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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伊通縣孫銘鴻自述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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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我叫孫銘鴻(原名孫佔娟),一九六八年九月三日生,家住吉林省伊通滿族自治縣景台鎮倡盛村四組,原是伊通縣景台鎮秀山小學民辦代課教師(後因我煉法輪功而被辭退),現在以打工生活。我是一九九六年三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我體弱多病,有家族遺傳性氣管炎、哮喘、腰痛、心臟病,總打針吃藥。記得上初中時,一到冬天,一整節課一整節課的咳嗽,上不來氣,地上吐一大堆粘痰,節節課如此,髒極了,又影響上課,我又控制不住,我很尷尬,我都不知教課老師是怎麼忍受過來的,性格內向,好生悶氣,愛鑽牛角尖。修煉後,這些病全好。性格也變得開朗、樂觀,心態平和。人也變得更溫柔,更善良了。

大法弘傳,上億人身心受益,可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擔任國家領導人期間,出於對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妒嫉之心及對修煉人數眾多的恐懼,濫用手中的權力,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發起了對信仰真、善、忍法輪功學員的瘋狂迫害。這十八年來迫害當中,我遭到了前夫爸爸的舉報,被迫無奈離婚,撤職,多次拘留,兩次勞教,進洗腦班,流離失所,具體事實如下:

一、被迫無奈離婚

我在一九九六年九月十四日與前夫莊嚴結婚,沒想到他是從小嬌生慣養,吃喝玩樂都好,就是不好幹活,有錢在外邊胡花,沒錢回家垂頭喪氣,還挑吃挑喝的人,我與他生活三年時間裏他沒拿回家一分錢,還拉了一堆外債,把親人、鄰里的玉米賣掉後,連本帶利和人一起不見了。他的父母也管不了他。我懷孕後,沒給我買過一分錢吃的。在一九九七年陰曆十二月,有一天,他從外地回來,我問他三個月不回家,上哪去了?他舉拳就打,他當時就把我腦袋打一個雞蛋黃兒那麼大的包。那時我懷孕才三個月(後來因病而墮胎),我悲傷的心在流淚,曾產生輕生的念頭。

但是,我想到自己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法輪功著作《轉法輪》(第七講)中寫道:「煉功人不能殺生。」《悉尼法會講法》中寫道:「自殺是有罪的。」我在法輪大法法理的開導下,我沒有輕生,反而有了生活的動力,要好好過日子。所以電視上說煉法輪功的人自殺之事是根本不存在的,那是對法輪功,對李洪志師父的污衊。

我幫他還外債,那是在一九九八年我自己一邊教學,一邊利用週日休息時間種了半垧地,從春到夏我都沒見到他的人影,音信皆無,直到秋收才被別人找回來。我把種地剩下的一千多元錢,一分沒花,全都還了外債。我與他生活三年還了五千元外債。那時我一年民辦代課工資才二千二百多元。是修煉法輪大法改變了我,做事為別人著想,放下利益之心,不自私,有責任心,我任勞任怨與他過日子,他也很感動。

我的行為,感動了村長,感動了鄰里,感動了親人。可是這樣的一個我,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之後,我前夫的父親迫於壓力,怕家裏受到牽連,怕罰款,不考慮我這三年來對他家的好處,卻到景台鎮派出所把我舉報了,與我劃清界限。我一下子崩潰了,真是絕望了,在萬般無奈之下,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份,我和前夫離婚了。

我和前夫到伊通縣馬鞍法院拿離婚書那天,我前夫無情的對陪審員岳興貴、丁彥芳說:「她是煉法輪功的!」認為我煉法輪功是短處,當時在場很多辦案人都用異樣的眼光看著我,我感到壓力特別大,當時他們就不說甚麼了,認為我不是好人,我被人歧視、侮辱、被冤枉。

