,第二天照常幹活。

呂慧芝還經歷了被強行抽血化驗。當時值班的獄警是穆晴,叫呂慧芝去抽血化驗,呂慧芝不去,穆晴就叫來幾個在押人員來拖,拖不動,又叫了四、五個力氣大的在押人員,把呂慧芝從小風池抬到監室的大板上,按住手腳,牢頭用膝蓋壓住她的胸部。呂慧芝喊:「法輪大法好!」獄警叫在押人員用毛巾塞住她的嘴,強行抽血,堵嘴的毛巾拿出來都是血,牙齦和嘴角都被擦傷了。呂慧芝要求約見駐所檢察官,填了約見表,最後音信全無。期間寫過兩封信給女兒,女兒也沒有收到。

三、遭構陷被非法判刑

被非法關押了二十多天後,宜良縣公安局一個男警察晚上六點多鐘到看守所宣布逮捕呂慧芝。過了幾天,又有人對呂慧芝非法提訊了四次。第一次有三、四個人,其中一個是宜良國保大隊姓段的警察(去抄家的警察);第二次是蓬萊派出所姓趙的警察,他告訴呂慧芝他姓趙(經辦),案子已經上檢(交檢察院);第三次是檢察院的兩個男警察,問是不是在錢上印的「佛光普照」?第四次是檢察院兩個女警察。期間,有個姓猶的律師來見了呂慧芝四次,沒有問案由。一直勸呂慧芝寫個「悔過書」就可以回家了。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呂慧芝收到了宜良縣檢察院的起訴書(2016)402號,公訴人是張琳梅,還有學生的證詞。警察問:「你們老師有沒有給過你們小冊子?」學生回答:「沒有。我們老師對我們很好,從來不會打我們。她教我們按真誠、善良、忍讓做個好人。我們後黑板上還寫著真誠、善良、忍讓。」學生說的這些話,後來就成了公訴人所說的「利用工作之便,向多名小學生宣傳法輪功。」

四、秘密開庭,沒有律師出庭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看守所一大早就叫呂慧芝出去開庭,事先沒有通知。到了宜良縣法院,審判長將倫、書記員謝穎瑞、公訴人張琳梅、陪審員肖麗仙、曹晴慧已到場。旁聽席上沒有人,家屬、親朋無一人到場。呂慧芝要求律師出庭。法警說:「你沒有請律師。」證人也沒有出現在法庭上。一看就知道是秘密開庭,當庭沒有宣判。

之後,呂慧芝在看守所收到宜良縣法院的判決書,被非法判刑三年。呂慧芝不服,上訴到昆明市中級法院。中院沒有開庭,只是復核了一下口供,就非法維持原判。

一個優秀的班主任,只因修煉法輪功,在教室黑板上寫了真誠、善良、忍讓,家裏有幾本法輪功書籍,就成了罪證。竟然剝奪了呂慧芝三年人身自由,使她的身心飽受摧殘。不僅如此,呂慧芝從被非法抓捕之日起,就被迫失去了工作,沒有任何經濟來源。家中合法的私有財產被搶劫,隨身攜帶的家門鑰匙、錢物被非法扣押,至今沒有歸還。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匡遠街道辦中心學校通知呂慧芝的丈夫楊建誠老師說,多發了呂慧芝的工資,從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零一七年七月,合計人民幣30723.96元,叫他上交中心學校。家中親人受到身心傷害,所在工作單位受到影響。這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今江澤民犯下的無數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的罪證之一。

五、在女二監遭迫害事實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呂慧芝被劫持到雲南第二女子監獄非法關押。

當天早上,她被拉到雲南第二女子監獄醫院體檢,到中午就被非法關到九監區──過渡監區。先被帶到食堂二樓堆放雜物的地方,獄警強制呂慧芝脫光衣服裸照。換上監獄的囚服、囚鞋。從看守所帶去的衣物,除一條內褲、一雙襪子外,其它一律沒收。

監控呂慧芝的獄警是夏昆麗,兩個包夾一個是宋靜(湖北人,販毒),另一個是楊紅梅(貴州人,販毒)。呂慧芝被關到307監房。剛到監房,獄警夏昆麗就把她叫去談話,問個人信息及家人聯繫方式,並說:從今天開始,你半天學習,半天勞動。要背《服刑人員行為規範》38條,每週寫一份思想彙報。

