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年7月因進京上訪,有20多名學員分別受到拘捕,關押,罰款等處置:其中有4名罰款2000元,1名罰款3000元後取保候審,5名送進監獄,其餘每人罰款200元。刁建民到學員家查抄大法書籍強迫學員寫保證書。
2、2000年正月南和公安局刁建民、李銘飛私闖民宅,查抄大法書籍,發現大法書籍帶走並罰款。
3、2000年7月南和公安局刁建民、李銘飛再次私闖民宅,搜走一批大法書籍。有兩名學員被他們非法送進監獄,兩名被非法拘留,多名被非法罰款。
4、2000年7月-10月為正法進京上訪有六名學員被他們非法送進監獄,受盡折磨,後被非法判勞教。
5、刁建民等人對法輪功修煉者實施一天兩次到派出所報到辦學習班,強行轉化,強行寫「保證書」保證不上京上訪、不串聯、不煉功、不聚會等無法無天的「政策」以沒收「戶口本」,身份證,沒收田地為要挾。並實行連鎖盯梢的「保甲制」,層層監控。
幫兇:白向科(南和縣河郭鄉政府派出所)、方瑞強(南和縣河郭鄉政府派出所)、趙書軍(南和縣河郭鄉政府混事的)、陳劍 (南和縣河郭鄉政府混事的)。
(大陸弟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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