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秦皇島大法弟子證實大法的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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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7日】我是秦皇島大法弟子,今年62歲,95年得法。

得法前,我是一個身患多種重病的半癱瘓之人,嚴重的類風濕致使我四肢變形,手佝僂的像雞爪子一樣,就連吃飯都不能自理;由於鼻炎,每天起床都要從鼻腔排出大量膿血分泌物;加上胃病、婦科病、腎病、靜脈炎等病的折磨,使我幾乎整天躺在床上。丈夫是個中學教師,又主要教高中畢業班的課程,因此他工作很忙。每天回到家還要做飯、給我餵飯,並且還要照顧80歲的公公和上學的孩子,我不但甚麼也做不了,而且還因病給他帶來精神負擔,看到他每天疲憊不堪的樣子我真不忍心長期拖累他,那時我感到真是生不如死啊。

正在我走投無路的時候,喜得大法。手捧《轉法輪》如飢似渴地讀,一個月才讀完一遍。可我的身體卻發生了很大變化,頭頂像突然摘掉了一頂重重的大帽子一樣,頭腦從未有過地清醒,全身開始輕鬆。我激動地喊:「我找到師父了。」

後來我找到煉功點,堅持每天集體煉功,開始,正常人十幾分鐘的路程,我要四五十分鐘才能走到。腳邁不平,只能穿薄底鞋,硌到一個小石頭上,就疼得直哆嗦,渾身出汗。沒想到去煉功點一週時間腳就放平了,一個月以後竟恢復正常了,生活可以自理了,還能做一些家務了。全家人都驚嘆我的變化,一個瀕死的人神奇地站起來了,而我卻一分錢也沒花,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是大法讓我明白了真理。那時我就下定了決心,堅定修煉法輪大法心不變!

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我心裏特別難受,我在大法中深深受益,大法和師父卻遭受不白之冤,於是我決心以我的親身經歷告訴中國人民:「法輪大法是正法!」

99年9月我和同修第一次踏上進京上訪的路。剛到信訪辦就被公安便衣帶進了公安局,堂堂信訪辦竟沒有老百姓說話的權利。來自全國各地上訪的大法弟子逐個都像犯人一樣被審。審問我時五六個警察在場,一個女便衣問:「你為甚麼煉法輪功?」我說:「煉功人都是好人,我原來是患類風濕很重的病人,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不然這個世界早就沒有我了。」她卻非常蠻橫地說:「你早就該死!」我很吃驚,這是多麼鮮明的對比呀,大法讓我活,而這個全國都信賴的代表著政府的國家工作人員她卻讓我死!問過了住址後,沒多會兒當地公安局就來汽車把我們拉回當地公安局院內。已是近半夜12點了,天很冷,有位同修抱著三個月大的孩子,站在院內,孩子凍得直哭,卻無人過問。天亮前,他們把我們二十來人全部關進了第一看守所,罪名是擾亂公共秩序。15天期滿,提審只問還煉不煉,說煉就加期,罪名還是擾亂公共秩序。更可笑的是,我們拘留在同一處而加期卻冠以不同的罪名,有的拘留單上竟寫著「串聯」,就這樣幾次加期,我在裏面被非法關押了50多天。

記得第一次提審我是開發區分局的張守忠,問我為甚麼煉法輪功,我說煉功祛病健身,他說有病上醫院啊,練別的功也很好,我說法輪功教人做一個好人,是一部高德大法,通過修煉,我一分錢沒花,全身的病不翼而飛。而去醫院不花錢能給治病嗎?問的他啞口無言。就讓我回去了。

第二次提審讓我寫悔過書。我悔的是我以前做人的種種不好習慣和做人的信條是為私為我,通過修煉法輪大法,我身心得到了淨化,師父的高德大法使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做人的目地是要修煉,返本歸真,做一個真正道德高尚的比好人還要好的人。直到修成先他後我、無私無我的正覺。還沒等我寫完,他就不讓寫了。從此,一直到被關押50多天出來,他們也沒有再提審我。