第二天早上,呂慧芝從307監房的鐵窗向308監房看了一眼,因308監房關的是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呂慧芝被兩個包夾破口大罵,甚麼難聽罵甚麼,罵了一早上。到中午,呂慧芝問包夾,哪條監規、哪條法律規定我不可以看?她們罵的更兇,扯到了獄警辦公室,當時是李國英值班。李國英說看就看了。但馬上就把呂慧芝調到301監房。從此,就受到包夾天天辱罵,處處刁難。經常因為看了其他法輪功學員一眼,就受到辱罵。

每天上廁所是最困難的事情,有時解大便剛蹲下,包夾就喊起來,走!要是不起來,更是被罵得狗血噴頭,造成精神緊張,很長時間解不了大便。加上每天坐十多個小時的小板凳,造成多數法輪功學員便秘。夜間其他服刑人員可以自己去上廁所,而法輪功學員必須得包夾看著去。為了避免更多的辱罵,呂慧芝在每天下午4點以後就不再喝水。

由於呂慧芝不寫思想彙報、不寫自傳、也不看獄警拿來的書,半天學習,半天勞動就改成了全天勞動。在十米長的條上縫各種圖形的珠子,叫珠繡。由於完不成勞動定額,星期天休息日被罰去走正步,就沒有休息日。包夾也不能休息,拿小板凳坐在邊上看著。包夾韋秀紅(毒販)把怒氣全發洩到呂慧芝的頭上,幹活動作慢一點,就被辱罵。

包夾說:不認罪,就不許買日用品。要買,就每個月寫申請,而寫申請的格式是固定的,要寫某某某犯了甚麼罪,等於是變相認罪。呂慧芝沒有寫申請,也就不許她買日用品。沒有牙膏、洗髮水、洗衣粉、最難的是沒有衛生紙。有一次上廁所,呂慧芝用水沖洗了一下,包夾宋靜就在走道裏大喊:呂慧芝偷水洗屁股。有時她只能撿一些別人丟棄的硬紙芯來用。睡覺、走路,包夾都前一個、後一個的看著,走慢了罵、走快了也罵。一天到晚找茬、挑刺。要上廁所包夾故意不去,說影響她們幹活。只有包夾想去的時候,才可以跟著去。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的一天早上,出監勞動,呂慧芝在監獄宿舍樓下喊了一句:「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當天下午就被獄警夏昆麗收監,隔離關押。之後,夏昆麗拿來一張扣分單,叫呂慧芝簽字,說:你違反了監規,扣十分,嚴管三個月,呂慧芝沒簽字。從此,呂慧芝就被剝奪通信、打電話、家屬會見、購買食品日用品的權利。

每天的洗漱是下午打半盆水到監房裏,洗臉、刷牙全在裏面。不准洗頭、洗襪子、洗內褲。一個星期才讓洗澡、洗衣服,全部加在一起三十分鐘的時間。除了安排上廁所、每週洗衣、洗澡、獄警叫出去談話外,不能夠離開監房半步,全天近十四個小時坐小板凳,白天勞動,晚上學習。隨時有一個包夾監視,但兩個包夾可以自由出入。

嚴管期間,每週洗的衣服由包夾拿出去晾曬,包夾故意刁難,不晾曬呂慧芝洗過的濕內褲和襪子,也不准晾曬在監房裏,要她把濕內褲和襪子放在乾衣服下面。同監室的一個服刑人員說:蹲大牢就夠苦了,你們法輪功坐的是牢中牢、獄中獄,你大牢小牢都坐過了。

剛嚴管的那幾天,呂慧芝早上一起床就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主管獄警夏昆麗叫呂慧芝去談話說:不要喊了,嚴管三個月很快就過去了,以前解除嚴管要寫申請,現在不用寫了,到時間就解除了。實際是騙呂慧芝。

