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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付成華自述十七年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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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一日】付成華女士,今年五十七歲,家住黑龍江省大慶市杜爾伯特蒙古自治縣(泰康縣)。十幾年來因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屢遭中共迫害。以下是付成華女士自述修煉法輪功前後的身心變化與十七所遭遇的迫害。

一、修煉法輪大法後的身心巨變

我修煉法輪功前,被多種疾病纏身,患有心臟病、神經衰弱、腰椎盤突出、多年風濕性關節炎、失眠症等,晚上一入睡就會被神經痛醒。有時關節炎疼的我走路拖著走,邁不了步。八四年生育女兒後一直大便乾燥,每次大便都得一個多小時,起來時虛弱的渾身大汗淋漓。隨著年齡的增長,這些久治不癒的病越來越嚴重,導致身體非常瘦弱, 我一米七的個子,只有百十來斤,走路有氣無力,心情非常愁苦,我被病折磨的對生活失去了信心,為家庭瑣事經常跟丈夫吵架,使家庭狀況處境不佳。

一九九七年六月初,我有幸修煉了佛家功──法輪大法。身心受益匪淺,說來真是太神奇了,我多年久治不癒的疾病都好了,心情非常舒暢,對生活充滿了信心。一人煉功全家受益,不僅我的脾氣變好了,性格也得溫和了,我丈夫的火暴脾氣也得到改善了,他很支持我煉法輪功。昔日充滿硝煙的家庭變得溫馨平和。我修煉法輪功十九年了,再沒得過病,沒吃過一粒藥。法輪功不但教人向善,也能使人道德回升,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我的思想境界得到昇華後,做好人的我感到未來無限光明……

二、風雲突變 屢遭迫害

當我沉浸在法輪大法給予我的幸福之中,卻風雲突變。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獨斷專行,發動了史無前例的對法輪功的瘋狂打壓,血腥迫害法輪功弟子。從上至下專門設立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610」機構,脅迫所有國家機關(公、檢、法、司)官員及世人對救人的大法犯罪。

1.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我們六位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鳴冤,中途被火車乘警先劫持到黑龍江省泰來縣車站,然後又被轉到齊齊哈爾火車站前派出所關了一宿。第二天,杜蒙縣公安局國保隊長溫中革帶人把我們劫回本縣公安局,對我們搜身,我們身上帶的錢被警察搜走,不給收據,直到現在都沒還。當時泰康縣公安局溫中革、許玉儒、副局長王兆榮主管迫害法輪功。把我送進泰康縣拘留所,當時拘留所所長是張萬鐵、獄警鄧榮普、任孝民等。在拘留所我被非法關押十八天,後來我丈夫通過疏通關係才把我接回家。

我回家後,看到獨生愛女寫的日記,媽媽不在身邊時的寂苦悲傷。東北十二月的天氣非常寒冷。她爸爸每天外出收糧,起大早給孩子做好飯就走了,半夜才能回來。中午孩子自己簡單的把飯熱熱吃。晚上放學回家屋裏很冷,孩子不會生火爐子取暖。天越來越黑,媽媽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被關冤獄,爸爸為生計早出晚歸,十六歲的女兒在冰冷的屋子裏蜷縮在床上插上電褥子,蓋兩床厚被子還冷得直打顫,心裏感到格外的孤獨淒涼,從那以後我女兒總怕冷。