出來後,分局、派出所,不斷地干擾,每天打電話問是否在家,一旦人不在家馬上就到家來騷擾。在公安局、派出所的威脅、哄騙下,丈夫、女兒、女婿,他們為了個人的利益,不顧我煉功祛病的事實,限制我人身自由,不叫我修煉,不許我一人出門,我被剝奪了做人的基本權利。為了排除干擾,我只有選擇了離家出走,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後來,經過一段時間,想到親人也是無量眾生的一員,也應盡力使其明白真象,不被邪惡利用,破除舊勢力的安排,於是我又回到了家。

2000年春天,全國人大召開前,邪惡勢力害怕正的,受上級指使公安分局副局長把我們小區十幾個同修騙到分局開個會,可我們一到分局就被集中關押在招待所,並由十幾名警察看守著,與世隔絕。為了迫使我們放棄信仰,他們每天讀誹謗大法的材料給我們聽,有時幾個惡徒大罵我們,並以勞教相威脅。硬的不行,有時就大姨、大爺的叫,說甚麼寫個保證讓他們好交差。開始我們不知所措,惡徒很囂張,後來我們悟到要正念抵制,就背「論語」、煉功、講真象,最後警察也不再管了。15天後,他們向我們勒索食宿費,每人400元,說交錢、寫個保證就可以回家了,我們是被綁架來的,交甚麼食宿費?寫甚麼保證呢?悟到後,絕大部份同修既沒交錢也沒寫保證堂堂正正回家了。

到家一看,我的40多本大法書和師父的4幅掛像全都不見了,原來他們騙我去分局開會走不到一小時,分局就抄了我的家,不但抄走所有大法書,就連我新買的一個格本都搶走了。「我不能沒有大法書!」他是我的生命,我當時的感受無法用語言來形容,如墜入無底深淵,甚麼也抓不到一樣的無助、痛不欲生!「我一定要回大法書!」我毅然到派出所要書。一姓武的民警說:「國民黨就這麼幹,我們比國民黨還厲害。」意思是你也沒有辦法。我又去分局要書,分局張守忠(指導員)說:「書是不能給你,這是政府不許煉法輪功。」我說:「煉法輪功教人做好人,道德高尚的人,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離不開他。」張說:「你要鬧就把你送拘留所。」

我回到家分別給市委書記、市公安局、婦聯、610辦公室、公安分局各寫了一封信,反映情況。沒幾天,公安分局強行把我綁架到第一看守所,以擾亂社會治安為由關押半個月。期滿時家裏人到拘留所要人,拘留所根本沒接到放人通知。兒子又返回分局要人,分局張指導員聲稱要交1000元錢才能放人,兒子為了我的自由交了錢,這樣我才回到家。

在這次關押期間,有一次我們監室的同修煉功時,被惡警發現,使勁猛打窗戶,我們也沒停下,繼續煉功。管教拿著幾個手銬進屋就朝我問:「是你帶頭煉功的吧?你沒來怎麼不煉啊?」我非常平和坦然的說:「是的。」可是說完了,他們甚麼也沒說轉身出去了。

2001年夏天,惡首江澤民來避暑,惡警又對法輪功嚴加防範,把我們小區所有煉法輪功的人都找到派出所,有個近70歲的老大媽不來,幾個人把老人從家裏抬到派出所,連鞋都沒穿上。他們添上拘留證讓我們簽名,我們誰都沒簽,惡警說:「簽不簽都一樣,照樣拘留。」進看守所後才知道,全市的大法弟子都是這樣被抓進來的,因人太多,我們被分別關押在全市各個看守所和外縣,外縣看守所也關滿了,他們就急著將好多人判了勞教。全部安排完了,便開始對我們進一步迫害。