嚴管了五個月後,呂慧芝整個精神狀態非常差,頭暈目眩,走路不穩。主管獄警夏春麗怕承擔責任,把呂慧芝叫到醫務室要她簽字,說不吃藥,出現問題自己承擔後果。並說如果你死了,你女兒、你母親以後來找我們的麻煩咋辦。呂慧芝拒絕簽字,李國英把呂慧芝拉到醫生對面坐下。夏昆麗拿攝像機,拍假視頻,讓醫生說;呂慧芝,你的血壓很高,你不吃藥,出了問題要自己負責。其實呂慧芝當時的血壓並不很高,高壓130,低壓80 。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零一八年三月的整個冬天,呂慧芝都是在獄中獄的小板凳上度過的。不准同監室的人與她講話。呂慧芝上廁所撿別人丟棄的硬紙芯來用,包夾楊紅梅還說:也是你沒有來月經,如果來月經看你咋辦。主管獄警夏春麗還說:監獄規定,嚴管期間不寫申請就不准買日用品,你不寫申請,我也沒有辦法。呂慧芝要求夏春麗出示監獄對嚴管服刑人員的所謂「規定」,但是上面並沒有寫要寫申請,只是寫著每月限消費100元,只可以買日用品。他們就用這種辦法來逼迫呂慧芝。嚴管五個月後,牢頭就不准同監室的服刑人員把廢紙芯丟到垃圾桶裏,更不準任何人與她講話,更不準給她紙用。呂慧芝就撿不到硬紙心了,有時出現意識模糊狀態,在包夾和獄警的軟硬兼施下,呂慧芝被迫寫下了解除嚴管的申請。

嚴管解除後出監勞動,呂慧芝從二組調到三組,主管是獄警李國英。這時呂慧芝身體狀況很差,有一次暈倒在廁所門邊,覺的周圍的一切都離她好遠。後來被包夾拖到監室床上,休息了一下,才恢復正常。

呂慧芝後來想到,要把法輪功的真相告訴更多監室的人。就每天大聲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獄警為了阻止呂慧芝,就謾罵和哄騙,還安排其他人來勸說。還噴了兩次辣椒水,一次在車間,一次在二樓談話室內。新調來的李隊長把呂慧芝叫到談話室,談完話,她自己和包夾都用濕毛巾捂住口鼻,鎖好門窗。把一整瓶辣椒水完全噴在呂慧芝的頭上,並讓包夾堵住門不讓她出去。回到監室後,同室內的人都被嗆得咳嗽不止。後來賀隊長叫囂:誰要是再喊,就直接打翻在地。呂慧芝三次被按倒在地,二次被多個犯人拳打腳踢。

呂慧芝身上被包夾張清柳(毒販)掐的青一塊、紫一塊的。被罰站,不給飯吃,把打來的飯菜倒掉;不給水喝,把打來的水倒掉;還不准上廁所。包夾在獄警的授意下,迫害法輪功學員非常賣力,對法輪功學員侮辱、謾罵、諷刺,想盡辦法對法輪功學員施加壓力。獄警還以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多少來考核包夾的分數,分數高的可以減少刑期。包夾就成了女二監直接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打手。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呂慧芝結束冤獄,家裏人來接呂慧芝回家。縣610谷少俊、南羊鎮小學校長尹明紅、南羊司法所工作人員周春梅等也堵在監獄門口等呂慧芝。周春梅叫呂慧芝簽字,呂慧芝拒簽。獄警把呂慧芝在監獄拒簽的釋放證等叫她丈夫楊建成代簽了。