2.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四日,社區張自豐、姓鞏的等六、七個身穿便衣的警察突然闖進我家,他們穿著鞋上床一頓亂踩亂翻,翻完大屋翻小屋,在小屋床上,枕頭下把法輪功著作《轉法輪》翻走一本,又到倉房亂翻一陣,倉子裏被翻的狼藉一片,翻出五條寫有「法輪大法好」的條幅,幾本法輪功真相資料。然後把我綁架到中心派出所,中心社區警察扈劍龍非法提審我,我拒絕回答,他就把寶書《轉法輪》上我師父的法像撕下來,撕碎扔到地上,我就把撕碎的法像攥在手裏。這時上來三、四個警察掰開我的手搶走,扈劍龍打我兩個大嘴巴子,牙被打出血。溫中革等把我送進泰康縣看守所關押,期間泰康縣檢察院姓趙的來提審我,我就給他講:「我修煉法輪功後一身病全好了,沒煉法輪功之前,我吃了很多藥,花了很多錢也沒治好病,你說法輪功好不好?」姓趙的臨走時說過幾天法院要來提審。我在看守所被關押一個月,溫中革又把我送到拘留所關押。

我在拘留所被關押期間,中共邪黨開完十六大後的一天,泰康縣公安局又開始瘋狂的大抓捕,有三十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公安局刑偵科,不煉功的也抓來數十人。逼問法輪功學員都跟誰聯繫,有的不說就強迫坐鐵椅子。晚上八點多鐘,公安局副局長趙建勛等把我和法輪功學員付豔玲戴著手銬從拘留所拉到公安局刑偵科,把我帶到一間屋子,屋裏有攝像頭,兩個四十來歲的警察審問我,問我跟誰聯繫,我不說就強行把我銬在鐵椅子上,用離我兩尺多遠的大燈泡照我(大燈泡的溫度在幾分鐘能把冷飯菜烤熱了)。過了一小時(九點多鐘),有一個年輕姓楊的和一個叫王婷婷的看我,王婷婷讓我說都跟誰聯繫,我不說,她就威脅說:「用大頭釘給你十指釘竹籤。」我要上小廁,王婷婷不讓去。等到後半夜又換兩個人看我,我又提出上廁所才讓去,肚子被憋得很疼,已經尿不出尿,半個小時才尿完。我在公安局被關一宿,第二天送回拘留所。法輪功學員劉秀梅在刑偵科被迫坐兩天鐵椅子,來月經也不讓換,鮮血浸透毛褲,當把她送進拘留所時,毛褲上的血全是硬梆梆的。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初,國保大隊長溫中革等把我和趙亞珍、呂玉君、蘇琦從拘留所又送到看守所。讓我們簽字,我們說沒犯法,在看守所又關押一個月後,又把我再次送拘留所的途中溫中革邪惡的說:「要給你判刑就判個十年、八年的,這回勞教也給你個滿貫,讓你家破人亡,孩子學壞。」我說你說的不算。到了拘留所,我看到這裏已經被關押男、女法輪功學員二十多人,有被非法勞教三年、兩年半、一年的。此次,我父親付國濱(法輪功學員)和一男法輪功學員李重夫被判勞教三年,我父親付國濱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因參加比學比修、提高心性做好人的法會,被溫中革等警察綁架關押在拘留所,後來家人托關係花錢,七月份老人才被放回家,十一月份再次把我父親綁架到拘留所關押,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份,把我父親付國濱和李重夫送進大慶市勞教所加重迫害。由於父親身心遭受摧殘,使身體健康狀況不佳,病情越來越重,於二零一一年含冤離世,終年七十四歲。

3. 我被非法勞教三年,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七日,拘留所所長王世民等把我送進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女子戒毒勞教所迫害,一進去就被強行脫光衣服搜身,逼寫三書(保證書、決裂書、揭批書),把法輪功學員都關到一起,天天逼看污衊、栽贓法輪功的造假宣傳電視,還逼寫觀後感。誰不寫就關小號,酷刑折磨,逼迫加班加點做奴役,還不讓家人接見。在中共的淫威下和勞教所慘無人道的迫害,硬把好人轉化變成壞人,我被迫違心地寫了「三書」,不僅給教人向善的法輪功抹黑,自己還飽受良心的譴責與折磨,使我內心痛苦萬分,我又開始重新做好 。

