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人用一個水龍頭,一個廁所,洗衣、洗澡、洗漱、洗碗,被關押的人常常因排隊等待被罵被罰。
只要走進看守所的大門,不管被關進的人是怎樣的秀髮,都被「一剪沒」,長短不一。看守所規定外面存進去的衣服必須是黑白兩色。
看守所裏沒有通信權,一旦判決下來,直到投牢,也不許跟家人會見、通電話。
所謂「人性化管理」還在於剝奪人權的「脫光查體」:進了看守所,首先是在大廳,由看守警察讓人脫光查體;進了監室,再由號長讓人脫光查體;每次見律師或提審,回到監室,要脫光查體;每天上下午報數,看守警察還要兩次進監室,逼迫被關押人脫光查體。老老少少赤條條,還要手按炕沿,再輪換抬腿看腳底板是否有傷。稍有反抗,警察便惡語相傷:不願讓查,難道你的身體不金貴嗎?!很多人敢怒不敢言,偷偷落淚。
據說曾經有一個煉法輪功的人絕食抗議,被灌食40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