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真相文章的一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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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一日】我們大法弟子寫作,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修煉經歷與心得體會,與同修切磋;另外一個是,對常人講真相的文章。這兩個方面的要求非常不同,用詞、造句也非常不一樣;但都要盡可能地讓常人明白,達到更好的救人效果。寫修煉人互相切磋的文章,即使常人不一定能夠明白大法弟子悟到的一些高深法理,但應該儘量讓其明白在人這一層的道理,儘量不要讓常人讀者誤解而產生不好的看法。

下面主要說說寫真相文章的一些個人看法:

一、用詞要準確

我們的真相文章的讀者是常人,如果敘事中用「得法」「護法」「證實法」「正法」「兌現誓約」等等這些名詞,對常人來講,你講的就像外國話一樣,看不懂甚至產生歧義。文中涉及到這個方面的詞句,要注意「翻譯」成常人經常用的語言。

在揭露邪惡之徒時,要把惡人與邪惡機構的名字準確的寫出來,不要用「××」、「邪惡」。在惡警行惡之前,最好不用「惡警」這個詞形容他們,讓人們從揭露的事實中認識這些中共警察實際上是惡警,是違法犯罪分子。

在用「洗腦班」這個詞之前,要把這個「洗腦班」的在社會上的名字揭露出來,這世人才能夠明白中共邪黨的那個所謂的「學習班」、「法制教育學校」等其實是一個暴力強制洗腦、扭曲心靈的「洗腦班」。

二、人物要豐滿

師父讓我們順著常人的執著講真相,而人最大最根本的執著就是情,從這個角度說,常人情感上接受了作品中的主人公,就容易接受主人公的行為、理念,對正理就更容易接受。

比如,揭露某位同修被迫害,用生動的故事刻畫大法弟子的善良和真誠,因為這個人物刻畫豐滿了,有血有肉,在另外空間裏就是一個實實在在的生命了,這個生命在讀者的腦子裏,也是客觀存在的,人物故事越讓讀者感覺親切,讀者對主人公就越有感情,就越接受主人公的思想和行為,就越容易認同作品所要表達的正理,所以看到惡人迫害主人公,讀者就會在情感上被傷害,從而更加同情主人公的不幸遭遇,人的善念就會被喚起。

有時,有一種錯誤認識是,上來就講全面的真相,刻畫人物好像太浪費筆墨和時間,當然,有的真相資料需要這樣,專門講述某個弟子被迫害,就應刻畫大法弟子人性化的一面,讓常人感到大法弟子不是遙遠的、陌生的,而是與自己很相近,而且品性非常好,就像「鄰家的善良女孩」、「熱心的大嫂」、「善良的長輩」。

三、運用對比

比如,惡警打人的問題:中國人的道德底線很低,你說警察如何如何打人,他卻說:「警察就是這樣(人從無奈、麻木到認同)」,我們不妨在文章中提前說明警察是應該維護正義的,這樣這個問題就突出了,讓人看到了問題。同時把正理也給常人樹立起來了,有正理了,人才能判斷是非。

當然,對比的角度,也是多樣的,還舉惡警打人的例子,我們還可以這樣處理,敘述惡警的事實部份後,加上一句:「這就是江澤民所標榜的人權最好時期」,一下子,把這個標榜和實際對立起來,產生一個明顯的巨大反差,揭露了邪黨殘暴、戳穿了邪黨的謊言,可謂是以其之矛攻其之盾。

四、題目要吸引讀者

題目吸引讀者,並非就得嘩眾取寵,要有新聞性、趣味性、衝擊力,人更容易關注文章內容。有調查顯示,一個新聞或廣告閱讀率的關鍵,好的題目是一般性題目閱讀率的幾倍甚至幾十倍。

例如,在非法審判大法弟子的法庭上,正義律師慷慨陳詞,公檢法都說不出話,我們可以不用一般性的題目,如「××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法院非法審理大法弟子」「迫害大法弟子的又一起罪惡」,題目可以是「法庭上,法官沉默不語」「啞口無言的法官」「法官,你為何沉默不語?」

也就是說,題目要有矛盾衝突和反差,要有誰都急於了解的興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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