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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漢中市法輪功學員高曉穎被非法判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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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陝西漢中市法輪功學員高曉穎,二零二三年七月被綁架、關押在咸陽市秦都區看守所,藉口是在網絡上傳播法輪功。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四日,高曉穎被秦都區法院非法開庭。近悉,他被非法判七年。

據說,和高曉穎一起被枉判的還有四名高學歷的年輕法輪功學員。高曉穎曾被山東省青島市公檢法冤判三年,說是「重犯」,被非法判七年。

高曉穎,男,40歲左右,畢業於楊凌西北農業科技大學,食品檢驗師,他被綁架前任漢中市一家食品公司經理。高曉穎曾在二零一三年三月被山東省青島市公檢法冤判三年,在山東省監獄十一監區遭受迫害,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日結束三年冤獄從山東省監獄出獄回家。

高曉穎二零二三年七月五日再次被綁架,藉口是高曉穎在網絡上傳播法輪功。當時一夥人到高曉穎的單位將他劫持,到家中非法搜查,沒有得到他們所謂的「證據」,但依然沒有放高曉穎回家,無視他身體欠佳的二位老人和剛滿一歲的孩子。

高曉穎被從漢中劫持到咸陽市秦都區公安局非法問訊,而後被非法關押在咸陽市秦都區看守所。家人多次去看望都沒有得到任何消息。咸陽市秦都區檢察院進一步到高曉穎家中搜集所謂的「證據」,在沒有任何違法事實的情況下,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依然將他構陷到秦都區法院。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四日,秦都區法院指定律師通知家人對高曉穎非法開庭,家人從漢中趕去,也沒讓進去旁聽,只是讓匆匆見了一面。

近期得知,高曉穎被非法判已經十多天了,說有十五天的上訴期,家人非常擔心已經被送到監獄迫害,母親更是以淚洗面。

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文革」已過去數十年,在今天的中國大陸,假「法律」之名,製造冤假錯案,踐踏信仰自由與基本人權、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劇還在上演著,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不可悲嗎?為甚麼還要推波助瀾呢?!現在的天災人禍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對人作惡的警告,為甚麼還不醒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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