六、持續的迫害,非法監視居住

出獄後,邪黨人員威脅呂慧芝的丈夫,呂慧芝五年內不得離開宜良縣,去昆明市也要當天去、當天回。要呂慧芝本人拿著釋放證到當地派出所報到。回家後,呂慧芝的丈夫就叫呂慧芝去派出所報到,呂慧芝以為是去辦理落戶手續。呂慧芝簽了字才知道不是辦理戶口,而是重點監視。呂慧芝的丈夫經常被他們威脅,只要他們一打楊建成的電話,他身體就出現不適。呂慧芝的丈夫就把怨氣發到呂慧芝的身上,對呂慧芝大呼小叫,說:人家要把我害死了。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為了避免邪黨不法人員對丈夫的騷擾。呂慧芝就與丈夫辦理了協議離婚手續。當天中午,橋頭營副村長邱永斌領著南羊司法所的工作人員周春梅、侯豐,到呂慧芝家中,要求簽字,並說每個季度要回訪一次。呂慧芝拒簽,告訴他們,以後不要再騷擾她丈夫了,她丈夫已經和她離婚了。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早上,南羊街道辦事處治保主任邱進福帶領宜良縣國保大隊人員段某光、李海等幾個警察,其中一名男性警察肩頭上別著攝像機,閃著紅燈,到呂慧芝的家敲門,要求談話。呂慧芝把他們擋在門外,要求他們出示證件,並出示一條目前中國現行有效的法律。問他們哪條法律說修煉法輪功是違法的?段某光說,我不跟你說這些。呂慧芝說,你們是執法人員,不講法律,講甚麼?段某光惱羞成怒的說,看起來,字你也不簽了,以後你再敢去貼,我就把你銬起來,五年不得離開宜良縣。罵著開車就走了。當天,他們開車又騷擾了本村另外兩位法輪功學員,強迫她們簽字。

過了幾天,匡遠鎮中心校打電話叫楊建成(呂慧芝的丈夫)過去,說把你妻子呂慧芝的教師資格證交上來。楊建成說,我們已經離婚了,你們自己去找她吧。之後,匡遠鎮中心校讓人帶了一份《宜良縣教育體育局文件》,撤銷了呂慧芝的教師資格證。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三日中秋節上午,呂慧芝到南羊街買花生,發現路上有人跟蹤。之後,發現門前派有鄰居看守,只要一出門就跟蹤。有一天去親戚家做客,她家的車一到南羊街街口,治保主任邱進福就用手機給車子拍照。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長期的違法的跟蹤監視居住。這是嚴重的侵權行為,更是對國家法律的蔑視。

二零二零年五月 二十二日早上九點多鐘,南羊街辦事處治保主任邱進福帶領南羊司法所周春梅一行十多人到呂慧芝家騷擾,呂慧芝不在家。他們就到呂慧芝母親家,問東問西,並告訴她母親事後要呂慧芝到辦事處一趟,並說他們還會再來。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點多左右,橋頭營村治保主任邱進福、南羊司法所周春梅一行十多人到呂慧芝家敲門進行騷擾。她女兒開門後告訴媽媽不在家。他們給呂慧芝女兒照相後離開了。

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多年了,用的都是卑鄙無恥的流氓手段。他們的所作所為是見不得光的。今天,他們還在繼續用無恥的手段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真是天理不容。那些被利用來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將來要有多大的償還呢?遠離中共邪黨,才會有美好的未來。

迫害人相關信息:
宜良縣610辦公室主任谷少俊:18388226610
宜良縣南羊司法所周春梅:15198893673、0871-67590095
宜良縣公安局:0871-67599132
宜良縣國保大隊段然:13529342929
宜良縣法院:0871-67520161、0871-67595929
刑庭:0871-67595712
宜良縣法院副院長李永林:1370845293
宜良縣法院副院長耿東尼:13708417275
南羊街辦事處主任黨支部書記邱爾雲:13577118612
南羊街辦事處婦女主任,邱茹芬13759595322
南羊街辦事處治保主任,邱進福15808798831
南羊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
呂榮華 13888958363
呂家儉 13629400518
監委主任 樊元輝13577165496
支書 黃春絨18725162057
農經員13518764509
大學生村官15284407311

南羊街派出所 0871-67641136,0871-67642005
南羊小學校長,尹明紅13619683568
南羊鄉鎮分管領導,李德強18208896385
南羊街橋頭營村村長,曹羽13888330054
南羊街橋頭營村副村長,邱永斌13888021187 支書,胡躍瓊13708795503
第二黨小組長 劉開華15087135638
第三黨小組長 呂希仁15808755058
婦女委員,苗兆英15912199316
宣傳員,楊立輝15812124109
匡遠中心校長,康汝能13708418566
安全科科長,丁平生13888344252
宜良教育局局長,秦文慶
匡遠中心校書記,楊映忠13987672083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