一進拘留所就將每人的衣服脫光檢查,第二看守所一個姓周的女惡警將我們帶的大法書都搜走了。第二天我們就開始絕食要書,要求釋放我們,在我們的正義呼聲下,有個女管教說:「人家在家甚麼也沒幹給關在這真沒道理,老江度假關人家甚麼事?」在絕食第三天,他們把我家人找來勸我寫保證書就回家,家裏來了四五口人統一口徑,要我寫保證好回家,不要絕食。我對家人解釋:「我做好人還有錯嗎?我沒做壞事保證甚麼?他們欺騙你們逼我寫保證,實質是不讓我修煉法輪大法了,我絕不能聽他們的,你們不要上他們的當,甚麼也不能答應他們。」他們還利用我小外孫子(9歲)勸我,孩子說:「姥姥你快寫保證吧,寫了就能回家了,你就寫吧,咱們一起回家,好嗎?」我對外孫說:「他們搞的這一套你可千萬別上當,他們不讓我修煉,你說我能不修嗎?」孩子明白,因我經常給他講大法的法理,給他念《轉法輪》,講一些修煉故事等。在他四歲時我問過他:「你是大法弟子嗎?」他毫不思索地說:「我是大法弟子,現在是,等我長大還是,老了還是,等我死了還是師父的弟子。」當時我好驚訝。直到現在,一有空我就給他念一段《轉法輪》,有時他幫我整理真象材料,並和我一同出去散發,做起這些事非常認真。所以孩子一聽我說的有道理,他就不勸我了,只是想把帶來的好吃的東西留下給我吃。我們當時絕食怎麼能吃呢?他很快就理解了。等家人走了,我找管教談話,告訴她我們沒做任何壞事,而是用修煉人的標準要求我們自己,時時處處都做比好人還要好的人,對社會、對家庭、對單位、對鄰居都有好處,為甚麼強迫我們到這裏來,這樣對待我們正常嗎?這個管教在以後的日子就不太管我們了,很少見到她。

絕食的第四天就開始插管灌食,是從鼻子把管插到胃裏,我被強制灌完後,回到監室裏只覺得胃裏像火燒一樣難受。絕食的人都帶著這種管子回監室,我難受得坐臥不安,就背《洪吟》、「論語」等,背一會兒就躺下休息一會兒。我感覺插管後口水很多,有一股說不清的甚麼味道,持續咽了三、四個小時,到別人灌食時卻沒叫我,當我到廁所吐痰時發現吐出的全是鮮血!原來我喝了三、四個小時自己的血!我將管拽出來,胃裏的那一段管已被血泡成黑色。又吐了一陣子血,才算止住了。這時我才明白,惡警明知道給我插管已經造成了胃出血,卻故意讓我痛苦難忍,他們慘無人道的拿人命換取他們的轉化成績和獎金!

後來他們就開始給我輸液,在絕食23天時,我已無力說話,只能勉強站起來,當去洗手間下台階時摔倒了,同修們要扶我起來,我制止了,我覺得躺一會兒很舒服。同室的犯人大叫起來,這時警醫、管教、所長都來了,一檢查心臟、血壓、體溫都不正常了。忙活了一陣沒動靜了,當時是下午三、四點鐘,因他們做見不得人的事怕老百姓知道(這個看守所在市中心),到晚上九點左右才把我送到公安醫院。

一位警察背著我從監室走到大門外,在這段路上我聽到「喀吧」一聲,左肋骨塌下去了,我想叫他停下,可是已沒有說話的力氣。到醫院輸液不到10分鐘,我就能發出聲音了,市公安局長、分局的來了不少人研究怎麼處理我,一會兒來一人問我:「你吃不吃飯?」我說:「當然吃啊,我吃我家的飯,為甚麼到拘留所吃犯人的飯呢?我不是犯人,我沒犯法,我在家讓你們騙來的,你們純屬知法犯法,應該馬上放人!」這時已是半夜了,他們見我死不了還能說話,怕擔責任,就偷偷地全撤走了,這樣我堂堂正正地回家了。

回家我用手把左側肋骨摁下去,放開手又緩緩恢復,反覆三次都如此,但一點也不疼,過幾天往下再摁時就不動了,完全恢復了。

2002年春節前,我和同修李大姐又一次進京證實法。我帶上自己寫好的「法正乾坤」白底紅字的橫幅,大清早就到了天安門廣場。廣場被厚厚的一層白雪覆蓋,人也稀少,我倆決定等一會兒。大約在九點多,人稍多了點,我們每人各拽著橫幅的一頭打出了「法正乾坤」四個醒目的大字,並高喊:「法輪大法是正法,世人啊!快清醒吧,不要被假象所矇蔽,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好!」聞聲幾個警察飛奔過來,把我們推到在那早已等候的警車上,車上已經有幾個大法弟子,惡警們不斷地尋找和忙乎著往車上拽、推著大法弟子,走不遠惡警又攔住兩位正在走路的大法弟子,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沒等回答就連推帶搡地弄上車。在車上惡警對兩個年輕的大法弟子拳打腳踢,惡狠狠地罵著髒話,直到公安局。

