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李煥珍等五名老年學員被綁架、抄家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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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昆明法輪功學員李煥珍(68歲)、張秀珍(65歲)、張佳慧(80歲)、夏姓(71歲)、蘇姓(72歲)在一起閱讀法輪功主要著作《轉法輪》時,被昆明公安警察突然入室綁架,隨後被非法抄家,蘇姓法輪功學員當天被釋放,其他四名法輪功學員現在仍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女子看守所。

李煥珍曾經遭受的迫害

李煥珍,女,一九五六年三月出生,昆明紡織廠退休職工。她以前長期體弱多病,風濕性關節炎,曾一度不能行走,還有鼻炎流膿流血,失去嗅覺;血管性偏頭痛,疼得眼珠就像要立刻掉出來一樣,後來發展到了眼裏沒有淚水,乾澀刺痛,需要一天無數次點眼藥水;胃病、腸炎、慢性咽炎,吃冷的不行,吃熱的也不行,吃寒的不行,吃酸的辣的都不行;心肌缺血、痔瘡,子宮肌瘤、慢性闌尾炎、過敏體質:風過敏、花粉過敏、紫外線過敏等,血小板減少,血色素低,曾經有一段時間只有6克血(正常人是12至13克)。一九九八年她丈夫患癌症去世,家裏有70歲的婆婆和女兒。一九九九年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三個月後偏頭痛、鼻炎和其它疾病都沒有了,整個人的身心都得到了昇華,生活感到了充實、快樂和幸福。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八日晚上九點,李煥珍在石安公路與靜華苑路口張貼法輪功真相不乾膠時,被前衛營派出所的協警跟蹤、綁架,第二天西山區國保大隊警察李明忠、高連傑、溫榮升、劉振羽對她非法審訊,隨後李煥珍被送到了西山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後被非法勞教兩年,直到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她從勞教所回家那天,勞教所才給她勞教決定書(昆明管字(2005)第1768號)。

二零零七年五月,李煥珍被劫持到盤龍區黨政幹部培訓中心辦的洗腦班三天,並且被勒索1000多元錢所謂生活費。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晚上八點後,李煥珍在海埂路望城坡送給受中共謊言的世人真相資料,被誣告遭110叫來了20多個警察綁架、抄家,抄走了電腦等私人財物,經濟損失約三千元。被關押在看守所9個多月後被昆明市檢察院檢察員巫琳起訴 [(2010)昆檢刑訴字第613號起訴書]。被昆明市中級法院審判長楊曉萍,代理審判員李興虎,代理審判員馬侃,書記員段雲萍,[刑事判決書(2010)昆刑一初字第186號。]對她非法判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

張秀珍曾經遭受的迫害

張秀珍,女,58歲,是雲南省金屬公司退休職工。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五日早上九點,張秀珍在昆明市白馬小區周圍發《九評共產黨》,被保安發現,綁架到大觀樓派出所。直到當天晚上八時才讓張秀珍回家。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六日下午三時,張秀珍在昆明市翠湖公園向路人贈送真相小冊子,被舉報遭綁架。她被翠湖派出所的警察彭帆和劉俊非法抄家,被綁架關押在五華區看守所,後來她被非法勞教三年 [昆明市勞教昆勞管決字(2009)第69號勞教書] 。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早上,張秀珍在昆明市學府路蓮花池公園旁貼真相粘貼「中共是破壞法律實施的罪魁禍首」,被綁架到蓮華派出所。當晚張秀珍被三個警察帶到一個醫院做甚麼檢查,出來時張秀珍全身發抖。到凌晨三點鐘,兒子把她接回家,到家後,兒子才告訴她說交了6000元(微信轉賬)。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中午,大觀派出所警察朱雲傑和一個姓耿的到張秀珍家中騷擾,要求簽字,張秀珍拒絕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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