二零零四年八月,家人來看我,我給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惡獄警梁雪梅不讓我回監室,為了再「轉化」我,從早上五點直到深夜一、兩點鐘才讓回去睡覺,並指使犯人上半夜、下半夜輪班看著我再寫「三書」。我正義拒絕說:「法輪功沒有錯,我師父教我做好人還有錯嗎?」我就絕食反迫害,惡獄警們就灌食迫害我。幾天後的一個早上,大隊長寧立新、獄警孫豔秀指使幾個犯人把我強行按倒,野蠻的實施第二次鼻飼插管灌食,當抽出管子時,鮮血順著管子往外流,滴淋到我衣服上。到了晚上寧立新、孫豔秀等又指使犯人把我按倒,用鋼勺灌食,我不張嘴不配合惡人犯罪,惡人(猶大)威脅我說不張嘴就用鉗子掰牙。他們兇惡的拿鋼勺亂撬我嘴硬灌,我被折磨得身體抽搐,昏迷過去,他們把我抬回監室,等我醒過來時又強迫我坐空心小凳,我腿腫的老高,就這樣還逼迫我幹活,指使犯人打罵我,後來我被迫害的心臟總抽,洗衣服、洗澡、上、下樓都抽,直到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我才被解教回家。

4.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八日晚上八點左右,我下班剛回家,泰康縣社區警務大隊劉芳武、馬百鋼和大慶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馮海波等七、八個便衣警察闖入我家,他們不出示任何證件。一個警察說:有人舉報你安大鍋是韓星五號。就開始亂翻,我進小屋穿外褲,劉芳武和大慶來的胖女人跟進屋,把我的背包(包裏有兩部手機、三千元真相幣、優盤)搶走,胖女人又把床頭櫃上的手機隨手拿走。還搶走法輪大法著作《轉法輪》一本、《各國講法》三、四本、大法師父法像一張、神韻晚會光盤(2007年至2012年晚會光盤)六張、《九評》等其他真相光盤三十多張、500G硬盤、電腦等,還把我脖子上戴的項鏈和玉搶走,至今未還,把我強行綁架到泰康縣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把我鎖在鐵椅子上,泰康公安局三、四個男警察強行我按手印,被我拒絕。他們就使勁掰我的手,又狠捏我的腮幫子迫使我張嘴他們用棉花球到上顎噌一下說做DNA檢查,又強迫我照像,一直折騰到深夜十一點多鐘,他們的犯罪目的都沒達到。把我劫持到車上,夾在馮海波和胖女人中間,一個男司機開車,後面還跟一輛車,開往大慶市看守所。

車在往大慶行駛的路上,馮海波說他們的頭強迫泰康縣國保大隊抓我,當時國保大隊的人說:「她是我縣的,由我縣處理。」一路上從馮海波等談論中,我才知道原來是泰康縣國保大隊警察扈劍龍為了敲詐錢財給大慶公安局國保打電話構陷我,為蠅頭小利幹傷天害理的惡事。(我想起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在我女兒結婚當天,我丈夫的弟弟把扈劍龍帶來參加婚禮,扈劍龍看見很多前來參加婚禮的法輪功學員,說我跟這些人聯繫。同年六月初,我丈夫幫他弟弟找人蓋柴火欄子,他弟弟讓扈劍龍開警車往我家送啤酒,然後在我家院子裏吃晚飯。扈劍龍看到我家安裝的韓星五號大鍋。走到廚房跟我說:「把家裏安排安排,我要告密、告密。」我驚奇的問:「你為甚麼告密?」他說:「你是頭。」我就給扈劍龍講真相,不要參與迫害大法弟子,對你不好。扈劍龍詭秘惡毒的說:「我甚麼都不怕(用手做個數錢的手勢),我就認錢,得你給我打電話別人不行(意思讓我給他送錢就不舉報我了,事後我也沒多想。)。」我被拉到大慶市看守所已經是凌晨三點,我被強迫 「安檢」、照相。還把我衣褲上的扣子全都剪掉,把我關進過渡監室,人多擁擠,晚上睡覺都得側臥。後來把我又轉到別的監室。幾天後,男獄警拿來拘留單子,讓我簽字,我拒絕不簽,他說:「不簽還多加期。」在看守所我被關押二十天。