二、失去工作

我前夫的父親把我舉報後,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六日,當時我在景台鎮秀山小學代課,景台鎮徐書記乘車在我下班的路上截住我,問我煉不煉法輪功了?我說煉。他說:「你不聽××黨的話也別掙××黨的錢了。」(一、我靠勞動掙錢;二、掙老百姓上稅錢;並不是共產黨的錢)徐書記就把我的工作撤職了。

三、被拘留、勞教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幾日,當時我在長春打工,聽老闆娘丁姨與其他人嘮閒話,說煉法輪功的都上北京了,我聽到後心裏不明白他們為甚麼上北京,我也沒想去。但是在這期間,我接到當地派出所李桂林半夜打來幾次騷擾電話,我那電話是小賣店座機,還是老式撥一個號轉一圈的那種,非常響,而且就在我身邊,每次打來都把我從熟睡中嚇醒。心嚇得怦怦跳,一接就聽到李桂林求我說:「你可別上北京啊,你一上北京我的小官就被拿下來了!」我迷迷糊糊中聽到這話,覺得又可憐又好笑,又生氣。心想我沒有上北京的想法,你怎麼老打電話說這事啊,讓我睡不好覺。後來我才知道那是上邊又有令了,給他施加壓力。這壓力不都是江澤民造成的嗎?

隔幾天,我回家看望我生病的老母親,就聽說有同修因上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抓起來了,我的心一下子就受不了了,因為這同修都是大好人,怎麼說抓人就抓人哪?這世道怎麼了?我也得去北京為法輪功和同修說句公道話。

可是我又沒有錢,還沒開工資(每月掙三百元),回到長春打工處,從賣貨的錢中拿出一百五十元錢。給丁姨留個紙條說明情況,說錢從我工資裏扣。(在這裏再說明一下後來的情況,等我走後,丁姨知道情況了,也震驚了,她沒想到我會這麼做,等我被迫害回來後,她又找到我還讓我給她打工,因在我之前雇的服務員一個月賣完貨後,一點貨也缺了,錢還賠了。愁的沒辦法。雇我之後,每月都剩一千多元錢,貨物從沒少過,我從來沒偷吃過一塊糖,其它小食品更沒吃過。我收到假錢後,銷毀掉,用自己的錢給她補上。他非常喜歡我,認可我是一個好人。和我同屋住的她外孫女,生小孩後,幾番周折找到我後,讓我給她侍候孩子,因我太忙了,我沒給她侍候,她很遺憾。我倆建立了深厚的友情。這就是按真、善、忍修煉後的我)。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一日,我坐十二個小時硬板的火車去北京為法輪功,為李洪志師父說句公道話,當晚來到天安門廣場,看到了在那裏站崗的士兵,我對他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我師父是好人,我們修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他問我是哪的人,我告訴他我的地址。他說:「你上那邊說去吧。」我又來到另倆個士兵面前告訴了他們同樣的話,他們說:「你上車吧。」他們將我綁架。非法關到天安門前拘留所。並做了筆錄。然後他們通知伊通縣公安局駐京辦事處(專門接待伊通縣來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的地方)的王局長,到賓館後,王局長給我做了筆錄,然後說:「你坐了一天車,挺累的,躺下睡一覺兒吧。」(我有點不好意思,他這麼大歲數不睡,讓我睡)。因為他要看著我。因為當時我認為我沒有犯罪。我只是作為一名公民做了我應該做的。這時,在同一屋住的四平駐京辦事處的一工作人員,對我大吼起來:「別人來都銬在暖氣片上,你來讓你睡覺,你明天就是階下囚了!」他心裏不平衡,我當時受到了極大侮辱。王局長連夜通知景台鎮派出所的所長李桂林,李桂林派戶籍員周凱等二人來北京接我,回來後直接給我送到伊通縣拘留所,被非法拘留一個月(時間是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四日~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三日)。

在拘留所裏,我早上起來站在屋內煉功,被值班人員小劉發現,他拿手銬將我右手銬在小窗戶上,下邊就是廁所,吃早飯的時候,我就用一隻手在廁所蹲位台上吃的飯。吃完飯才把手銬撤走。

