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七月,周雲英在集市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者舉報,她被金州區國保綁架,因體檢不合格保外就醫一年。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日,周雲英被大連市金州區法院審判長楊慧超、陪審員王輝、陪審員林衛東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大連金州區擁政派駐所二男一女三個警察,夥同金州公安分局的兩個男警察,去周雲英家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和三十多個小播放器,並將周雲英綁架到擁政派出所非法審問。周雲英沒有配合他們,給他們講真相。到了晚上7點多鐘後,周雲英被放回家,並監視居住。
鑑於中共公檢法要執行冤判,周雲英不得不流離失所,流落他鄉。期間,她家人被監視騷擾、電話被監聽,她不能和家人聯繫。在他鄉,老人生活艱辛,仍然堅持講真相、救人。
周雲英去世後,家人到所在派出所註銷戶口,警察還找茬說甚麼「網逃」,不給辦理相關手續。
迫害單位是金州擁政派出所,負責查問的是金州友誼派出所片警付玉龍。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3/12/11/213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