5. 二零一二年七月八日,一天下午,我被大慶市國保支隊三男一女從看守所接出來說:「你被勞教一年半。」 當時我只穿著拖鞋(因我被送看守所時穿的皮鞋、內衣都沒了),他們不容分說,強行把我拖到車上拉走,其中一個男的陰險狡猾的對我說:「把你送到一個吃得好,住得好的地方。」我問:「你們到底把我送到哪裏?」他們皮笑肉不笑地說:「送你到大慶7.21洗腦班學習。」下午四點多鐘把我送進這邪惡的洗腦班,當我下車時看到這個地獄,地處環境非常隱秘,附近沒看到有任何標誌,而且下公路還得走一段土路才能到。後來我每天看到很多小車出出進進。

我被帶到大廳裏,看到牆上有個鏡框,上面寫著:如果轉化後(放棄信仰真善忍),揭發和甚麼人都來往過,都做了甚麼事,有沒有機器,都要把它交出。

他們把我關進靠門口的第二個房間,屋裏有四個單人木床,跟車來的大慶國保女警察和洗腦班的一個女人看著我。吃過晚飯六點多鐘,馮海波跟一個穿一身黑的三十多歲的男人走進來,把那兩個女的換走。馮海波手裏拿一沓紙,上面印著三個內容,是放棄信仰的所謂「三書,」讓我在上面簽字,我拒絕不簽。穿黑衣的男人惡狠狠的上來把我一隻胳膊擰到背後使勁向上抬,腦袋被狠勁按在桌子上,使我的身體呈90度,動不了。馮海波掰我的另一隻手,企圖把筆夾在我手指中按住,要往「三書」上簽字,我就不順從把筆撥開,馮海波看我不夾筆,就兇惡的用拳頭砸我的手,黑衣男人就一直往上擰我胳膊並使勁往下壓我的頭,撅的我身體非常難受痛苦。接著馮海波又強行按住我的手,要掰開二拇指按手印,我就攥緊拳頭,他就使勁掰並威脅說:「再攥拳頭就把你手指掰折。」一直撕巴僵持到晚上八點多才罷休,經過兩個多小時的被野蠻暴行,我已經渾身沒有力氣站不住,就坐在地上。他們從監控器中看到我坐下。馮海波等三男一女就進屋拖我站起來,我不站,就拿來我師父的法像放在地上,拖我往師父法像上坐,我使足全身力氣用腳支撐不往法像上坐,又折騰半個多小時,他們的邪意沒得逞,惡人們就氣惱的把我扔到地上,馮海波毫無人性的踩我師父的法像,洗腦班女主任孔琦進來往我腿上踹二腳說:「你就坐吧不讓睡覺。」就這樣我在冰涼的地板磚上坐一宿。

