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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長期遭關押 以退休金維持的家庭被敲詐上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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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3月28日】我曾因病被迫中止學業。16歲那年(98年)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得以康復。99年7月,江XX開始對修煉法輪大法的學員進行種種迫害。街道辦事處、派出所人員經常到我家中騷擾,要求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和攻擊大法的文字等,嚴重影響了我們的正常生活。

2000年夏天,我到北京信訪辦上訪,打算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向政府和平反映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不料被北京市信訪辦拒之門外。後來因詢問國家信訪辦的地址被警察強行帶到北京前門派出所。當得知我的住址姓名後,警察隨即將我遣送回當地拘留所進行關押。關押期間,兩名男獄警對我和另一名女大法弟子進行搜身,並下流地強迫我們脫下胸罩。當時僅從我一人身上就搜出現金近600元(還有衣物等和一本《轉法輪》,出獄後至今未予歸還)。後來我和那名大法弟子一起絕食抗議,三天後被釋放。

出獄後不久,派出所片警就到家中以談話為由,將我騙至當地一個保安公司,名曰「監視居住」,實際與監獄沒甚麼兩樣。為了達到讓大法弟子放棄修煉的目的,惡警規定每天108元的伙食費,如不交納,不允許家人探視且不肯放人(這裏的伙食很差,一個月也不知能不能花費一百多元)。我在裏面住了45天,家人累計交納費用高達4860元。其中一條破爛不堪的被子也要交130元錢,待我出獄後,再以同一條被子繼續敲詐他人。

2001年春節前夕,街道辦事處在我晚上下班後無故將我關到郊區一個老年公寓的洗腦班中,派人輪流看守。當辦事處一職員提出應放我回家時,辦事處主任立即以開除公職要挾那位職員。後來在我家人再三向他們要人的情況下直到大年三十才將我放出。由於辦事處總到家中騷擾,使我不得不流離失所,另尋住處。

2001年夏,我又一次進京證實大法。當我在天安門廣場剛剛喊出「法輪大法好」時,幾個便衣便向我追來,他們從背後將我踢倒,並對我拳打腳踢。由於我仍然大喊「法輪大法好」,使他們十分恐懼,其中一個就掐住我的脖子,用力向上提,使我幾乎窒息。不久,巡警趕來,他們一個掐著我的脖子,另外一個扯著我的胳膊,把我往廣場另一側的車上拖。時值盛夏,我裸露的雙腿在水泥路上被拖出一道道血痕。他們對此熟視無睹,又將我反綁著塞進麵包車後面的車座下面,將我拉到天安門分局,關進一間小屋。

我坐在地上將雙腿盤上準備發正念,一惡警破門而入,一邊罵一邊把我的腿一腳踢了下來。不一會兒,警察又帶進一位四十來歲的男大法弟子,由於他不說自己的姓名住址,便被警察帶到隔壁去了。不久,我聽到隔壁傳出打人的聲音。當再次見到那個功友時,我看到他的嘴角處有血痕。

後來,惡警開始詢問我的家庭住址,如果不說,就叫人大打出手,直到說出為止。他們又是打耳光,又是揪頭髮,有一次一拳打來,我的眼眶上就腫了一個大包。如此折騰了一個中午,惡警又開始想辦法哄騙。當目的達到後,又將我送到當地駐京辦事處,關在一個沒有任何通風設施的地下室裏。我絕食兩天無人問津,後來他們竟然還關閉了地下室唯一的照明工具。

我被遣送回當地後,隨即就被關押進了拘留所。酷暑炎炎,一個不足十平方的牢房裏被關了十五個人,由於通風不好,有的犯人中暑昏倒。我在這裏關了大約一個多月,因不肯放棄修煉,又被轉送到女子勞教所。當時到勞教所需要接受體檢,當獄醫得知我是因病修煉法輪大法,現已康復時,不願接收。惱羞成怒的惡警們將我帶回派出所後,把我關進一個又髒又臭的鐵籠子裏,不讓上廁所也不讓吃飯。幾天後,派出所惡警又把我強行送到精神病院,遭到拒收後又把我押到勞教所,關了進去。

勞教所共有四個大隊,分別有專人負責。我一到那裏,就有五六個惡人圍著我強制洗腦,連吃飯時間也不放過。如果堅持信仰,獄警就命一名或多名吸毒犯人24小時監視,連上廁所也不例外。晚上,獄警強制我們睡在兩個犯人中間的床幫上。平時也不准家人探視。不僅如此,白天還強迫我們做工。有的功友在這裏關了很長時間,有的已經超過了非法刑期,只是因為堅持修煉,被無限期地關押著。

我被關押期間,派出所拒不通知家人。迫使我的外婆幾次前去尋找。一個年過七旬的老人,在烈日下步行到派出所詢問我的下落,明知內情的片警竟一次次狠心地用一個「不知道」將老人拒之門外。當我重新見到外婆時,只見她原本圓潤的面龐因過度操勞而變得瘦削無光。

後來,勞教所的獄警因見我體質虛弱,便通知派出所將我領走。誰知派出所竟遲遲不肯前來。最後,勞教所的獄警只好自己把我送回了派出所。片警這才不情願地將我放回了家。並以此為由,敲詐家人3000元現金,以及補給辦事處負責人的所謂的損失費1200元。

可是,惡人並沒有因此罷休。回家幾天後,派出所和辦事處一起到家裏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要求把我帶走,我拒絕服從這一無理要求。他們就開始恐嚇我的家人,並要強行破門進入我的臥室,其中之一竟然準備從陽台翻窗而入。後來他們再次將我關進洗腦班。為了不讓家人找到我的下落,他們先後把我換了幾個不同的地方進行關押。

在洗腦班裏,我們被限制人身自由,每天都要被迫聽他們灌輸種種謬論。他們還強迫被關押的人罵大法,如果不從,便以送一個關押死囚犯的地方相要挾。更加卑鄙的是,他們還對眾多大法弟子無辜的家人施加壓力,使許多不修煉的常人被迫承受著普通人難以想像的精神壓力。

據不完全統計,自從迫害以來,我的家人為了營救我出獄,陸續被警方勒索現金高達10490元。這對於一個母親失業、僅靠外婆一人退休工資維持生計的單親家庭來說,無疑是一個沉重的經濟負擔。

此後,警方又對我家的電話進行監聽,並派人暗中監視我的行蹤,已嚴重影響了我們的正常生活,侵犯了人權。以上所述均為事實,希望國際法庭能夠給予公正的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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