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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市大法弟子林桂芝被非法判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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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6日】林桂芝,女,42歲,家住朝陽市雙塔區光明街15委,2003年11月18日被朝陽市雙塔區站南派出所劫持,被非法關押在朝陽市第一看守所。2004年1月中旬被雙塔區法院非法重判七年徒刑。

林桂芝在修煉法輪大法前身患嚴重的心臟病,經常發作,導致昏迷、休克,時時都有生命危險。1998年3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身體得到了根本的改善,不再靠藥物維持,直到被劫持,從來沒有復發過。

2002年2月22日,因煉功被關押一個多月,後被罰款500元才被釋放,2002年5月13日再次因煉功被拘留近一個月,第二次回家後,派出所和居委會每到所謂的敏感日都上門騷擾,逼迫林桂芝寫保證書,如不寫,就拘留,林桂芝在大法中身心受益,如放棄修煉,等於又回到病痛中一樣,更不能違心地說大法不好,在逼迫下,只好流離失所,離開了自己的丈夫和女兒,一個人飄流在外。

2003年6月19日,林桂芝因做真象資料被綁架,後因心臟病復發休克而被放回,林桂芝為避免再次綁架,又流離失所。2003年11月18日,林桂芝在去打工的路上被站南派出所綁架,後被送第一看守所關押,在關押期間,在惡劣的環境中,有兩次心臟病復發休克,但看守所並不理會。雙塔區檢察院和法院於2004年1月中旬對帶病在身的林桂芝下達了重達7年的判決書。

四年來,江澤民集團對大法的瘋狂迫害,給無數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災難,它直接剝奪了百姓追求身體健康的最基本的生存權利。大法弟子用和平的方式向政府、向人民講述著大法的真相,講述著迫害的真相,得到的是瘋狂的抓捕,江澤民集團剝奪了百姓的上訪和說話的權利;四年來,廣大民眾只能聽到媒體的一邊倒的攻擊和誣陷,卻不能聽到億萬人的心聲,江澤民集團剝奪了百姓的知情權。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就是在謊言的掩蓋下進行的。

非法審判大法弟子的不法人員:

朝陽市雙塔區法院:審判員:劉曉菲 代理審判員:張曉華、耿紅岩 書記員:張 月 檢察員:劉 非

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法院 (新華路2段1號)郵編:122000 區號:0421
院長辦公室:…………2813597
副院長辦公室…………2814991
………………2819307
………………2812891
………………2813280
院長助理室……………2815052
辦公室…………………2817554
法警值班室……………2819322
總機……………………2819531
……………………2819217
……………………2819247
……………………2819539
……………………2813472
……………………2816505

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檢察院 (鳳鳴街30號)
總機……………………2961574
……………………2961575
值班室…………………2961454
副檢察長辦公室
……………………2961139
……………………2961284
……………………2962042
……………………2961134
……………………2961978
政治處…………………2961571
副院級檢察員…………2961573
辦公室…………………2961712
計財裝備室……………2962009
舉報中心………………2962000


朝陽市公安局雙塔區分局 (新華路2段70號)
局長室…………………2615626
……………………2611366
……………………2613835
……………………2611776
政委辦公室……………2613438
黨辦考核辦……………2626903
紀檢委…………………2612471
政治處…………………2613242
辦公室…………………2615327
行政科…………………2613571
…………………2628248
機要室…………………2611479
法制科…………………2626813
消防科…………………2614616
戶政科…………………2626946
五科(深挖中隊)
…………………3814606
治安大隊………………2628246
刑偵大隊………………3613996
禁毒大隊………………2615228
信訪控申科……………2626931
刑警大隊技術科………
…………………2626849
公共安全防控大隊
…………………2628240
反扒熱線(刑警現行中隊)
…………………2820110
經濟犯罪案件偵察大隊
…………………2839110
…………………2812110
總值班室………………2614159
光明派出所……………2622610
燕北派出所……………2812497
南塔派出所……………2615654
凌河派出所……………3814187 所長:趙軍 手機:13304919558 辦公室:2721170 宅電:2615788
凌鳳派出所……………2860139
龍山派出所……………2925110
紅旗派出所……………2810621
北塔派出所……………2813698
站南派出所……………2912786 所長:邵長春
前進派出所值班室
…………………2813505
朝陽市雙塔區司法 (南大街165號)
辦公室…………………2611483

第一看守所電話:0421──3814321
所長:任國范 辦公室:3813010
副所長:史建平
管教:高智華(女)

遼寧省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朝陽大街4段7號)區號:0421
值班室…………2926565
辦公室…………2923401
傳真電話…… 2912617
政治部…………2926672
立案組…………2926650
刑事審判第一組…………2926627
刑事審判第二組…………2926641
民事審判第一組…………2926687
刑事審判第二組…………2926567
刑事審判第三組…………2926623
行政審判組…………2926609
審判監督 …………2926686
執行局…………2926664
研究室…………2926602
法警隊…………2926576
技術室…………2926580
司法行政科…………2926665
監察室…………2926619
機關黨委…………2926682

遼寧省朝陽市檢察院 (朝陽大街3段54號)郵編122000 區號:0421

檢察長室
……………2613858
辦公室……………………2613537
……………………2611208
宣傳處………………2616751
政治部…………………2625290
…………………2617481
幹部處…………………2625302
計財裝備室……………2617106
舉報中心………………2622000
偵察監督處…………2625502
…………2617329
公訴處…………2625020
…………2615904
瀆職侵權檢察處…………2617810
2625256
監所檢察處…………2614091
2625229
大要案指揮偵察中心
…………2625092
2615646
綜合指導處…………2612583
2625223
控告申訴…………2625183
民事行政檢察處…………2620378
2625319
檢察技術處…………2613909
2625303
職務犯罪預防處
…………2625081
法律政策研究室
…………2625015
…………2625351
檢察室 …………262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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