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陳志文遭惡報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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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九日】二零二四年六月廣東省消息,廣東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陳志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作為廣東省監獄管理局中共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所謂「教育改造」、刑罰執行,陳志文對法輪功學員在廣東監獄遭受的殘忍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陳志文,五十多歲。主要履歷:一九九五年至二零一零年,先後任廣東省連平監獄的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副監獄長,以及陽春監獄的黨委書記;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任廣東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二零一四年九月至二零二四年五月,任廣東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下面是陳志文任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中共廣東省監獄管理局屬下有三個迫害法輪功的黑窩:廣東省女子監獄、廣東省北江監獄和廣東省四會監獄,這三個黑窩都有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消息不斷被曝光。

廣東省女子監獄強制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做奴工產品,對外聯繫的公司原名為「廣東嘉順綜合總廠」,現改名為「廣東省廣裕集團嘉順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法輪功學員被劫持進監獄後,首先在四監區遭受野蠻的入監洗腦迫害,逼迫寫所謂「五書」。為追求所謂的「轉化率」,廣東省女子監獄及其獄警罔顧法律、道德、天理,無所不用其極。

對堅定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採用侮辱、打罵、罰站、不提供充足食物、剝奪睡眠、不准大小便、不讓洗漱、不提供生活必需品等等邪惡手段,對她們進行肉體上的摧殘,人格上侮辱和心靈上的迫害。廣東省女子監獄二零零四年開始,專門設立迫害法輪功的所謂團隊,鄭珠娥為負責人,洗腦主攻手有:於雲霞、徐先銀、熊星、閔曉宏、黃雲英、譚鑫鑫、鄒春娜、祁茵、黃淑燕、敖小玲等。

多年來,廣東女子監獄迫害致死多位法輪功學員,包括廣州市公安管理幹部學院法律講師、二級警督、律師趙萍女士、惠州市法輪功學員黃丁友、中山市陳小月、汕尾市陸河縣彭文秀、梅州蕉嶺縣李松芳、惠州市惠東縣鄭桂友以及法輪功學員陳正容、林少娜等。

◎廣東省湛江市法輪功學員余梅在廣東女子監獄被酷刑迫害。惡警指使三個兇狠、心毒手辣的犯人把她拖到暗間,在她背後用手、膝蓋猛擊她的後背,把她打的暈死在地。等她甦醒過來後,雙手用力抓住她乳頭往上背,乳頭被捏破了,鮮血直流,把衣衫都染紅了。余梅幾次被打昏;差點被迫害瘋了;門牙被打掉三顆;人瘦的皮包骨頭,一百三十多斤的體重,被迫害的只剩下六、七十斤;頭髮全都白了。

◎廣東省揭陽市法輪功學員林介平,婦科醫生,被劫持到廣東女子監獄後腿部被迫害骨折,被迫害致重病,一度昏迷。

◎廣東省北江監獄獄警劉傳凱,殘酷折磨廣東省惠州市惠東縣64歲的法輪功學員何鏡如。

◎廣東省揭陽市法輪功學員鄭翼穎在四會監獄被迫害成精神病。

廣東省被非法判刑的男法輪功學員,都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北江監獄和四會監獄。這兩個黑窩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方式都是:首先採用暴力、酷刑的方式,強制法輪功學員寫放棄修煉的「三書」,然後再強制學佛教,要求學楞嚴經、大聲念楞嚴咒等。

◎廣東揭陽市法輪功學員黃華傑被劫持至廣東四會監獄後,獄警常指使夾控人員(重刑犯)毒打他,甚至把他整個人倒立著抱起來,頭朝下,腳朝上,將他的頭往地板上撞。黃華傑因傷情很嚴重,被送去醫院治療。監獄方實施這一酷刑前,先把其它監倉的電視音量調大,同時禁止其它監倉的犯人互相走動,只能呆在監倉裏看電視,不讓人看到他們迫害黃華傑的細節。儘管電視的聲音很大,但黃華傑的頭撞地板的震動其它監倉的人都能感受到。

◎二零二一年,廣東省四會監獄設立了迫害法輪功的專職監區──十三監區。湛江市霞山區法輪功學員吳海波在四會監獄慘遭毒打凌虐。吳朝棋(茂名)、謝萬猛(深圳)、黃建民(揭陽)、範文全(東莞)等法輪功學員仍被四會監獄關押迫害。

◎二零二二年,廣東省四會監獄繼續接收關押法輪功學員曾加庚(80歲的高級工程師)、管怡博、謝萬猛等,廣東省北江監獄繼續接收關押法輪功學員李德生、曾繁傑、李源東等。

◎廣州市公安管理幹部學院法律講師、二級警督、律師趙萍女士,她堅持修煉法輪功,遭十七年迫害,被開除公職,多次被抄家、非法關押,四次被送洗腦班迫害,被非法勞教三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廣東女子監獄被非法強制洗腦和勞工奴役,受盡非人折磨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四日,趙萍在迫害中含冤離世,終年五十八歲。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深圳市南山區法輪功學員劉培珍因民眾講真相,被南山區「六一零」及派出所非法抄家。警察把劉培珍監控在家中,準備二十四日送她去法院判刑。劉培珍於二十三日從十樓爬下走脫,被警察非法通緝。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四日上午九時許,南山區公安分局和「六一零」辦的人員,衝進劉培珍夫婦居住的出租屋,將夫婦倆綁架。劉培珍後被南山區非法判刑八年,在廣東省女子監獄被迫害得幾近失明。

◎二零一八年八月七日晚,胡雅婷在某商場門口給一個學生真相小冊子,馬上被順德容桂振華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佛山市順德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被劫持入獄。在廣東省女子監獄,由於她不承認有罪,不配合所謂監獄的管理,遭到獄方嚴重迫害:經常不讓睡覺、不給吃飯、不給坐、不讓上廁所、往她身上潑冷水、坐洗衣粉水盆、眼睛抹辣椒油等等。有時頻繁的連續一個多星期不給吃、不讓睡,每次會連續幾個月不斷這樣重複;冬天只讓她穿一件單衣逼她站在窗戶風口;幾個包夾犯人有時將她拖到衛生間折磨;一次夏日酷暑,獄方連續近二十天不讓她洗澡、換洗衣服;獄方不讓她吃飯還強行對她進行野蠻灌食,惡徒拿一個大鋼勺用力往她嘴裏捅,目的不是給吃的,就是找藉口折磨她……胡雅婷一度被折磨成皮包骨。

◎廣東省茂名市高州市法輪功學員吳祖強,先後兩次被中共非法判刑共計陷獄十一年。因在獄中遭到殘酷折磨,他在二零一七年十月結束冤獄時身體十分虛弱,出獄後又持續遭中共人員騷擾、恐嚇,身體難以恢復,於二零一九年七月離世,終年70歲。

法輪大法是佛法修煉,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返本歸真。迫害佛法和佛法修煉人的罪業深重,必遭天譴。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等司法人員本應該是維護正義和公道的,而在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他們無視法律,在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扮演著可悲、可恥的角色,如還不懸崖勒馬,當正義回歸、報應來時,等待他們的也將是可悲、可恥的下場。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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