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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撫順孫芳、彭麗華等人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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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26日】孫芳是撫順市順城街道書記,女40歲左右。彭麗華也是撫順順城街道主抓治安整頓工作的科長,女,42歲左右。

自1999年7.20以來,她們夥同順城區政法委,各派出所瘋狂的迫害法輪大法弟子。扣罰大法弟子的錢數不清。她們所罰錢少則幾千元多則上萬元。

2004年7月,她們主管地區有一女大法弟子A,因發4.25真象資料,被舉報並送馬三家勞動教養院勞教。該大法弟子身邊只有一個九歲的女兒和她相依為命,無人照顧。大法弟子B收留了孩子,並帶她到順城區政法委順城街道及所在委員會,要求釋放該大法弟子。

這些部門的惡人不但不管,還對B說些不好聽的話。此後,B也成了她們迫害的對像。她們曾對B叫嚷:「你給A帶孩子,她是一個頑固分子,就憑這一點就得把你送進去。」

孫芳,彭麗華身為一個女人,身為人之母親,身為人之妻子,身為人之女兒,卻沒有一點人的味道。她們迫害大法弟子,使大法弟子的家庭破裂,還厚顏無恥的說大法弟子不管家,不管孩子,丈夫,老人。她們每次綁架大法弟子都是用欺騙的手段,哄騙大法弟子及其家屬,說她是大法弟子的熟人。

大法弟子C在家裏不給她們開門,孫芳就找來流氓把門撬開,實施綁架。B被她們迫害的流離失所。她們又到B親屬單位給其單位領導施加壓力。

她們還常到大法弟子的D家中騷擾 , D警告她們是在犯法,並說孫芳等人扣壓大法弟子的錢是錯誤的。孫芳等人大言不慚的說:「誰能證明我罰了錢。」D說:「我有你開的收據,這就是證據。」

孫芳等夥同順城區政法委和各派出所,把她們所掌握的大法弟子編成了號,一旦上面有抓捕任務,名額,她們就按編號抓人。

我們正告孫芳,彭麗華等人不要逆天而行,給自己的未來留條後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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