此後,每天早晨六點開完飯,馮海波都領著一、二個打手進屋,馮海波先把窗戶簾拉上,隨後打手上來就擰我的胳膊、掰手,強行簽字、按手印,這樣的過程折騰三、四天,他們的邪惡計劃仍沒得逞,就加重酷刑折磨我。一天晚上八點多鐘,馮海波拿著一個長條布、毛巾、一瓶芥菜油夥同幫凶黑衣人進來,黑衣人把我雙手使勁擰到背後按著,馮海波歹毒地把毛巾疊好倒上芥菜油,捂在我臉上,又辣又嗆悶得直上腦,說不出啥滋味,致使我喘不上來氣,我拼命抗議惡徒們也不放手,眼看我身體癱軟倒下才住手,半個多小時內,用這種酷刑殘忍的反覆折磨我三次。過了一會,馮海波和黑衣人拿布把我眼睛捂住,把塑料袋套在頭上,黑衣人捂住塑料袋,憋得我喘不上來氣,已窒息不行了,他們才把手鬆開。接著不知把我拖到那個屋,強行坐在椅子上,用繩子把一隻胳膊從脖子上背到後面,另一隻胳膊從後腰背過去,兩隻手脖並在一起用繩子綁緊(背劍式),等我手變成了黑紫色才把繩子鬆開。又邪惡的再換一個高一點的椅子,墊上東西,強行按我坐在上面,將我兩隻手背到後面用繩子綁上,把雙臂硬掰抬高架到椅背上面,疼的我撕心裂肺,痛苦不堪,惡人還在後面按著胳膊,把塑料袋套在頭上,點著煙,把煙放到塑料袋裏熏我,直嗆得我上氣不接下氣,眼看窒息過去才把煙拿出來,我的手已變成黑色,這才把架到椅子上的胳膊拿下來。

在酷刑折磨我之前,這幫邪惡之徒還說要摘器官,三、四人整一些盤子、鐵器的東西相撞,製造緊張空氣,讓我聽到器具的碰撞聲,進行恐嚇威脅,整個空間充滿恐怖。折騰了一陣說:「去打個電話問大夫來沒來。」過一會回來說:「在路上呢。」又過很長時間說:「怎麼還沒來呢?在去問問,最後說大夫今天有事不來了,明天再來。」然後用手在我脖子上摸一下說沒出汗呀? 穿黑衣的惡徒,每過幾分鐘就往我頭頂上使勁打一下,一直折磨到半夜,才把我拖回房間扔到地上。他們輪班看著我,我一直在冰涼的地上坐著,不讓動。頭班是穿黑衣惡人和洗腦班叫陸成的看我,我要把蒙眼布摘下來他們不讓。他們坐在床上一會踹我,一回用油筆扎我鎖骨,紮的我鑽心地疼,黑衣惡人和陸成看我的三個小時中,幾分鐘就踹我腿一次,踹得我屁股撕裂的疼痛,尾骨和兩側胯骨都疼。

我被送進黑窩就一直絕食抗議。一天下午一點多,孔琦、馮海波、泰康縣610姓趙的夥同大慶五區四縣610幫凶,把我強行拖到車上送到洗腦班附近的醫院,我不停地喊「法輪大法好」。幫凶們強行要給我打大小六、七瓶藥,我不知道是甚麼藥,我拒絕打藥,他們就用束縛帶把我雙腳和一隻胳膊捆綁在床上,另一隻胳膊被按著打針,我抗議他們的惡行,他們怕我拔針,竟邪惡的給我打一針,不知甚麼藥,我就甚麼都不知道了。當我醒來時天已經黑了,我要上廁所,當給我解開束縛帶時,我的腿已經不好使,由兩個人把我拖到衛生間,回來又把我捆上。點滴速度加快,使我的心難受受不了,直噁心要吐,這才把點滴速度放慢一點,直到深夜十點多鐘才打完,將我送回洗腦班。七月十七日晚,孔琦和泰康縣610姓趙的等幾人又把我拉到那個醫院,又打兩大瓶藥,然後又送回洗腦班,邪惡之徒還不斷的恐嚇我,在洗腦班我被關了十天。

6. 七月十八日早六點,馮海波指使泰康縣警務大隊劉芳武等四人把我劫持到哈爾濱女子戒毒勞教所醫院體檢,然後又拉到哈爾濱四醫院做各種身體檢查,一直折騰到下午三點多把我拉回勞教所,勞教所法制科拒收我,劉芳武等通過賄賂硬把我送進勞教所。