惡警們審問我們的姓名、地址,誰也沒說,60幾個人又被關押在一個大鐵籠子裏,一位60幾歲的大法弟子被銬在鐵欄杆外,整個銬成「大」字形,我提議高喊「放了他!」60多人同時喊了起來,連喊了幾分鐘,惡警受不了鎮邪的呼聲,終於把老人拖走,我們一看沒放開他,繼續高喊:「放開他!」惡警說讓他到另外一處休息一下,可是不一會兒,老漢跑過來抱住鐵欄杆不放,惡警拉不動他。原來這群沒有人性的惡棍,又將老漢銬在另一屋的暖氣管子上,他自己脫開手銬跑了出來。於是,我們又高喊:「放開他!……」在大家的強烈抗議下,他們將老漢和我們關在了一起。我們共同背誦師尊的經文和《洪吟》,氣氛非常好。有一個小惡警朝我們說:「我惡嗎?」我對他說:「你還對號來了,快別惡了。」他急忙躲到屋裏去了。這個場制約著邪惡,他們誰也不出來說甚麼了。

見不得人的惡警,等到天一黑用兩輛大客車把我們全部送到位於北京郊區的平谷看守所進行迫害。每個大法弟子由一個警察審問,不說姓名、住址就大打出手。他們將李大姐兩手背後銬上,還要用繩子吊在二層床上,一會兒提一下繩子,還要連連打嘴巴。每個同修都要經過三、四個小時的逼供、打罵。

我被一警察帶到一間檯球室,他發現我臉色不好,其實我沒有甚麼感覺,他問我是否有心臟病,我說有。他拿出記錄本想記下我說的話,問:「你四十幾了?」我當時笑了笑,說:「我都六十幾了,看起來我們修煉法輪功就是不一般吧,修煉人心態好,人也不顯老。」我把他也說笑了。審了三、四個小時,軟硬兼施,可他沒得到一點線索,沒抓到我半點漏洞。他說都12點了,1點了,2點了,明天我還要上班,家裏還等著我回去辦事,如果你說了讓當地的人把你接去就沒事了,我告訴他我不能說出地址是因為要牽扯像你一樣的人,他們要受到牽連,飯碗都保不住了,我自己的事怎麼能連累別人呢。他誘騙我說出家裏的電話,讓家裏人接我回去,我一直堅持正念。怎麼逼迫我都不說,他們甚麼也沒得到,就把我們都關起來了。

我住的監室有13個同修,她們來自全國各地,每個人都飽受摧殘,臉上、身上傷痕累累、血跡斑斑。有的臉被打得變了形、嘴歪了、眼睛成了一條縫;有的腿一瘸一拐的行走很困難。大家開始絕食,每天堅持煉功、學法,我們用牙膏在牆上寫上我們的心裏話─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大法清白,還我師父清白等等。三面牆上寫滿了。沒有人再提審我們,到第四天,把我們全放了。

沒到家就接到了32封準備郵往外地的真象材料,已貼好郵票,就等郵出去了。沒料到被女兒發現,丈夫知道如臨大敵,發瘋似地逼我說出哪來的。我告訴他們這些信是救人命的,有多少人等著這些信救度他們,你們可不要做得太過分了……第二天,他們把這些信交給了分局,分局以為得到了重要線索,市局、分局共來了十幾人把我從家拖到分局,審了一天,也沒有結果。分局朱科長(朱衛國)破口大罵,市局兩個惡警審來審去自己都不知道怎麼說了,最後就要將我拘留了,我又出現心臟病症狀,同時我加強正念抵制他們對我的迫害,我的正念之場使他們呆不下去了,把我一人留在辦公室裏,他們走了。最終決定讓家人把我接回家,還狡辯說不是因為我有病不拘留我,而是我丈夫態度好、能幫助政府做我的工作等。其實這都不是,是我的正念制止了邪惡,師父一直在看護著我,邪惡的爛鬼在正法神的面前甚麼也不是,只能草草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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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本人只有小學四年級文化水平,是《明慧週刊》鼓勵我,使我增強信心,這些修煉經歷和感受也是經過幾個月才寫成的。有很多心性上過不好關的事沒有寫出來,是不想把不好的東西帶給別人。歡迎同修對不當之處加以指正。使我在正法修煉中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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