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七年我畢業,分配到技工學校當教師,因我的字寫的比較工整,當時正趕上學校老師評職稱,有的老師讓我給抄論文,那時還沒有電腦,讓我抄我就給抄,這個給抄完了,那個也讓我給抄,所以我給老師們的印象很好,連管總務的老師對我也很好,有時多給我幾瓶鋼筆水或幾個本兒我也樂得接受。甚麼都想要,甚麼便宜都想佔。
修煉法輪大法後,明白了「不失不得」的道理後,我再也不佔便宜了。後來我下崗失業了,來到外地,在幾個單位打工,我都按照大法的法理嚴格要求自己。在一個二十多人的單位打工時,我在辦公室工作,兼職給食堂買菜買飯,我從不貪佔一分錢。我給老闆講大法真相,我說:我們法輪功學員不會貪佔別人一分錢的,他說:真的嗎?我說:真的。
我離開了那個單位後,有一天老闆娘給我打電話問我鹹菜在哪兒買的?她說我買的鹹菜即便宜又好吃。由於我處處為他們著想,最終贏得了他們的信任。
我在另一個單位做庫管兼做財務,天天在電腦上錄入銷售賬,天天盤點庫存。我接手這個工作時,老闆娘跟我說,總公司一個月派一個人來跟你盤點庫存。頭兩個月總公司來人一起盤點,後來就不再來了。
有一次老闆娘跟我說她收到的銷售貨款與我的銷售明細賬對不上,我說:我的銷售明細賬與庫存商品和現金賬是對的呀。老闆娘又查了一遍出納交給她的貨款和電腦上的銷售明細賬還是對不上。她說:把你這個月的銷售明細單給我。我給她後,她一張一張的對,結果發現有兩張銷售單粘在一起。由於兩張單據粘在一起,我往電腦上只錄入了上面的一張銷售單,下面那張沒錄。我盤點庫存時,發現賬實不符,庫存就虧了一件貨。我就以為貨賣了我忘開銷售單了,就補開了一張銷售單,自己從錢包裏拿出錢和補開的銷售單一起交給出納。這樣就等於銷售兩件貨物,出納實際收到三件貨物的錢。
後來老闆娘又一次對賬,有一個幾塊錢的賬單,她問我是甚麼?我說:我用單位的複印紙複印了幾張身份證和戶口本,我按外面的複印店的價格寫了銷售單,自己掏錢給了出納。我從不佔單位一分錢的便宜。如果我不修煉大法,我是不會這麼做的。我也給老闆講過大法真相,她也知道大法好。
給單位買辦公用品時,賣貨的問我開多少錢的發票?我說花多少錢就開多少錢。我就給賣貨的講大法真相,他也挺認同大法的。有時單位過期產品退回後,賬上已經沒有了,經理讓我拿,我說:我不要。
我在私人貨攤買東西時,從來不抹零,現在買東西,小攤販主動抹零,每次我買東西時,小販都說零錢不要了,我都給他,小販很感動。我說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我們師父告訴我們:「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精進要旨》〈佛性無漏〉)。我說:你們也不容易。請你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天災人禍能自保,生意興隆得福報。有的說:好!有的說:啊,上次也是你,我記住了!有的說:你真好。我說,不是我好,是我們師父教導的好,我要不學大法,我也做不到。
大法教給我做人的道理,讓我明白了人來世的目地和意義,讓我明白了許許多多人生當中想要明白而又不得其解的問題,我的整個世界觀都發生了改變,真的是脫胎換骨。
師父給我開智開慧
我在修煉前對電腦敬而遠之,九十年代,電腦還沒那麼普及,我在單位當統計時,用的是計算器,後來單位買了電腦,我怎麼也學不會,一學電腦就頭疼、眼睛也疼,後來讓一個比我小的姑娘用那個電腦,我還是用計算器。其實那時我才三十一、二歲。我學大法後,再看電腦,頭不疼、眼睛也不疼了,並且開始對電腦感興趣了。
為了助師正法,救度眾生,十年前,我五十多歲的時候,開始學電腦、學裝電腦系統。我從天地行論壇下載關於如何裝電腦系統的教程。學裝系統時有看不懂的地方,師父就點化我,我的手就自動的點到我不明白的地方,慢慢的我就學會了裝電腦系統,我幫同修們裝電腦系統,解決同修上網難的問題。
大法盪滌著我的心靈污垢,開啟了我新的人生旅程,今生有幸成為大法弟子,我何其幸運!
(責任編輯:林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