然後四平市法院給我下了教養票子,這時我已在長春生物製品研究所小賣店打工,周凱等人又找到我,將我送到伊通縣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然後被伊通縣公安局把我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被非法勞動教養一年(時間是二零零零年五月三十日~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到勞教所我先分到六大隊新生隊,由張濤管教管,六大隊主要是作新生轉化工作,他們逼迫我寫五書,讓我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我說死也不轉化。一個已被轉化的學員說,我們也不願意轉化,但是誰也扛不過電棍那一關。我想跳樓自盡,但是我想到了年邁癱瘓的母親和年歲已高的父親,怕他們承受不了,我被強迫轉化,寫了五書。可是我卻哭了七天七夜,我覺得對不起師父,對不起法輪大法。

三個月後,我又分到一大隊,起早貪黑做蝴蝶,大冬天一遍一遍用涼水洗鵝毛,氣味熏人。累得腰酸背痛,睏得睜不開眼睛,完不成任務管教就喊,壓得我喘不過氣來,精神要崩潰的感覺。一個月洗一次澡,淋浴頭的水是一滴一滴往下滴的,只有一兩個淋浴頭水流大點,大夥二三十人都擠一起接水,還有時間限制,沒等洗好就出去了。那種虐待、低人一等的心情是無法用語言形容的。還有一次管教讓全體學員都上外邊玩去,等回來後,屋內一片狼藉,包裏的東西翻了一地,我一看很驚訝,怎麼變成這樣,老學員說是翻號了。我這才明白。我們又一樣一樣自己把東西收拾好,簡直是對人格的一種侮辱。這種事隔一段時間就翻一遍。後來我脖子因精神壓力大長個大包,很危險,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解教。

四、被第三次拘留

解教回家的日子也沒消停過,一到敏感日(每年五月十三日、七月二十日)景台鎮派出所周凱等人說伊通縣公安局有命令,就上我家三天兩頭騷擾,說了解情況,我打工就跟到單位騷擾。

二零零二年三月份,我在長春師範大學新校院內「農家小吃」打工,老闆叫劉建海,在那幹了一個多月,景台鎮派出所所長郭卓等人在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又找到我說:「上邊有命令。」讓我在單上簽字,簽了字就可以在這繼續打工,不簽字就帶我走,單上寫的是污衊大法和不讓我煉法輪功的話,我沒簽,當時強行就把我帶走了。老闆不讓走,因缺人,要保我,因為我用心給他經營小店,他很省心,生意也好。別的服務員都貪污他的錢。郭卓說:「你用甚麼擔保?」老闆無奈,默默送我走。郭卓等人又強行把我送進伊通縣拘留所,非法拘留一個月(時間是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到期時,拘留所強行管我要五百元伙食費,我沒錢,我只好借了別人的錢給了拘留所,才放我出來。

在二零零二年,在長春打工期間,我每次回來看望父母,進屋不到二十分鐘,派出所周凱等人開車就來騷擾,我不修煉的嫂子生氣地說:「以後你們少來我家,對我家影響不好。」後來我才知道派出所派我鄰居陳鳳革的妻子白淑琴監控我家,她打電話告訴的信,後來能說會道的白淑琴得了不會說話的病,我沒有恨她。我去看她,我告訴她法輪功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你不煉你也別說三道四的,對你不好,因為法輪功也叫法輪佛法,是正法。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不要被江澤民的謊言騙了,吃虧的是自己,一定要自己動腦明辨是非,兼聽則明,偏信則暗。我煉功後氣管炎好了,家庭和睦了。這功法好,煉的人才多,她很不好意思。

