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文化】曾子論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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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6月10日】孝是儒家思想中的核心觀念。曾子說:「孝分三等,大孝是讓父母獲得尊敬,次等是不辱父母的名聲,下等是僅能供養。」公明儀問曾子說:「先生您能稱得上孝吧?」曾子說:「這是甚麼話!君子的孝,應當在父母表示之前就知道他們的意思,提前就做了,又能讓父母明白那時做人的道理。我只能夠供養父母,怎能算是孝呢?」

曾子說:「身體是父母的遺物,用父母的遺物來行動,敢不恭敬嗎?日常起居不莊重,不是孝;為國君做事不忠心,不是孝;做官不謹慎,不是孝;做朋友不講信用,不是孝;打仗不勇敢,不是孝。這五個方面做不到,災禍會累及父母,怎能不恭敬呢?如果僅僅把飯做好,品嘗後端上去,這不是孝,只能叫供養。」

「教化民眾的根本是孝,表現在行為上叫贍養。贍養可以做得到,但要做到『敬』就難了;敬也可能做得到,但是要做到自然就難了;自然也可能做得到,但要一生都這樣做就難了。父母去世後,還能小心行事,不使父母蒙上惡名,這可稱得上終身行孝了。仁者也就是以孝為本,禮者就是要實行孝,義者就是行為合乎孝,信者就是用行為證實孝,強者就是一直努力做到孝。歡樂就是由於孝道而產生的,刑罰也是由於違反了孝而帶來的。」

曾子又說:「孝有三等,小孝出力氣,中孝建功業,大孝沒有欠缺。想念父母的慈愛而忘記自己的勞苦,可以稱得上出力氣了;尊崇仁德,習慣按道義行事,可以稱得上建功立業,為父母爭光了;如果把仁德的教育普及到四海,使萬物都能受益,可以稱得上沒有欠缺了。」

「父母喜歡自己,要高興的記在心中;父母不喜歡自己,要反省並謹慎行事,不要有怨言;父母有過失,要婉言相勸而不要違逆;父母去世,要用自己的勞動成果來祭祀他們,這樣就稱得上終生行禮。」

出自《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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