我被帶上樓後,獄警劉力把我帶到大廳說「安檢」,我對她說:我已經死了一回了。我就背師父的「生無所求 死不惜留」《洪吟》。獄警劉力謊稱我們甚麼都不做,只把你帶進的東西記錄一下。然後把我領進靠裏面的大監室,指使犯人看著我,吃、喝、拉、撒都不准出屋。第二天早八點多鐘,把我帶到三樓看 「情網電視」誘導我,我不看睡著了,他們幾次把我喊醒,惡毒的說一些侮辱我人格的污言穢語。每天早晨五點鐘起床,晚上十點多鐘才讓睡覺。因我不看電視,把我單獨關一個屋,讓犯人看管我,絞盡腦汁的威逼利誘,企圖逼我放棄修煉法輪功。幾個月後,乾脆不讓我下樓,逼迫在樓上做奴役裝牙籤,我們幾個法輪功學員抗議不幹奴役活,他們就以減期等來威脅,罵些不堪入耳、低級下流的髒話。

牡丹江十九歲的法輪功學員林川因抵制迫害,不配合寫「三書」,被獄警白天、晚上罰站。佳木斯的一位老年法輪功學員被罰站,從早到晚一連站好幾天,直到被折磨的腿腫、高血壓,昏迷過去才肯罷休。佳木斯另一位六十多歲的老太太被綁在床上十多天,迫害精神失常,生命垂危,通過律師幫助,才被家人接回家,半個月後不幸離世。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晚上,張姓法輪功學員被副所長和梁雪梅等十幾個獄警搧大嘴巴子,然後把身穿線衣線褲、腳穿拖鞋的張同修拖到一樓,把窗戶全部打開冷凍,獄警都穿著棉大衣、棉鞋。直到寫保證、簽字等才肯罷休。

我一直抵制獄警的惡行,作惡多端的勞教所在面臨解體時,惡獄警們就威脅法輪功學員說:不寫、不簽字、就不放人。我就絕食抗議,恰好二零一三年九月三日勞教所正式解體,我們才回家。

二零一五年五月,現政府提出:「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我依憲法維護公民的合法權利,向最高檢起訴了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凌駕於憲法之上,以權代法,肆意迫害佛法修煉、教人向善的法輪功,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弟子的犯罪行為。我的訴江狀是寄郵給最高檢的,應該最高檢受理此案。然而追隨江澤民的幫凶違反憲法規定,私自洩露控告人的秘密,指使泰康縣警務大隊劉芳武執法犯法、超越職權範圍,經常打電話騷擾我的家人,使我家人的正常生活不得安寧。

中共十七年對法輪功的血腥打壓,使無辜的世人受牽連,對救人的法輪大法都不同程度的犯罪,且拖入罪惡深淵。我丈夫在九九年之前,知道法輪大法好,特別支持我煉法輪功。然而,邪惡的迫害發生後,因為我多次被綁架、騷擾。丈夫被中共謊言矇蔽,趨於害怕中共與江澤民的淫威。認為胳膊擰不過大腿,把一切的不公全算在我頭上。零幾年開始逐漸的怨恨我,酒後打我,把我眼睛打呈黑紫色,把頭打得迷糊,直想吐。二零一四年,一次下狠手把我股骨頭打壞。我難以忍受丈夫的不理性行為,我們只好離婚。在我修煉法輪功前,我們夫妻吵得不可開交,整天烏煙瘴氣,家庭面臨崩潰。是法輪大法給予了我們溫馨平和的家,就這樣被中共無端的拆散。

我在十七年的被迫害中,沒看到中共所鼓吹的「春風化雨」般的溫暖,而看到的是中共邪黨豢養的一群黑幫政匪的淫威,全充斥著假、惡、鬥。心狠手辣、面目猙獰的殘忍暴徒和陰陽怪氣、陰險狡詐的偽善。江澤民之流妄想把信仰「真善忍」的好人轉變成的壞人,天理難容。然而跟隨江澤民作惡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高官周永康、李東生、徐才厚、郭伯雄等等紛紛落馬,中共氣數已盡。

奉勸:那些還在為江澤民與中共賣命的各級官員,趕快清醒,給自己選擇未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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