五、從洗腦班走脫,開始流離失所生活

二零零二年七月份,我在長春市東嶺解困小區陳小峰家當保姆,伺候他得腦血栓的七十多歲的姥姥。景台鎮派出所又接到上級的命令,通過電話監聽找到我,一大早敲開陳小峰家的門,把老人女兒也嚇了一跳。所長郭卓等人不容分說就把我送進伊通縣在黨校「610」辦得洗腦班,又要強行轉化我,不讓我煉法輪功,有樸素泉等人主管,我被逼無奈,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日,夜間逃跑了。然後周凱、於建軍等人上我家找我,問我在哪?於建軍還上我哥家翻櫃子,翻抽屜找我的電話號,我哥說我沒有電話。他們不信。我嫂子急眼了,說你們這樣三番五次逼她,她要有個三長兩短,與你們沒完!」他們就收斂了不少。

從此我被迫流離失所,我不敢與家人聯繫,怕電話監聽找到我,我的母親一看我失蹤了,夜不能眠,牽腸掛肚,幾次病重,給我家人身心帶來巨大傷害。

在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份期間,景台鎮派出所還扣押了我的身份證,給我找工作和生活上帶來諸多不便。

六、第四次拘留,第二次教養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晚,我在公主嶺市貼法輪功真相不乾膠,被公主嶺市公安機關在公主嶺市鐵北街原育紅小學附近,被兩名警察綁架,強行帶到公主嶺市公安局做筆錄,當晚我被送到公主嶺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半個月,然後被公主嶺市公安局送到吉林省女子勞教所被非法勞教兩年(時間是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一日)。我現在的丈夫(我已再婚),一聽我被勞教了,當時精神都要崩潰了。

在勞教所我被分到一大隊,一大隊管教叫魏丹,又是強行轉化我,用兩個包夾看著我,不讓我睡覺,不讓下樓吃飯,不轉化給我加期了。

有一天早上我和幾個同修在屋裏煉功,被魏丹管教發現了,給我們告到嚴利峰大隊長那。嚴大隊給我一頓嚴厲批評,氣得要電我,給我加期四天。半年後,我被強迫轉化,在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解教。解教回到家中,看到七十多歲的婆婆穿著又髒又破的小肥棉襖,站在門口迎接我,我們娘倆抱頭痛哭。

在公主嶺市拘留所拘留期間,我丈夫用車拉著我已八十二歲癱瘓十年的母親和得糖尿病將要失明的八十四歲的父親和我二姐夫,到公主嶺市公安局要我,讓我回家伺候兩位老人,公安局根本沒人理你。還把我二姐夫扣留了,我二姐夫氣得罵了一句人,他們一聽,說他不是煉法輪功的,煉法輪功的不罵人,就把我二姐夫放了。

在我被迫害期間我的兩個姪女和一個姪子都在上學,他們因想我、牽掛我,他們的學習也受到了影響。

我父親因想我哇哇大哭,因悲傷,又因伺候我母親勞累過度,在我被勞教半年後承受不住巨大的打擊,在二零零六年冬月初一含冤離世。

我大姪女孫淑超,為了讓我回來送我父親最後一程,在二零零六年冬月初一,她奔波於景台鎮派出所和伊通縣公安局之間,求他們通知勞教所一聲,給我假讓我回來一趟,大隊長嚴利峰和管教魏丹知道此事,根本沒讓我回來。我大姪女心痛得大哭。

我的母親張振秀,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日生,在一九九六年也開始修煉法輪功,因她類風濕癱瘓多年,手足變形,疼痛難忍。可煉功後,一片藥都沒吃,身體也不那麼痛了,臉色白裏透紅,精神狀態特別好,誰來我家看見母親都說不像八十多歲的人。可自從我一次次受迫害,並且在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三年期間,景台鎮派出所周凱和於建軍幾次上我家騷擾,逼我母親寫保證書,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我母親沒念過書,不會寫字。周凱就自己將內容寫好,逼我母親按手印。並且景台鎮派出所人還上我母親家非法搜查法輪功書。母親嚇得不經常煉功了,病又重了。精神和肉體受到雙重迫害,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日含冤離世。

以上就是因為我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而遭受的迫害,都是事實。這只是冰山一角。這些年我就像汪洋中的一隻小船,經歷了浪礁險灘,我獨自一人撐著這只小船心中堅信著我的信仰,駛向我希望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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