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九旬老太饒繼鈺被非法判刑兩年半、勒索一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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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貴州報導)貴陽市南明區現年九十四歲的饒繼鈺老太太,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講真相,從二零二零年被非法抄家、監視居住、取保候審,二零二二年三月被南明區檢察院起訴,於同年十二月十三日,她被南明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半、勒索罰金一萬元。

饒繼鈺生於一九三零年十一月十三日,她家住貴陽市南明區黃嶺路,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

二零二零年三月至五月,貴州全省就開始針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的「清零」行動,各地派出所、社區、居委會或街道辦事處上門或電話騷擾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綁架也大面積出現,連九十歲的老人也不放過。中共邪黨人員要求法輪功學員表態對法輪功的認識,逼迫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在打好的「三書」(即「轉化書」、「揭批書」、「決裂書」)上簽字,放棄修煉,他們恐嚇、威脅學員和家屬。

二零二零年三月七日早上,當時九十歲的饒繼鈺在貴陽黔靈山公園門口被北京路派出所人員強行搜身、查到法輪功真相資料後綁架,之後她帶到太慈橋派出所抽血。警察又到她家裏非法抄家,搶劫走兩套大法書和8000多元真相幣,警察帶她到醫院體檢不合格,於晚上12點放回。

饒繼鈺被貴陽公安局南明分局決定監視居住,同年九月被所謂「取保候審」,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她被南明區檢察院決定監視居住。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南明區檢察院將92歲的饒繼鈺起訴到南明區法院,二零二二年五月,檢察院的人到饒繼鈺家說叫她請律師。老人說:我沒犯罪,我不請律師。來人說:法院已下傳票,你不請法院會幫你請的,過幾天就到你家來開庭。

二零二二年年十二月十三日,饒繼鈺老太太被南明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半,勒索罰金一萬元。

根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四年五月份獲知,中國大陸至少有71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分布於20個省、直轄市。迫害最嚴重地區是:遼寧省12人,湖北省10人,山東省9人,黑龍江省、湖南省各5人。其中有34名60歲以上的老年法輪功學員(80~90歲2人,70~80歲20人,60~70歲12人)。五月份,中共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41萬5千元,其中法院非法罰金33萬元,警察敲詐勒索8萬5千元。

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檢察院檢察官:鄧海英
檢察官助理:蘇淵
南明區法院審判長; 趙曦
檢察官助理:曾會錫
陪審員:唐亞玲
法官助理:孫紅燕
書記員:陳永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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